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情人分手了,大都成為仇人?

指尖上東港


愛之深,責之切,一段感情裡的兩個人只要是真心相愛,就很難全身而退,輕則彼此成為陌生人,重則心存恨意。愛過,就退不回去了,因為再看見彼此,愛恨情仇印象深刻,不可能再有純粹的交往。愛過的人,不想成為仇人,是要有幾個特定的條件,第一,兩個人同時想結束,否則單方不願放手,必有怨恨。第二,兩個人都沒有那麼愛對方,只是利益關係,或者新鮮感作祟,沒有感情基礎,一旦不能滿足彼此,自然勞燕分飛,各奔前程。第三,兩個人有很深的感情,因外力不能走到一起,對於彼此的陪伴心懷感恩,願意放手成全對方。

可即便如此,兩個人也不可能再有聯繫了,還需要斷的乾淨,否則很容易藕斷絲連,陷入更深的痛苦。

愛是甜蜜的,可以讓人身心愉悅,煥發神采與活力。愛也是偉大的,可以創造種種奇蹟。但一切事物都有兩面性,愛也會存在痛苦,也有一定的殺傷力,面對愛情,我們自己的思維模式決定情感走向,也決定放手或是成全。一切唯心造!


這一世不辜負


我也是這樣子的,我在離婚後不久的一次聚會上認識了她,當是沒有想太多,因為我還沒有心思去找,去接受另外的女生,可是生活就是這樣,總是在不經意間給你一個驚喜。她漂亮,開朗,大方,有氣質吧,慢慢的交往中我就很喜歡她了,她比較體貼吧,從未有過的那種感覺,我記得很清楚,我是怎麼被她征服的,就是我工作需要去車間,不能帶智能手機,沒有回覆她的微信,我給她說過,如果我沒有及時回覆信息,我一定在車間裡面忙呢,那天下午下班了,我還在忙,她就打電話給我了,關心我之類的話。那個時候是這些年最忙的一段時間了,我可以確定。後面就是就在一起了,其實最喜歡她的還是我們在一起想法一致,有共同語言。然後就是在一起了,上下班,一起出去玩,還有她兒子,我沒有,她家人,感覺很幸福的時光。還有很難忘記的七夕情人節,就是很開心,就感覺我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前後三個月時間,最終還是到了盡頭,他的前任回來了,答應跟她結婚,這是她們交往幾年她的夢想,夢想能在一起結婚生子。她選擇了回頭,提出來跟我結束關係。我選擇了尊重她的選擇,因為我是真心的喜歡她,愛她,我怎麼會傷害我所愛的人。我祝福她們,希望他對她會一心一意,不要再傷害她。她們拍了婚紗照,可是半年過去了也沒有結婚,又恢復到了之前的爭吵不休中。我不知道她們最終會是怎麼樣,但是我希望她能過的開心快樂。

所以對於我來說,我想做真正的朋友有點難,因為彼此在一起過,那麼熟悉,見一次就會放不下她。也不會打擾到她的生活,只是想默默的祝福,也不再細問她過的好不好。就如那首歌所唱:離開體面才沒有辜負那些年愛的熱烈,認真付出的畫面別讓執念毀掉了昨天,我愛過你利落乾脆,才不會辜負遇見。


Larry20160322




除非是金錢,物質,和氾濫的慾望,導致情人分手成為仇人。

有理性的情人分手不會成為仇人的,他們真心相愛一場,不希望有更多的事端發生,不能牽手,不想在道德上受人歧視,所以選擇放手,不會成仇人的,永遠愛的人,從自己世界消失了,誰都會有撕心裂肺的痛,他們知道經營一段感情,就象經營訐多年的一顆大樹,剛好為你遮陰,瞬間被摧毀了,讓人割捨不掉的痛心。

情人之間,有的雖然刪除了一切聯繫方式,雖不在身邊,卻還在心裡,在生命裡,也許默默關注著你,守侯著你,你們相互尊重,有著心靈深處的欣賞",勝過千言萬語,有著精神的默契,心靈的統一,相互珍藏那道美麗的風景,站在不遠不近的地方,陪著一路前行,心中要互相有個祝福,照顧好自己,都要過的好好的,聯繫不聯繫,我們一起向前行,愛過了,痛過了,放下吧!🙏🙏🙏


沿著小溪走


情人分手了。能成為仇人的那些,應該說都是些渣子。更直接的說,那不是情人。從一開始就不是。

那只是為了自己一點點的私慾吧!請不要褻瀆了人世間最真摯的情。倘若是真的有情有義。是真的不能可能成為仇人的。

我與情人就是那樣的好,我比她大10歲,我叫妹妹,她叫哥哥。不過在外人面前我們從來不這樣的。我們就是因為喜歡,才成為情人的。我曾經問過,你為什麼喜歡我啊?喜歡就是喜歡,沒有為什麼。其實這也正是我想對他說的。應該說,這就是內心最真實的想法。

因為在一起喜歡,在一起快樂高興。是任何人所不能給予的這種快樂,所以在一起,我喜歡看她的美,她的笑容,她的一舉一動我都喜歡。她也特別願意跟我在一起說話,談論一些事情。於是我們也就經常在一起吃個飯什麼的。

也許我們這樣做就太過於招搖了,也就有了很多的風言風語。以至於傳到了她老公的耳朵裡。

妹妹流著淚跟我說。哥哥我們分手吧。我們不能這樣。再這樣的話會出人命的。我能怎樣?也只能痛苦的和他分開了。這真是撕心裂肺的痛。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什麼叫情不自禁?什麼叫撕心裂肺啊!恨,真的是不可能的。只願待來生,我們有緣再相聚,一定會好好待你。








綠色小萆


大家好,我是深山小文,情人是什麼?情人就是慾望。

情人這個關係大多數出現在已婚男女身上,沒結婚的基本上很少有情人,就算有,到最後不是情投意合就是分道揚鑣,那麼問題就顯而易見了,既然已經結婚了,為什麼還要有情人,在我的眼裡,純潔的情人沒有幾個,多多少少都是有目地性的交往,哪有什麼一清二白的情人,說出來有人相信嗎?我結婚以後也有情人,其實說白了就是給自己換個口味,但是對她沒有愛只有性,後來被老婆發現了,鬧得差點離婚,我也就和情人恩斷義絕了,這種畸形的產物,錯綜複雜的關係,剪不斷理還亂,真的很揪心,要說情人分手了為什麼會變成仇人,道理很簡單,因為她想佔有你,而你對她沒有愛,不成仇人難不成交朋友啊!

情人這個關係很微妙,稍有不慎就會越界,所以很大程度上都是為了一己之私,沒有真愛可言,但是不管怎樣,我都希望每一對情人走到盡頭都能笑著放手。




深山小文


情人相愛的時候心都是粘在一起的,

一旦要分開,撕心裂肺就在所難免。

這也是一個由愛生恨的過程。

無論愛恨情仇,都源於放不下,

即便能放下情,也未必能放下恨。

兩者之間,都出於本性中的弱點,

恨可以比愛更加根深蒂固。

路過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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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春破繭


我感覺情人分手成為仇人的原因大部分是單方面的分手就是所謂的強制分手;雙方達不到和平分手的期望;然後因愛生恨所產生的報復心理!

前幾年在我們鄰村就發生了一件事,當時影響極大!村裡的一男一女搞婚外情,後來女的不想繼續了男的不同意;男的在一個夜黑風高夜殺了那個女的一家(女的老公在外面打工),後來警察去抓捕那個男的時候,那個男的喝農藥自盡了!

感情的這個事不能強求,好聚好散給自己留下最後的尊嚴;你要記得你們曾經愛過!


安逸的夢想


愛的有多深,分手時就有多痛!

不聯繫成為陌路是最好的

不管情人還是戀人,情人更是如此,還是深深地埋藏在自己的心裡最好!只有自己和自己的情人知道!

分開的原因無非就是不能在一起,不能結婚!不能給予更多!分手時勢必有很多的痛苦,愛的有多深,分手時就有多痛!這種痛,甚至會激發出極大的矛盾,這種矛盾,會讓雙方傷痕累累!

分手後,再次遇到了,真不知道說什麼好,剩下的就是極度的尷尬!

聯繫你也不知道說什麼好,還是不聯繫的好!老死不相往來是最好的歸宿!

分手了就成為陌路是最好的選擇!

否則太尷尬,引起更多的傷心回憶,兩個人都不痛快!何必呢?

把這段感情埋藏起來,放在自己的心底最深處,偶爾回憶一下美好也是不錯!讓它成為一段封藏的回憶!

就像黛玉葬花一樣!多好!

互不影響,互不尷尬!


鵬程日誌


從我們諮詢的數千案例來看,情人分手了,並不是大部分都成為仇人的。成為仇人的還是小部分,而且會演變成仇人,一般都是有原因的。接下來,我們來簡單的分析一下。


1. 雙方投入度的不匹配,造成一方的期望失衡。


戀愛中,總是有一方投入多些,一方投入少些的情況的。不過,通常情況下,雙方的投入度相差不會很大,這樣也能保證這段感情可以比較穩定持久的發展下去。


而在有些戀情中,男女的投入比重會有很大的差異。


例如有的跪舔男,會用很極端的對女生“好”的方式來維持這段感情。因為他的投入度過高過多,所以必然會對這段感情的期望也很高。


而當他收穫不了他的期望時,甚至是被分手時,他就會對對方產生怨恨情緒。覺得自己付出那麼多,卻得到這樣的“結果”。覺得自己是受害者,心裡完全難以接受,有的甚至會做出一些極端的事情。


2. 分手時情緒激動,詆譭對方甚至引發暴力。


這個在有些脾氣不太好的情人分手時,其實也是會遇到的。


有的女生,在分手時,因為接受不了被分手的事實,會對對方破口大罵。尤其是被劈腿又被分手時,更是會更受不了,甚至引發暴力事件。


而有的男生,則也會走極端路徑。例如女生提分手,他就每天都跟著人家,盯梢,跟蹤,無所不用,害得女生連家都不敢回。


有了這些行為,也難怪對方要把你當仇人一樣的嚴防死守了。畢竟誰還願意和這樣的前任做朋友呢!


3. 戀愛或事後發覺被欺騙。


有的情人在戀愛初始階段,會發覺對方各方面都很好,很滿足自己的預期。但是隨著瞭解的深入,會發現對方可能有不為人知的一面。


例如會發現對方隱婚,發現對方是同性戀等等。總之,對方在和自己談戀愛之前,就動機不純。


也有的人,是在分手後才得知對方這些信息的。


例如我們接手的一個案例,一位女性求助者在分手半年後,才知道前任之前有過婚史和孩子。


這樣的打擊無疑是巨大的。因此,在遭遇了這樣的人和事之後,相信也沒有人願意再和這樣的前任做朋友了吧。變成“仇人”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在看過了無數對情人的分手後,有時真的想對大家說。古語曰,君子相交無惡言。分手之後,也請不要說對方的壞話。相遇是一場緣分,緣盡了就相視一笑,各走一邊吧。還請留住最美在心間,不把情人變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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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峰說情感


為什麼情人分手了大多都會成為仇人?因為我覺得和情人之間的分手不是幡然的醒悟,就是已經厭倦了這種偷偷摸摸的感情。你想一想,如果是哪一方主動提出的分手,那麼被動分手的那個人當然就有一種怨氣,當然就有一種仇恨,所以說成為仇人也不過分的,這都是情感被騙的綜合反應。所以說,對於這種仇人相見的感覺也不必去在意,因為畢竟兩個人的先前感情就建立在一種不道德的基礎上,所以說這種分手反倒是人們拍手稱快並且不會給予祝福和惋惜。不光彩的小三兒好像就應該受到這樣的懲罰,不光彩的男人好像就應該得到這樣的結果。


上天也不會讓這種偷情的關係保存長久的,因為兩個人對於愛情的見解都是一樣的,都有一種不忠誠欺騙愛情的嫌疑,所以說這種人必將會分手的時候反目成仇。因此我說也不必怪罪這種感情,因為這是必然的結果,所以說還是不要糾結成不成情人變仇人。應該想到的是,既然分開了就是一種幸福的解脫,所以說還是別再顧忌這段感情了,別再感覺這段情感充滿了仇恨,因為分開才是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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