廈門穩崗補貼新政策下來啦,真金白銀!

日前,針對企業招工難、用工難的問題,廈門市人社局、廈門市財政局印發了關於立體施策加強穩就業保用工若干措施的通知。3月16日上午,市人社局召開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陳國榮解讀了《關於立體實施加強穩就業,保用工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背景

  我市企業用工情況複雜

  不同問題必須不同對策

  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我市企業用工情況更加複雜,穩就業與企業缺工交織在一起,不同性質問題必須有不同對策。此外,當前的突出問題是普工短缺。截至3月12日,全市2254家(其中規上、限上企業737家)企業申報用工需求10.52萬人。

  隨著復工復產,部分行業尤其是服務業,市場恢復需要一個過程,期間穩就業壓力將逐漸顯現,解決企業缺工與穩就業相結合,有利於提高政策的整體效用。《措施》有效時間為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確定的疫情防控期間(除部分措施特別說明外)。

  原則

  現行政策系統化

  抓主矛盾補短板

  新政策細化落地

  不增加調整預算

  陳國榮表示,措施實施的掌握原則一是現行政策系統化。圍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及規上工業增產增效、困難企業穩就業、缺工企業解決用工問題三個層面進行梳理,體現針對性。二是抓住主要矛盾補短板。對尚未落地、作用無法發揮的現行政策,在不改變政策標準、不增加資金的前提下,進行適當微調。比如,關於中介機構的鼓勵政策、用工調劑政策。三是對上級明確的新政策進行細化落地。主要有鼓勵優先聘用本地勞務人員、新招用人員簡易技能培訓、網上技能培訓、拓展購買用工服務、加強勞務用工有效對接等方面。四是不增加、調整預算,在現有部門預算中調劑支出。屬於市區項目,按照財政體制分攤。

  解讀

  八條措施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用工

  目前,廈門共有18家經省、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有權機構確認的,列入國家、省、市定點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適用以下措施。

  一是可依法實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對於緊急的生產任務,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二是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公司為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引進勞動力,符合企業要求、疫情期間在企業穩定用工的,給予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2000元/人的一次性獎勵。

  三是“以老帶新”,老員工幫助企業引進新員工,並且符合企業要求、疫情期間在企業穩定用工的,給予老員工2000元/人的一次性獎勵。

  四是企業通過人社局用工調劑平臺與我市用工富餘企業開展用工調劑引進勞動力,調劑成功並且穩定用工在1個月以上的,給予調劑雙方各10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調劑獎補。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調劑員工支持缺工企業1個月以上的,按2000元/人的標準獎勵供給方企業。

  五是企業自主招收初次來廈就業和本市新成長勞動力,辦理就業登記並繳交社保、在本企業連續工作3個月以上的,給予企業500元/人一次性獎勵。且可與上述人力資源中介服務獎勵和企業老員工“以老帶新”政策可以疊加享受。

  六是對上級下達的生產任務計劃完成好的企業給予特殊獎勵。根據生產一線員工數,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補助天數最高30天。

  七是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啟動以來(2020年1月23日),企業新招用的員工完成就業登記和繳交社保的,按照“一企一策”職業技能培訓政策,給予相應培訓補貼。

  八是全渠道免費發佈企業用工需求信息。

  穩定就業獎補支持規上工業企業增產增效

  2020年1月份以來至疫情防控結束,我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工業總產值(合計)現價同比不下降的,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補助標準按疫情防控結束當月企業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50元/人確定,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加大穩崗力度支持受影響企業不裁少裁員

  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力度。2019年底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裁員率不超過20%、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19年底參保職工30人以上的中小微企業,裁員率不高於2019年度全國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除上述外的其他企業,裁員率低於2019年度我市登記失業率2.84%、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2020年連續2個自然季度的銷售收入(含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和出口額)與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30%及以上的企業,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2020年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裁員率不高於我市2019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2.84%,其中:中小微企業的裁員率不高於2019年度全國調查失業率的控制目標5.5%、2019年底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企業的裁員率不超過20%)的參保企業,按照2019年度我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6個月金額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

  支持企業運用“企業用工調劑”機制和政策不裁員少裁員。自2020年2月10日至疫情結束後6個月內,對與缺工企業自行協商、達成調劑合作,通過市人社局用工調劑平臺調劑用工時間1個月以上的企業(包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調劑人數,分別給予雙方企業每人250元的獎勵;對委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用工調劑的,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獎勵,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獎金分配由調劑雙方企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協商確定。

  支持企業開展穩崗技能培訓。企業可根據需要,組織仍在疫情重點地區尚未返崗的員工或其他確有需求的員工開展線上崗位職業技能培訓。企業統一組織的培訓課時不少於20課時/班(每課時不少於45分鐘,每班不多於200人)的,按5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鼓勵其與職工民主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少裁員。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支付職工工資的,引導企業與工會及職工代表,在保障職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採用協商一致方式,形成書面協議,可以延期支付工資,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支持重點企業多渠道解決復產擴產用工需求

  支持企業加大省外員工返廈返崗組織力度。對搭乘國內大巴、動車、高鐵、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返廈返崗,符合市總工會2020年“平安返廈”活動(廈工辦〔2020〕1號)相關條件的,參照其出發地(戶籍地、常住地)來廈最優路線全程票價(動車二等座)標準,在市總工會“定點定額”補助後,由市人社部門予以補差。同時,根據企業需求,繼續配合組織“點對點、一站式”直達企業的專門運輸。

  鼓勵本市未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2019年底在冊且辦理時間半年以內的失業登記人員到缺工的重點企業務工。對2020年2月10日至疫情結束後6個月內,在同一企業穩定就業滿3個月的,給予個人一次性1500元獎勵。

  鼓勵本省市外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和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到我市缺工的重點企業務工。對2020年2月10日至疫情結束後6個月內,在同一缺工重點企業穩定就業滿3個月的市外省內首次來廈務工人員(包括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給予個人一次性1200元獎勵。

  支持企業通過市內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含勞務派遣機構,下同)開發勞動力資源。2020年3月6日至12月31日,經市人社局備案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2020年3月1日之後為我市重點企業引進首次來廈市外務工人員(不含勞務派遣用工),在同一企業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最高2000元/人標準的分批次獎勵。首次滿3個月,獎勵800元/人;此後在同一企業連續穩定就業,每滿3個月,分別獎勵400元/人,最高不超過2000元/人。

  支持企業加強校企合作,開發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普通高校)實習生實訓生資源。2020年3月6日至12月31日,對重點企業的合作院校一次性輸送20人以上、在企業實習實訓、跟崗頂崗超過2個月的,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給予院校每人500元的工作經費補貼,給予學生每人200元/月的實習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在我市企業實習實訓到期的學生,經實習單位與學校商議取得一致意見後,可以繼續在實習單位實習頂崗。

  繼續支持企業自我招聘新員工。2020年3月6日至12月31日,對企業通過“以老帶新”等方式自主招收初次來廈就業和本市新成長的勞動力,辦理就業登記並繳交社保、在同一企業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給予企業500元/人一次性獎勵。特別說明,企業自我招聘新員工一次性獎勵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首次來廈市外務工人員獎勵不能重複享受。

  支持企業通過“用工調劑”方式解決缺工問題。2020年3月6日至12月31日,缺工企業可以自行與員工富餘企業合作,也可以委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尋找員工富餘企業進行合作,通過市人社局用工調劑平臺一次性調劑20人以上、調劑用工時間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其中:由缺工企業與員工富餘自行協商、達成調劑合作的,分別給予雙方企業每人250元的獎勵;對委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用工調劑的,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獎勵,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獎金分配由調劑雙方企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協商確定。

  支持重點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對新錄用的人員(以正式辦理就業登記並新增申報繳納一個月的養老保險作為認定條件),企業可結合生產實際靈活實施簡易崗前技能培訓,完成4個課時以上的(每課時不少於45分鐘),按每人200元標準一次性給予培訓補貼。符合我市“一企一策”技能培訓政策的,可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培訓。

  支持企業依法申請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為復產擴產創造有利條件,更加高效配置企業人力資源。

  籤協議加強省市區協同協作培育源頭資源

  市、區兩級人社部門與勞務輸出大省和地區人社部門簽訂勞務協作協議,設立勞務協作工作站,對與我市開展勞務協作的每個工作站給予一次性10萬元就業服務經費補助,用於宣傳我市就業政策、企業用工需求,引導當地勞動者入廈就業。所需補助經費由同級財政承擔。

  在我市院校畢業生招聘基地城市和其他院校中,篩選一批重點院校,建立長效合作機制,搭建畢業生招聘、柔性引才、科技成果合作、學生實習見習合作平臺。

  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服務我市企業用工績效評選。支持我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市外、省外建立勞務開發基地,與當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合作機制,為我市開發引進人力資源。對服務我市企業用工成效突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優先納入誠信示範典型,由人社部門根據其績效給予獎勵、表彰。

  充分發揮“廈門市重點產業企業服務平臺”和“廈門求職登記平臺”的聯動作用,加強企業日常需求開發和“求職登記”平臺推廣,打造24小時365天面向各類群體“不打烊”的供需對接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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