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才會再開始分土地?沒有土地的農民還能領到土地經營承包權嗎?

農人莫小道


這時談這個問題,為時尚早。不符合農業發展,也不符合大局穩定。

一,現在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以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方式承包給家庭為單位的主體進行耕種。不存在單純的,狹義的分田到人,更不存在土地分給死人的說法。家庭在,責任制在。家庭在,責任制由後人繼承權利和義務。

二,重新分地的說法荒謬,不合理,不合法。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當年救了農村,救了農民,救了中國。功不可沒!但事物是發展的,他不是包治百病的永遠良方。當前農村“三權分離”是這個方法的發展和繼續。不允許隨意改變。穩定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發展農業的根本所在。吵著重新分地的人,不是要去耕地,種地。而是要去吃地!他們看上的是直補款,流轉金和惠農補貼。他們以自已的農村戶口為傲。要既在外面搞錢,又要在家中分田!將土地作為無償的紅利享受。他們所追求的公平實質是不公平。為什麼後出生農民子弟不能和城鎮居民子弟一樣,成為一個社會人?當大後,幹什麼工作就是什麼成份。為什麼不可以?

如果一個家庭外遷或消失,那麼這家的承包地由集體收回,可重新承包給有耕種能力和耕種決心的農戶。也可集體轉包或流轉。因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所以不允許推倒現行的責任制重新分地。今後會經常確權和小範圍調整。不會重新分地,別妄想!以此題而擾亂社會者,必不得人心!大家政治上要和黨中央保持一致。

三,農民子弟要發憤,要跳農門。不要想繼承鄰家大爺的承包地。

農民子弟的成長導向和投入,責任在父母。要在教育上多費力量,讓孩子長大後跳農門。成為有知識,有文化的勞動者。農業的出路在機械化和科學種田。農村的出路在實現大農業。農民子弟應以新的身份返回農村為榮。以不作為,好吃懶做,專等鄰家大爺死後去繼承承包地吃補貼為恥。明白什麼是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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