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排汙單位的一封信
全市各排汙單位:
《排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已於2018年1月10日公佈實施,2020年完成覆蓋全面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發證登記,是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一項重要改革措施。對滿足條件的排汙單位,生態環境部門按照“應發盡發”的原則儘快完成排汙許可發證登記;對存在問題的排汙單位,將按照具體情形給予合理的整改期限,規範排汙行為。持證排汙、按證排汙是排汙單位的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希望你們高度重視,抓住機遇,抓緊時間,儘快按照相關要求申領排汙許可證或進行登記。
一、實施範圍
位於肇慶市轄區內,納入《固定汙染源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的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以及其他汙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下簡稱“排汙單位”)。
二、實施時限
(一)固定汙染源清理整頓。屬於2017~2019年應核發排汙許可證的33個行業的排汙單位,如仍未取得排汙許可證的,須於2020年4月30日前申請並取得排汙許可證,或完成排汙登記。
(二)2020年排汙許可發證登記。納入《固定汙染源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所有排汙單位,應於2020年9月30日前申請並取得排汙許可證,或完成排汙登記。
排汙許可管理行業和管理類別,具體劃分情況可關注“綠色肇慶”微信公眾號或諮詢當地生態環境部門。
三、核發部門
排汙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汙單位由肇慶市生態環境局核發,排汙許可簡化管理的排汙單位由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核發。肇慶高新區範圍內的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均由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核發。
四、辦理程序
排汙單位按照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等要求,在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http://permit.mee.gov.cn,以下簡稱“國家平臺”)申領排汙許可證,或填報排汙登記表。(具體程序請關注“綠色肇慶”微信公眾號或諮詢當地生態環境部門)
2019年8月13日起,我省已取消廣東省排汙許可證的行政審批事項,所有固定汙染源須申領或登記國家排汙許可證。請你及時申領或登記,我局將依法依規嚴厲查處打擊無證或不按證排汙的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共同營造良好生態環境。
肇慶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2月18日
肇慶生態環境部門排汙許可業務諮詢電話
市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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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市生態環境局
0758-2781002
肇慶市生態環境局端州分局
0758-2781083
肇慶市生態環境局鼎湖分局
0758-2625571
肇慶市生態環境局高要分局
0758-8352205、
8580881
肇慶市生態環境局四會分局
0758-3268033
肇慶市生態環境局廣寧分局
0758-8628965
肇慶市生態環境局德慶分局
0758-7783100
肇慶市生態環境局封開分局
0758-6688955
肇慶市生態環境局懷集分局
0758-5865803
肇慶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
0758-3601817、
364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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