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有救了!製造業“賬期、拖欠貨款、押款”要大變天!

疫情期間,各中小企業復工復產面臨的貨款問題依舊十分突出。生死存亡之際,

“大企業從中小企業採購必須30日內付款!”,毫無疑問成為了減輕中小企業負擔,讓中小企業安全度過危險期的救命稻草!


日前,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獲悉,為了促進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工業和信息化部起草了行政法規《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中小企有救了!製造業“賬期、拖欠貨款、押款”要大變天!

​《徵求意見稿》提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地向中小企業支付貨物、工程、服務款項。


《徵求意見稿》對付款期限作出明確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從中小企業採購貨物、工程、服務的,應當在30日內付款;合同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合同約定將檢驗或者驗收作為付款條件的,上述期限最長可以延長30日。基於合同性質確實需要更長時間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付款期限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算。合同約定以中小企業出具賬單、發票或者其他單據作為付款條件的,付款期限自該付款單據送達之日起算。


《徵求意見稿》對質保金返還期限作出規定,合同約定預留質量保證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在質量保證期限屆滿後,與中小企業進行核實和結算。對核實、結算結果無異議的,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應當自完成核實、結算之日起15日內返還質量保證金。

《徵求意見稿》提出代為履行義務,即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因資金困難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其上一級主管部門應當承擔代為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義務。

《徵求意見稿》還提到,大型企業濫用市場優勢地位強迫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或者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中小企有救了!製造業“賬期、拖欠貨款、押款”要大變天!

同時,為緩解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和平穩發展,各地政府部門也下發了緊急文件。

江蘇省:江蘇省財政廳文件《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的通知》中提出,鼓勵採購人在與中小微企業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時,減免收取履約保證金、適當提高預付款比例。對於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採購人應當在收到發票後30 日內按時足額支付採購資金。

中小企有救了!製造業“賬期、拖欠貨款、押款”要大變天!

昆明市:昆明市財政局印發《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的通知》中,明確昆明市將從開通“綠色通道”、加大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力度等方面,通過政府採購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

其中提到,各級採購人必須在中標、成交公告及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簽訂合同。鼓勵採購人在與中小微企業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時,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履約保證金、付款方式、預付款項比例、付款期限等方面給予適當支持。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採購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足額向中標中小微企業支付採購資金,不得拖延付款時間。

中小企有救了!製造業“賬期、拖欠貨款、押款”要大變天!

此外,針對“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的老大難問題,國新辦也給出了答案。在日前國新辦舉行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對接下來的清欠任務提出了目標:


  • 對欠款額度較大的拖欠主體要掛牌督辦,確保2020年底前無分歧欠款應清盡清,決不允許增加新的拖欠。
  • 加快《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條例》立法進程並儘快出臺實施,完善工程價款結算相關辦法。


吹風會上要求:


  • 額度不大的欠款要在2020年上半年清零,額度較大掛牌督辦,確保年底前應清盡清。
  • 各級政府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將節省的資金用於償還欠款
  • 中央企業把清欠成效納入內部績效考核,對下轄各級子公司統籌採取措施。
  • 通過專項督查審計,對清欠工作進行重點檢查,繼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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