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持續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重點工作的通知

新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關於持續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重點工作的通知


各鎮(產業集聚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成員單位: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和上級有關要求,現就持續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重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關於境外輸入性疫情防控工作

(一)所有擬從境外返(來)新人員,需在出發前 48 小時向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主動報告行程和身體健康情況。持因公護照人員由派出單位負責報告;持因私護照人員由其本人或在新親屬負責報告,有工作單位的,其單位也應第一時間掌握情況並報告。所有邀請、接待、聘請境外人員返(來)新的單位, 應提前 48 小時如實向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境外返(來)新人員情況。

(二)境外返(來)新人員應主動如實填寫個人旅行經歷, 進行身份核驗和健康申報,積極配合測溫,遵守“14+2”天集中隔離等疫情防控管理規定。

(三)對所有境外返(來)新人員實行集中隔離觀察“14+2”天,期間如果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症狀,第一時間派救護車送至定點醫療機構明確診斷,進一步診治。

(四)所有境外返(來)新集中隔離人員隔離期滿擬解除隔離時,由屬地疾控部門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解除隔離;如檢測結果為陽性由疾控部門綜合判定採取進一步措施。

(五)各鎮(產業集聚區) 、村(社區)要強化網格化管理, 嚴格落實體溫檢測、“洛康碼”查驗等防控措施,認真細緻做好排查管理。

(六)境外返(來)新人員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防控管理規定。對遲報、漏報、瞞報、不報境外返(來)新人員情況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七)廣大居民發現境外返(來)新人員不如實報告或不遵守相關隔離措施的,應立即向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或所在鎮(產業集聚區)、村(社區)報告。

二、關於持續做好湖北返(來)新人員排查工作

(一)各鎮(產業集聚區) 、村(社區)要持續強化網格化管 理,對進出人員嚴格落實查驗“洛康碼”加測體溫通行,嚴防輸入性風險。

(二)凡湖北返(來)新人員全部要主動向所在鎮(產業集 聚區)、村(社區)進行報告,並實行“14+2”天的居家隔離措施。

(三)各鎮(產業集聚區) 、村(社區)要強化網格化管理,嚴格落實查驗“洛康碼”、測量體溫通行。認真細緻做好排查工作,所有湖北返(來)新人員要全部納入“四包一”管理,並按照“四包一”管理指導意見落實到位。

三、關於“洛康碼”核驗使用

(一)使用範圍


1.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

2. 居民小區(村、社區) 。

3. 商場超市、金融網點、旅遊景區、賓館酒店、博物館、圖書館和車站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4. 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5. 各鎮(產業集聚區)結合實際確定的其他使用範圍。


(二)核驗方式(可任選一種)

1.人工掃碼:核驗操作員通過“釘釘”APP 掃碼功能,對通行人員進行掃碼核驗。

2. 自助掃碼:安裝洛康碼智能掃碼器的場所,通行人員出示 個人“洛康碼”,進行自助掃碼。

(三)結果應用

核驗人員通過查看通行人員的“洛康碼” 確定其時效性、真實性和準確性。核驗結果顯示綠碼,經測量體溫無異常後,可自由通行;顯示黃碼、紅碼或體溫異常的人員,禁止通行,同時採取臨時管控措施,及時報告所在村(社區) 、屬地指揮部和行業主管部門。

四、關於復工復產期間涉重點疫區來新車輛疫情防控工作

(一)各鎮(產業集聚區)要加強對部分轄區內復工復產企業車輛駕乘人員及同乘人員的管控,針對當前工作中存在的輸入性風險等問題,進一步完善核查管控措施,堅決堵塞輸入漏洞,堅決杜絕因工作不到位影響全縣疫情防控大局的現象。

(二)對轄區企業的車輛、人員信息要逐車、逐人核查到位,有針對性落實管控措施。動態排查復工復產企業所用車輛和人員,對往來重點疫區的車輛一一登記造冊,切實做到在掌握復工復產企業底數的同時,及時、準確掌握所用車輛和駕乘人員底數。

(三)要督促指導企事業單位落實復工復產措施要求,加強 所屬車輛及駕乘人員管理和“洛康碼”、健康證的運用,完善人員健康狀況和車輛行駛軌跡登記制度,及時處置異常情況,出現發熱或有疑似症狀的人員,要堅決落實隔離措施,並及時上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堅決杜絕漏報、瞞報、遲報等情況。

(四)對於涉重點疫區車輛及人員,各鎮(產業集聚區)、村(社區)和用工企事業單位要嚴格落實管控責任,堅持動態管控與日常管控相結合,切實做好源頭防範,防止因工作不細、查控環節出現紕漏造成嚴重後果。

五、關於我縣商超行業復工後疫情防控工作

(一)縣商務部門要指導縣域商場超市健全工作機制,明確 各層級責任,落實疫情防範措施,積極開展和推廣“一米線”行動, 做到顧客排隊“一米”、人員就餐“一米”、職員辦公“一米”;指導各商場超市制定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確保出現突發情況時能夠快速響應、及時處置。

(二)各商場超市要嚴格按照人均佔有面積不少於 2 平方米的規定,核定最大客容量並設專人管理;有條件的商超門店要推廣使用智能快速自動感應設備,避免人員聚集。

六、關於疫情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工作

(一)加強境外返(來)新人員聯防聯控。做好人員登記、健康檢測、信息通報、應急處置等工作,確保信息及時共享、人員及時管控、疫情及時處置,嚴防境外疫情輸入風險。

(二)做實做細復學復課各項準備。持續規範提升線上教學質量,進一步細化各項預案,備足各類防控物資,確保學校復學準備工作安全有序。

(三)強化異常情況處置。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按行業(領域)加大企業復工復產突發異常情況處置預案的培訓、演練力度,迅速有序高效處置偶發性風險。

(四)持續做好重點場所人群防控工作。緊盯農村、社區、企事業單位、養老院、兒童福利院、監所、車站、交通運輸工具、商超等重點場所和環節,推動防控力量和資源下沉,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的作用,構築聯防聯控、群防群治的嚴密防線。

(五)穩定經濟運行。按照“一季度止降反升、二季度補上欠賬、三季度奪回損失、全年完成目標不折不扣”的要求,有序有力有效,精準調節運行,把疫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強化調度、精 準服務、一企一策,著力推進企業復工復產達產達效。堅持“要素 跟著項目走”理念,著力推進重點項目復工開工保進度早見效,儘快形成有效的實物投資量。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在既有惠企政策基礎上,出臺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意見,讓政策惠及大多數市場主體。

七、關於縣域小區及道路隔離防控工作

(一)小區居民中沒有實行居家隔離人員的,小區車輛、人員亮洛康碼、測量體溫後可恢復正常通行。恢復正常通行後,分包小區工作人員仍要繼續在崗,憑洛康碼驗證出行,無洛康碼人員要測量體溫並做好登記。有電子信息的車輛可直接出入,沒有電子信息的,車輛上所有人員必須有洛康碼。

(二)從即日起,縣域所有交通道路硬隔離要全部撤除,嚴加管理,有序開放。


2020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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