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網訊 “真沒想到疫情期間你們工作效率還可以這麼高!”近日,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的原告羅某某在收到調解書後感慨,自己的案子立案不到一個月,不僅案子了了,心願也了了。
“能夠這麼快、這麼圓滿地結案,還真要歸功於‘閃信+’電子送達方式。”說起這件事,承辦法官呂鳴對“閃信+”送達讚不絕口。
今年2月5日,羅某某向嶽麓區法院起訴,請求湖南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黨某某、馬某某返還借款7800元及相應的資金佔用費。
因正處於疫情期間,加之黨某某和馬某某非長沙市人,經與黨某某、馬某某電話確認,法院採用郵寄方式向二人送達了傳票和其他訴訟文書。不料,幾天後,郵件竟被原封不動地退了回來。
承辦法官呂鳴當即決定採用“閃信+”電子送達方式向黨某某和馬某某送達訴訟文書。“閃信”一發出,呂鳴立即電話聯繫了他們。二人均表示收到了短信,並表達了調解意願。
最終,在呂鳴的主持下,經過多輪電話溝通,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其實,這只是嶽麓區法院“閃信+”電子送達工作的一個縮影。自去年7月以來,嶽麓區法院已累計發送“閃信”7817條,發送成功5504條,大大提高了送達工作效率,減輕了當事人訴累,從而助力審判質效提升。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當下,“閃信+”送達作用更加明顯,有效減少了人員流動和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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