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积极探寻选人用人“金钥匙”

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夯实责任体系,抓好选人用人风向标,囊谦县坚持“公”“德”“廉”“实”,积极探寻选人用人的“金钥匙”。

“公”字当头。以公心举荐人才,树立“5+3+5”用人导向,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遵守任用干部报备制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规矩、法纪观念、组织纪律、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在原则问题上不通融、不让步,同时强化群众监督,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德”字养心。注重从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的态度等方面考核评价干部的德,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把干部的德纳入民主测评专项内容,突出重点,量化“德”的具体表现指标和要素;注重从群众评价中了解干部的表现,广泛听取方方面面意见,特别注意听取少数知情人和基层群众的意见。

“廉”字打底。县委纪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囊谦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囊谦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离任审计,督促新任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干事创业、履职尽责意识。同时,坚持在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上下功夫,综合运用干部日常考察、巡视、重大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督促干部廉洁自律。

“实”字发力。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敢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做到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人岗相适,把熟悉基层情况、善于做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有意识的选派到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工作,让年轻干部在一线接受锻炼,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充分调动一线干部干事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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