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四川省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6場新聞發佈會,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成都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傳染病防治法》以及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國際衛生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要求,採取嚴格的口岸防控措施,堅決遏制疫情通過口岸傳播擴散。
發佈會上,成都海關黨委委員、副關長葉衛翔介紹,成都海關根據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發展態勢,與地方聯防聯控機制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加強口岸檢疫,主要採取了幾方面措施:
一是密切跟蹤疫情,及時開展風險研判。密切跟蹤國外疫情的發展,多渠道全方位收集各種疫情信息,結合入境航班旅客艙單數據,及時開展風險研判。按照“一機一方案”,有針對性地採取一系列應對措施,精準施策、科學防控。
二是強化入境航空器的衛生檢疫。對來自疫情嚴重的國家和地區以及入境時衛生檢疫申報異常的航班,全面實施指定機位登臨檢疫,提前排查有發熱等症狀人員及密切接觸者,分類處置。對可能受到汙染的航空器實施消毒處理。
三是切實落實“三查、三排、一轉運”檢疫措施。“三查”指對入境人員100%實施健康申明卡核查、紅外體溫監測篩查和口岸現場醫學巡查。“三排”指對“三查”中發現的有症狀、或來自疫情嚴重國家或地區、或接觸過確診病例等人員,嚴格實施流行病學排查、醫學排查和實驗室檢測排查。“一轉運”指對通過“三查”、“三排”後,判定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有症狀人員和密切接觸者“四類人員”,一律按照有關聯防聯控機制落實轉運等防控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四是強化聯防聯控機制。在地方聯防聯控機制的統一領導下,成都海關與各個成員單位通力協作,健全信息共享,暢通口岸病例轉運等機制,配合地方政府完善入境人員全流程健康監測和防控管理,共同織牢成都口岸疫情防控網,嚴防疫情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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