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年中國人口可能將僅剩6億人,專家呼籲二胎補貼3萬,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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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住房使用權買賣機制與不動產權並行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國情

一、使用權能更好整合房產稅、空置稅、公寓,小產權房,以及提高生育,醫療,教育問題。

1.使用權對產權稅、空置稅實施徵收難道降低,個人住房未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使用權證可根據未辦理年限,在房產權過戶時交納一定的罰款,罰款以空置稅年限來計算。無免徵面積、套數,只有減稅制度。1:為何要無免徵面積、套數。方便管理,也能大大降低稅收推行難度。同時作為公民都應當有義務繳納一定稅費。2:無免徵稅機制,有利於家庭和諧,無需去再考慮假離婚行為,因為個人減稅面積對比家庭為單位減稅面積少百分之五十制定減稅面積。3:減稅制度,也是為方便地方政府根據自身情況對公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減負權益。有利於房價調控,調控未來只需加減稅收。只對低保、是貧困戶、特殊人群以及符合要求的特殊住房免徵

2.小產權、公寓問題。符合要求已建成的公寓、小產權,同樣要求辦理使用權證。未辦理使用權證,未來不享受合理拆遷補償以及低保等方面資格。

3.提高生育,醫療,教育問題。這就取決於減稅制度。如:個人為單位20平以下減稅、家庭為單位個人50平以下減稅。家庭為單位減稅面積高有利益提高品質生育力,教育品質、醫療品質提升。

二、使用權能否影響不動產權價值,房價問題? 1. 不動產權仍然永久使用,可限定不動產權價值。房價連動地價,地價價值不跌,房價也對應自身不動產權價值。保護產權人資產權益。產權是個人資產,認然擁有金融價值不會變。

2.私下交易行為是否影響房價,如果是個人行為自身私下達成交易行為,交易過程中出現財務糾紛問題不受法律保護,屬於個人自願放棄自身不動產權行為。稅收不會減少,稅收根據限定區域限定平均值制定徵收標準。同時可根據區域不動產權交易情況,限定每年每戶、個人、交易數量。所以不太可能出現大量拋售、私下交易行為。 3. 使用權實施後,可逐漸放寬限購政策,全面提升優質區域購買力。當然使用權價值與不動產權價值並無關係,區域使用權價值相差過大隻表明所在區域使用價值較低。

三、有利於提高品質發展,提高品質商品房,新區發展。

1.使用權可更好提高使用者對品質要求提升,在同等的減稅面積下,自然會追求更好的使用舒適性,更好的生活品質。當然這同樣考驗這地方對資源調配能力,如:醫療、教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調配,平衡新老區域資源。

2.使用權稅收無免徵稅制度,有利於基礎設施建設。因為無免稅制稅收徵收面廣,地方財政可更好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吸引企業,優化城市建設。城市吸引力就關係地方財政收入,空置越嚴重未來逃稅率就越高。稅收雖然每年不一定很高,但年限越長房價升值潛力。未必能跑過稅收。未使用房屋空置稅徵收高於使用權稅收,也是防止資源浪費嚴重的重要手段。

3.使用權稅可更好解決未來十到十五年電梯、房屋外牆老化,物業難以理解、資金難到位等問題。公民繳稅也應該享有稅收帶來的福利,給於一定城市維護資金補貼。稅收可結合當地配套設施,基礎設施建設,社保,醫療,教育,等因素收取。區域越強未來可享受福利也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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