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查處四例“多項”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交通運輸秩序、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道路交通安全風險上升,特別是隨著餐飲服務等場所陸續營業,群眾休閒消費活動增加,各類違法抬頭,為有效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近日,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集中開展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查處行動,嚴查各類違法行為。

2020年3月17日22時30分左右,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四中隊民警在平安大街棚戶區路口對過往車輛進行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查處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晉HF***0小型轎車,經查該駕駛員叫蘇某某,滿身酒味,且未能出示機動車駕駛證,經公安交通綜合管理應用平臺查詢,該駕駛員屬於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即口頭傳喚回交警大隊接受調查,在隨後的案件調查中發現該駕駛員是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且尿液檢測為陽性,後對其違法行為開具強制措施憑證(1005,17121,5035,60351),對其吸食毒品的違法行為現以移交原平市公安局禁毒大隊處理。

在此次行動中,四中隊民警還發現一輛無牌黑色大眾桑塔納牌小型轎車,經查該駕駛員叫王某某,未能出示駕駛證,隨即口頭傳喚回交警大隊接受調查,經公安交通綜合管理應用平臺比對查詢,該駕駛員機動車駕駛證為註銷狀態,屬於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隨即對其開具強制措施憑證(1005、1717),在隨後的案件調查中發現,該駕駛員尿液檢測為陽性,現已移交原平市公安局禁毒大隊處理。

2020年3月19日10時25分左右,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四中隊民警在轄區段家堡村附近執行例行巡邏任務時,發現一輛黑色本田CRV小型轎車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隨即執勤民警上前攔截,經檢查該駕駛員叫雷某某,且有酒駕、毒駕嫌疑,經呼氣酒駕檢測儀檢測,該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為每一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24毫克,經尿液檢測,結果成陽性,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後仍繼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且對其違法事實沒有異議,後對其開具強制措施憑證(1718,17121、5035),涉嫌吸毒的違法行為以移交原平市解村派出所進行調查。

2020年3月19日11時13分左右,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在原平市崞陽治超點附近對過往車輛進行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查處時。一輛車牌號為晉HW***5的本田鋒範牌轎車由南向北駛來,隨後民警示意其停車靠邊接受檢查,經查該駕駛員叫田某某,未能出示機動車駕駛證,經公安交通綜合管理應用平臺查詢,該駕駛員屬於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隨即口頭傳喚回交警大隊接受調查,在隨後的案件調查中發現該駕駛員尿液檢測為陽性,後對其違法行為開具強制措施憑證(1005,5035),對其吸食毒品的違法行為現以移交原平市公安局禁毒大隊處理。

酒後駕車會讓人反應變慢,毒駕更是容易讓人產生幻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各位駕駛員要引以為戒,切勿違法駕駛。原平交警在此希望社會各界勇於舉報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舉報電話8250234。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查處四例“多項”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查處四例“多項”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查處四例“多項”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生活晨報全媒體記者:何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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