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一男子謊稱售賣口罩、體溫槍詐騙91萬,獲刑11年

中新網包頭3月19日消息,為籌賭資,男子郝某編造口罩、體溫槍銷售信息,騙取91餘元“貨款”。19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人民法院獲悉,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郝某有期徒刑11年。


包頭市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2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郝某利用群眾對緊缺防疫物品需求迫切的心理,在沒有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出售口罩、體溫槍等防疫物資的虛假信息,騙取武某某等人錢款共計91萬餘元,然後將絕大部分詐騙所得用於網絡賭博揮霍。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郝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疫情防控物資的名義,利用電信網絡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從重處罰。
鑑於郝某歸案後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且系初犯,可以依法從輕處罰。法院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判處郝某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萬元,同時責令其退賠4名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
宣判後,被告人郝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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