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貧困戶本來分到了扶貧搬遷房因為不瞭解政策,給退了,現在後悔了,怎麼辦?

八零後1856


每個地方的搬遷任務是通過摸底以後確定,上級根據下面報的搬遷人數下達搬遷指標、下撥建房資金。你放棄搬遷,為了完成任務,政府部門去找其他符合條件的貧困戶來補充你空出來的搬遷指標,畢竟建房的錢是按搬遷人口下撥到地方的,搬遷超任務了地方自己出錢,搬遷少了上級追責。你現在後悔了,想搬,你可以再次申請的,前提是還有空餘指標,而且你當初放棄搬遷時沒簽訂放棄搬遷承諾書。

房子產權是歸搬遷戶所有,但是目前還不能辦理產權證,是因為建房的土地是政府出讓的,辦房產證要交土地出讓金,這個錢誰出、怎麼出還沒有政策明確。房子以後是可以交易的,但是會有時間限制,是為了防止有的人把房子賣了揮霍一空又來找政府。

遷出地土地資源仍然屬於搬遷戶的。為什麼要拆舊屋復墾宅基地?國家規定耕地要佔補平衡,安置房建設佔用了土地,所以要通過復墾宅基地來補充。一方面也是要斷搬遷戶的返遷念想,希望他們在安置地好好生活,脫貧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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