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出國留學,離開監護人出了事誰的責任?

你說我記426


更多的是學校的責任。當家長把未成年孩子送出國留學,就是相當於把未成年人的監護權給了學校,學校理應為學生提供人身安全的基礎保障。以這次新冠肺炎為例,澳洲和新西蘭學校也開始紛紛停課以及給疑似病例提供隔離照顧的建議,尤其是中學是最積極響應政府號召,提前停課。所以學校在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方面有重要作用。再次,學校作為監護人也會定期的組織學生和定點監護老師見面,各方面瞭解學生在學習生活和心理方面的問題,確保能夠及時解決學生的需求。家長方面在國內也要及時的敦促學生,敦敦教誨,及時幫助學生解決眼前的問題。



唐未然


毫無疑問,家長作為監護人是第一責任人!

很多時候,把孩子送到國外,單純靠經濟實力,還不一定夠,即使對於成年的孩子也一樣!

在安排孩子出國留學前的一些準備,很有必要。這些準備不是說某一次或者幾次的海外旅遊或者遊學可以解決的!這些大多還是在中文環境已經有陪伴的情況下度過的。

出國留學是相對長期的過程,既要客服語言問題,隱身問題,還有交際問題。人的社會屬性決定了交際是很關鍵的部分。當然如果飲食上不適應容易想家,語言上不適應容易被孤立!當然,有一些留學生能夠很快找到華人朋友,打成一片,但缺乏與當地學生的充分互動的話,留學的效果會打個折扣!


人在旅途面朝大海


應該是家長


DMC107


孩子在學校期間,由學校代為行使監護權,離開學校,家長履行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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