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修高速路,施工道佔地如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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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修建中的施工便道用地,難以納入徵地紅線,一般都是按臨時用地進行補償。

筆者老家所在村正在修建高速公路,也涉及施工便道佔地的問題,加之筆者接觸過同類項目的用地工作,特結合實際給予上述答覆。

一、施工便道用地多為臨時用地性質,一般不會進行徵地。

由於項目建設用地控制越來越嚴格,徵地指標控制極嚴,高速公路建設中一般是公路線路直接經過佔用區域的土地才能納入徵地紅線,其他如料場、項目部、施工便道、拌合站等用地均按臨時用地處理。

原則上料場、項目部、施工便道、拌合站等,在建設完成後,實施復墾交付給當地村社耕種,只是施工道有可能作為農村公路而繼續保留使用。

二、施工便道等臨時用地應按規定進行補償,其補償的額度與是否復墾有一定關係。

施工中的料場、項目部、拌合站臨時用地,大多是按一定標準租用土地,並由建設單位向當地國土部門繳納復墾保證金後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只是有可能該租金要略高於當地土地流轉的平均價格。筆者這裡一些項目的工人生活區就是按此情況租用土地,其租金也比土地流轉金稍高,達到了每畝地1000元以上(土地流轉金大多在700元左右)。

對可以不用復墾的施工便道,因建設方省去了復墾的工程費,其實質有點相當於一直佔用了土地(但也有可能是當地村社提出繼續保留),其佔地補償相對有可能要高一點。筆者這裡,前幾年有按每畝4萬元左右補償,目前老家修高速路是按每畝6萬多點補償的。

極少也有施工便道要復墾的,則按上述料場、項目部、拌合站的臨時用地情況進行補償和處理。

友情提示,也有借用當地村社原有村社級公路作施工便道的,這裡就涉及公路維護費等相關費用,需雙方協商解決。

當然,項目建設中的臨時用地,各地的補償標準極有可能不同,與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土地流轉均價等都有一定關係,具體以當地公佈的為準,筆者這裡所舉例子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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