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低保戶是脫貧不脫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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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是低保戶,同時又是精準扶貧中的貧困戶的話,如果脫貧,低保戶的身份並不會因脫貧而取消,這點大可放心。

實事上,低保救助政策實行的較早,是在精準扶貧工作還沒有展開之前,就已經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低保政策是“應保盡保”,凡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年人均收入低於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規定條件的貧困家庭,都可以按規定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按標施保、差額補助。

像我們這裡農村低保保障標準是4980元/人/年(415/人/月),如果被評為低保之後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及其他特殊困難人員,還要按不低於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0%比例按月增發補助資金。

而精準扶貧啟動於2013年,2014年正式在全國鋪展開來。精準扶貧,是針對所有的貧困人口開展的以脫貧攻堅為目的的一項系統性工程,說它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是因為它的投入和措施更多、更全面,針對貧困人口採取的脫貧措施涵蓋醫療、教育、住房、產業、金融等各個行業和領域,包括低保政策。

精準扶貧,也是一項階段性工程,說它是一項階段性工程,是因為它是為全面進入小康社會打基礎,在這一階段內,通過脫貧攻堅使現有貧困人口全部擺脫貧困,於2020年全面進入小康社會。

綜上所述,低保救助政策是一項開展較早,也是一項長期性的社會保障制度,而精準扶貧於2013年正式啟動,在這一年低保政策與精準扶貧發生了交際,而又被納入精準扶貧政策措施之一,它們相輔相成,目的就是為了促進貧困人口擺脫貧困,互不影響,當精準扶貧結束以後,低保政策還將延續,繼續發揮它的歷史使命,為有需要的困難家庭提供保障。


農村一山貨


殘疾人低保戶是脫貧不脫保嗎?

在2007年的時候,農村的低保已經建立起來,很多生活貧困的農民也得到了很好的解決。而在過去的多年裡,總有一些農民的生活條件很好,但卻是低保戶的一員,讓人對此十分的詫異。畢竟低保是為了能夠讓那些生活貧困的人得到更好的保障,而有一些人卻眼紅低保的補助政策,以至於偽造著資料,讓自己能夠享受。而如今國家也進行了重點的打擊,為的就是清理這些人,確保低保隊伍的整潔。

當然這些年裡,國家在扶貧上的力度加大,為了讓這些人更好的脫貧,則是提出了補助的政策,為的就是讓農民都能夠很好的從中致富,還安排了工作人員進行扶貧,讓那些低保戶能夠用上自己的雙手去脫貧。不過在這些年裡,懶漢的現象十分嚴重,很多人為了避免自己會脫貧,則是選擇了故意變懶,這樣的話才能更好的享受補助保障。

其實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現象,還在於這些人擔心脫貧之後,因為收入的不穩定,這樣就會導致二次的返貧,為了能夠解決這個問題,很多地方則是推出了脫貧不脫保的政策,比如說在雲南地區就發佈了文件,指出這些低保戶的補助金不能低於當地的標準,同時還需從日常的實際出發,制定著補助的政策,各地需要根據當地的物價水平變化調整補助金,以此更好的保障收入。為防止二次返貧,有些省實行脫貧不脫保,能減少“懶漢”現象嗎?

當然在內容中還指出,對於那些已經納入低保的建貧戶,如果人均的水平已經超過了扶助標準,但還沒有達到了低保的補助範圍,在脫貧的時候可以繼續領取著低保金。這樣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讓這些人的生活更加平穩,等到收入穩定之後再取消低保的資格。

此外,內容中還表明如果人均的收入已經在當地的低保標準以上,可以給6個月到1年的緩退期,而在這段時間內低保金則是按照原有的標準下發。不過對於那些四肢健全卻不想參加勞動的,如果持續3次拒絕扶貧幫助的,那就需要停發其補助金。

對於那些殘疾戶的家庭來說,本身的生活就比較困難,家庭的勞動力也比較少,因此這樣的家庭,如果脫離了建貧戶的標準,但沒有脫保的,可以繼續補助。這樣的政策還是很人性化的,避免了農民不願意脫貧的心理,相信今後的脫貧政策會更完善。為防止二次返貧,有些省實行脫貧不脫保,能減少“懶漢”現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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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我早就想說了,低保戶和精準扶貧是兩碼事,低保是保障個人生活最低保證,國家給予的低保金,而精準扶貧是對於家庭困難導致的貧困戶,低保相對於個體而言,但精準扶貧基本是以一個家庭的綜合問題來評估的。

精準扶貧脫貧不代表就能拿除低保,精準扶貧脫貧有一項指標就是人均收入要打到一定金額,低保也算是貧困戶的一份收入,如果把低保拿出,再去算他脫貧指標後就有些不可能達到,所以有低保才能脫貧,無低保就打不達到脫貧,我們叫他政策性脫貧。


還有一種情況,一家子生活比較好,人均基本可以脫貧,但家裡有一個殘疾人,而收入是他哥的,殘疾那個人是沒有生活保障,只能看其它家庭成員臉色吃飯,如果他家剛剛達到脫貧,家庭裡沒有轎車或豪宅對於殘疾人是應該納入低保的。




精準扶貧的貧困戶有一定的時間性和統一性,低保則更靈活,今年你遇見特色困難,可以給你低保,但明年你好轉了就可以拿除,而精準扶貧貧困戶是納入程序複雜,脫貧審核程序也相對複雜,需要的時間也是較長,沒有低保具備靈活性。

兩者相對而言低保偏於個體,精準扶貧戶偏於家庭。


說事鄉村


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殘疾人低保戶是脫貧不脫保嗎?脫貧和脫保是兩個概念,不一定你是殘疾人你脫貧了就一定享受低保政策,這個要按照你的家庭實際情況來看,如果你通過精準扶貧各項政策幫扶實現了脫貧,不愁吃不愁穿,有了穩定的增收渠道,一年的收入已經遠遠超出了低保線,那你就不能再享受低保政策了。


殘疾是分等級的,一般來說一、二級殘疾都是身體某部因殘疾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無法外出務工,而且還需要一個人來照顧其生活起居,像這樣的殘疾人家庭,生活一般都會非常困難,享受的也會是一、二類低保,屬於社會兜底脫貧戶,靠國家的保障金實現脫貧,這類戶肯定就是脫貧不脫保。

像三、四級殘疾,一般來說就是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還能從事一些勞動,也有外出務工的可能,這部分殘疾戶可能過去生活困難,享受低保保障,但是隨著精準扶貧幫扶工作的開展,通過對其進行勞務技能培訓、勞務輸出、幫扶發展產業等等方式,讓其逐年通過自身發展,實現家庭收入穩定增長,吃穿不愁,房子、健康、教育都有保障,實現了脫貧致富,這類殘疾人當然再不能享受低保保障措施了。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雖然實現了脫貧,但是家庭收入不太穩定,可以脫貧以後繼續享受低保政策。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不妥之處請多多批評指正。


甘肅清水大小事


回答,殘疾人脫貧不脫保,情況非常屬實,因為殘疾人尚失了勞動能力,有地不能種,有活不能幹,他的生活來源靠的是國家和集體共養,特別是孤寡老人,無兒無女,沒有任何親屬,看著可憐,感到心痛,為他們傷心掉淚,洗衣做飯都困難,國家應該號召各村都建養老院,讓殘疾人和五包戶集體共養,讓這些人有個規縮,生活上安樂享和,精神上讓他們愉快的輕鬆,把他們的土地集體收管,發包給種糧大戶,租金費用交給敬老院。但是國家對扶貧戶是精準扶貧,打好抉貧攻堅戰,有些扶貧戶能甩掉帽子,能脫貪致富,奔小康,向殘疾人脫貧,永久脫不了保,他們是長期的低保戶,國家和集體長期共養,他們只能脫貧,永久不脫保。


萬則紅


一二級殘疾人,一生不能勞動,不能養活自我,終身也脫不了貧,終身加大低保救助,讓殘疾幸福生活好每一天,


元昊成


這個問題阿麗來回答。

首先明確一點,殘疾人既是貧困戶又是低保戶,如果已經脫貧了,按照目前的政策來說是脫貧不脫保。


為什麼要這樣說呢?

因為一般貧困戶殘疾人員享受低保,殘疾等級都在二級以上,屬於重度殘疾,沒有勞動力,家庭貧困,符合低保享受政策。

阿麗是扶貧幹部,所以對農村貧困、低保政策比較瞭解。在貧困戶中,除了兜底戶全家享受低保保障外,家庭有二級以上的殘疾人口也是可以單人享受低保的。這樣的殘疾人家庭,雖然按照國家的脫貧標準,達到了“一收入兩不愁三保障”符合脫貧退出條件被脫貧了,但國家也有政策規定就是“脫貧不脫政策”。也就是即使脫貧了,脫貧以前享受的政策還繼續享受。

所以說殘疾人低保戶脫貧了,所享受的低保是不會被取消的。


除此之外,殘疾人低保脫貧戶所享受的低保金比其他無殘疾戶所享受的低保金要多。

在農村低保中,除了低保金本身外,還有一項保證金叫“分類施保金”,這項保障金主要針對老年、殘疾、單親低保人員的。

以阿麗本地為例,其中對於二級以上殘疾貧困人口,低保金為第季度672元,分類施保金為每季度為300元,一年的保障金額有3888元。

總結:按照目前的政策,殘疾人低保戶脫貧是不脫保的。如果在2020年全國所有貧困人口脫貧以後,如果殘疾人低保戶家庭生活條件好了,收入高了,明顯不符合低保保障條件了,那按照低保評定標準,不符合條件就會脫保;如果符合則可以繼續享受。

我是村官阿麗,歡迎大家關注!

鄉村大喬喬


在我縣叫脫貧不脫政策!例如,我拾破爛一年2000元,不夠脫貧標準,低保是一年2200元,還有其它補貼,就夠2019脫貧標準了:4300元。所以,殘疾貧困戶和無勞動能力貧困戶是靠政府補貼脫貧的。這叫脫貧繼續享受政策!



一號儍子


殘疾人低保戶是脫貧不脫保嗎?

這個問題不能單一的從殘疾人低保戶是脫貧不脫保來說。

首先,持證(二代或三代)殘疾人是分等級和類別的。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類別: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針對重度(一級、二級)中的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有的地方擴大到其他殘疾類別和等級)是可以單獨立戶辦理低保的,不是以戶為單位來辦理的低保,而是以某個人為單位辦理的低保政策。重病重殘低保金高於正常的低保戶。這幾乎和脫不脫貧不發生必然關係。



其次,“脫貧不脫保”“脫貧不脫政策”是指:根據《民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通知》(民發【2017】152號),要精準認定脫貧對象,凡未解決“兩不愁三保障”問題的扶貧建檔立卡戶和農村低保戶家庭,均不能宣佈脫貧;達到脫貧標準的可有序退出,脫貧攻堅期內“脫貧不脫政策”,宣佈脫貧後,醫療、教育、住房等扶持政策保持不變;對於收入水平已超過扶貧標準但仍低於低保標準的,宣佈脫貧後繼續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脫貧不脫保”。



最後,脫貧後殘疾等級發生變化的,經有關評殘鑑定機構重新評殘鑑定後級別由一級或二級變為三級或四級的,經村、民政等部門等民主評議後,不在享受低保政策。因為低保政策是動態管理的,具體事宜請諮詢所屬地的殘聯和民政部門。



低調的囂張6


殘疾人本身就不能自理,只能靠國家補貼生話度日,要不就無法生活生存,所以脫貧不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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