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視劇《安家》熱播,中國老百姓最關心的住房問題再次引發廣大網友熱議。隨著我國疫情形勢的好轉,不少城市已經開始復工了,而大多數復工的企業、商家最關心的房屋租賃問題也隨之而來——
受疫情影響,商鋪租金能不能減免呢?3月16日,我院剛好成功調解了這樣一起涉疫情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這也是我區首例涉疫案件,接下來,就隨小編一起去看看吧~![疫情期間商家沒有經營,要交房租嗎?看看這個案子](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案件詳情
原告李某於2019年3月承租了被告所有的位於贛州經開區金星路商鋪,租期1年,租金3200元/月。合同到期後,原告與被告因租金無法協商,遂介紹案外人繼續租賃被告商鋪,其本人退出商鋪。但原告認為2020年2月系處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屬於不可抗力,故要求被告退還2月份共計22天的租金2000元,但遭到被告拒絕。同時,被告亦未退還原告押金5900元。故原告李某訴至法院,要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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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經過
為妥善處理此案,考慮到被告身處外地,贛州經開區法院充分發揮特邀調解員化解矛盾糾紛的優勢,將此案委託給特邀調解員謝建萍先行調解。特邀調解員添加雙方當事人微信後,與雙方進行直接互動交流,瞭解矛盾焦點,逐一解開雙方心結,最終促成被告當場通過微信向原告退還了全部押金,原告放棄要求被告退還疫情期間租金的訴訟請求,並同意向法院撤回起訴。
●結語 ●
疫情發生以來
各位商鋪出租人和承租人
在生活和生產經營上
都不同程度受到影響
但是
特殊時期遇到問題
我們倡議大家能
友好溝通、增進理解
儘量採取和解、調解等方式
化解糾紛
為更好地迎接戰“疫”的勝利
讓我們一起攜手共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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