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義之財莫伸手缺伸手!女子盜取價值150元物品被行拘

自“兩盜一騙”犯罪春季破案會戰方案實施以來,市中公安分局七賢派出所本著“侵財案件逢案必破”的工作目標,全力保護群眾財產安全,切實提高群眾安全感滿意度。

2月27日,七賢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己從白馬山南路某超市出來後,發現自己放在電動車上的物品被盜。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出警趕到現場,進行走訪並調取了現場監控錄像。

民警通過走訪得知,當天下午,還有群眾反映自己物品被盜,派出所研判二隊主動對接、深入研判,發現一女子長時間在超市周圍徘徊,趁電動車主人不在時,快速盜取物品逃離現場。

不義之財莫伸手缺伸手!女子盜取價值150元物品被行拘

△△第一次行竊

不義之財莫伸手缺伸手!女子盜取價值150元物品被行拘

△△第二次行竊

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民警判斷該女子會再次作案,於是連夜在超市周圍布控蹲守。功夫不負有心人,2月28日,民警將再次出現在超市周邊的肖某抓獲。

在辦案民警將肖某帶回派出所進行詢問時,肖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過對被盜物品估價,兩次盜竊總價值在150元,目前,肖某已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行竊可恥,千萬不要有貪小便宜的心理,即便不是很貴重的東西,一出手就會被處罰,勿以惡小而為之!同時提醒廣大市民,一旦發現財物被盜,請立即撥打報警電話,我們將盡全力為你找回被盜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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