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商家沒有經營,要交房租嗎?看看這個案子

近日,電視劇《安家》熱播,中國老百姓最關心的住房問題再次引發廣大網友熱議。隨著我國疫情形勢的好轉,不少城市已經開始復工了,而大多數復工的企業、商家最關心的房屋租賃問題也隨之而來——

受疫情影響,商鋪租金能不能減免呢?3月16日,我院剛好成功調解了這樣一起涉疫情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這也是我區首例涉疫案件,接下來,就隨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疫情期間商家沒有經營,要交房租嗎?看看這個案子

案件詳情

原告李某於2019年3月承租了被告所有的位於贛州經開區金星路商鋪,租期1年,租金3200元/月。合同到期後,原告與被告因租金無法協商,遂介紹案外人繼續租賃被告商鋪,其本人退出商鋪。但原告認為2020年2月系處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屬於不可抗力,故要求被告退還2月份共計22天的租金2000元,但遭到被告拒絕。同時,被告亦未退還原告押金5900元。故原告李某訴至法院,要求處理。

疫情期間商家沒有經營,要交房租嗎?看看這個案子

辦案經過

為妥善處理此案,考慮到被告身處外地,贛州經開區法院充分發揮特邀調解員化解矛盾糾紛的優勢,將此案委託給特邀調解員謝建萍先行調解。特邀調解員添加雙方當事人微信後,與雙方進行直接互動交流,瞭解矛盾焦點,逐一解開雙方心結,最終促成被告當場通過微信向原告退還了全部押金,原告放棄要求被告退還疫情期間租金的訴訟請求,並同意向法院撤回起訴。

疫情期間商家沒有經營,要交房租嗎?看看這個案子

●結語 ●

疫情發生以來

各位商鋪出租人和承租人

在生活和生產經營上

都不同程度受到影響

但是

特殊時期遇到問題

我們倡議大家能

友好溝通、增進理解

儘量採取和解、調解等方式

化解糾紛

為更好地迎接戰“疫”的勝利

讓我們一起攜手共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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