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為何說:“元以寬仁失天下”?那麼元朝“寬仁”到什麼程度?

歷史一書生


明太祖朱元璋給地主放過牛,當過和尚,要過飯,後來參見農民起義軍成為優秀的領導者。1368年初,朱元璋在應天府稱大明開國皇帝,草根逆襲一舉成功。



1368年8月他令大將徐達率領20萬大軍,勢如破竹衝入元朝大都。元朝皇帝元順帝帶著嬪妃家眷們逃到他們的草原,元朝從此退出了歷史的舞臺。像夢一樣,朱元璋僅僅用了15年,中原王朝就重新回到了漢人手中。


打江山不易,守江山更難。為了穩固老朱家的江山,以防前車之鑑,老朱很認真地總結了元朝失天下的原因。他說:

“元以寬失天下,朕救之以猛……一二年後寬政可復也”

朱元璋認為,元朝的統治太寬縱,一點都不嚴格,因為太寬縱了,才導致各地的起義不斷。



元朝的寬鬆制度主要表現:

一,法律上

《元史. 刑法志》記載:

“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緩弛而不知檢也”。

元朝的忽必烈,曾告誡大臣說如果在他發怒的時候,下令殺人,堅決不能殺,以免錯殺。如果有人犯罪需要懲罰,例如需要杖責20時,就只打17下。那3下就寬恕了,上天饒恕1次,大地饒恕1次,皇帝饒恕1次。以此類推死刑會減為無期,家裡有父母的犯人,可以免牢獄之苦回家給父母養老,獄官監外管制。統治者禁止對犯人嚴刑拷打刑訊逼供。元朝老百姓作亂層出不窮,平定後也是最多抓些動亂頭子,罰一些錢、物,就放回家了。



二,言論上

元朝有的老百姓不滿元朝的統治,就大罵。被舉報,官府回覆是,這是他的自由,我大元朝不會在乎。有些文人在筆墨之間流露對皇帝的不滿,元皇帝看了不怒而笑說,大元朝豈是一些酸腐文人能撼動的!所以文人可以高枕無憂想怎麼牢騷就怎麼牢騷。

三,對待貪官汙吏上,元朝基本對貪官不管不問,貪官主要都是蒙古內部人

由於太過寬鬆了,元朝皇帝的權利幾乎名存實亡,對地方官吏不能很好掌控,多數官吏們買官賣官,明目張膽地受賄。利用一切機會斂財,明目繁多,老百姓和下層官員拜見他要交“拜見錢”,過節日要給他奉上“追節錢”,他過生日要納“生日錢”,求他辦事要交“例錢”,他家死人要給他上“喪錢”,迎他送他都要交錢叫“人情錢”,結婚生孩要上“喜錢”,論訴繳納“公事錢”……甚至連肅政廉訪官吏(巡查考核吏治的官員,他們的官職相當於現在的省級公、檢、法機關。)也是“所至州縣,各帶庫子檢鈔稱銀,殆同市道”。
這些貴族官吏們對老百姓橫徵暴斂,各種苛捐雜稅多如牛毛,大批的蒙古貴族還搶老百姓的土地,由於災荒嚴重農民租地根本無法生存,老百姓只好無目的地流亡。黃河氾濫時,元朝朝廷開工資徵用老百姓當工人修黃河,結果負責修黃河的官吏貪汙腐化,老百姓的工錢幾乎到不了百姓手裡,一些農民開始起義。

元朝皇族爭皇位內鬥,失權

元朝從1308—1333年,25年換了8個皇帝。為了爭奪皇位,貴族間內鬥,軍政大權被蒙古實力派大臣牢牢掌控。

朱元璋決定對此絕不“寬鬆”

朱元璋一上臺首先懲治貪官汙吏,老朱授意丞相李善長擬定《律令》針對貪汙受賄、謀反等罪,他經過多年的反覆修改,《大明律》登上維護統治的舞臺,老朱考慮到會有一些人鑽空子,所以他又親自編寫四篇《大誥》作為《大明律》的補充。另外還有《醒貪簡要錄》,讓當官的讀,讓老百姓學習。其中200多條刑罰都是針對貪官汙吏的,例如凌遲、去膝、斷手、廷杖、挑筋、刺字、剁指等。他還嫌這不夠厲害又想到了“剝皮之刑、貼加官(我前面文章裡有專門描述這個的)等一系列的酷刑。御史周士良、劉志仁被朱元璋查出貪汙千刀萬剮了。朱元璋還明確規定,貪汙10兩就是死刑,貪汙60兩一律剝皮實草,他在政31年,殺貪官汙吏15萬人。對貪汙犯罪分子起了一定的震懾作用。



除了懲治貪汙分子,朱元璋興修水利,移民屯田,解放奴隸,減免賦稅,獎勵墾荒,興科舉抓教育,設免費養老院,免費醫院,免費公墓等等。

改革官僚機構,監視朝臣,嚴懲謀反

朱元璋對官僚機構進行改革,在中央廢除中書省,處死威脅到皇權的胡惟庸丞相及相關官員至少3萬人。因謀反罪處死藍玉,牽連致死15000人。

設置錦衣衛特務機構暗中監視不法臣子,實施剝皮、抽腸、刺心等種種酷刑,朱元璋對一些大臣在家裡吃什麼,是否喝酒都瞭如指掌。很多大臣在朝堂上被廷杖,活活打死,例如工部尚書薛祥等。大臣們整日戰戰兢兢,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生怕一不小心就小命不保。在朱元璋晚年錦衣衛的一些特權和酷刑逐步被廢除。

元朝政策是過於寬鬆了,但是朱元璋政策也未免太過於猛烈了。元朝失去天下是否真的如朱元璋所認為過於“寬鬆”了嗎?現在有人研究認為,元朝滅亡的主要原因是天災:洪水、瘟疫的盛行,大家有什麼想說的請評論區留言。


小姐姐講史


一說起元朝,首先想到的是殘暴無道,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裡,生不如死。

元朝有臭名昭著的三大惡:

第一惡,將人分為四等,南方漢人最低等,地位不如蒙古的一條狗。

第二惡,漢人女子的初夜必須留給蒙古人,與蒙古人共度三日之後,才能回家結婚。

第三惡,漢人活到60歲不能勞動了,就把他們扔進墳墓裡頭,每天只給一頓飯吃,餓死拉倒。


這三大惡到底是真是假?元朝果真如此變態?還是漢人為了同仇敵愾,故意編造的呢?

因為年代久遠,已經無從考證,真真假假誰又能說的清楚呢!

令人覺得奇怪的是,作為元朝主要掘墓人,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卻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說了這麼一段話:

朕觀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

元朝之所以失去了天下,是因為太過寬仁了。此言一出,猶如石破天驚,元朝不是以殘暴著稱的嗎?這寬仁從何而來?難道朱元璋說錯話了嗎?


還真沒有!元朝某些方面確實夠寬仁:

譬如法律,忽必烈就曾說過:

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對再三,果實而後罪。

元朝奉行“慎殺”的原則,死刑犯必須再三核實,確認無疑之後才予以定罪,因為“慎殺”,元朝一年被判死刑者不超過百人。

再比如賦稅,元朝滅了南宋之後,為了拉攏南人,採取了減稅政策,南宋之時一畝地交稅一斗,而元朝一畝地只叫三升,也就是說減稅了70%。

應該說,這兩項政策確實是好政策,但元朝在具體執行時卻變了味。


如減稅政策,雖然元朝只收取相當於南宋30%的稅,但元朝還規定,地方只需按規定交稅30%即可,多交的稅由地方自行安排。

這麼一來就亂套了,本來一畝地該收三升,但到了省一級,收了六升,留下來三升;到了縣一級,收了一斗,留下來四升;越往下越層層加碼,到了百姓這裡,要交超過之前數倍的稅。

百姓生產的糧食還不夠交稅的,特別是元朝後期,大旱頻發,蝗災橫行,百姓更是連口吃的都沒有,更別提交稅了,人都餓死了,除了造反,還有更好的選擇嗎?

所以說,朱元璋所說的“寬失天下”,指的是元朝治理國家太過粗放,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果然,朱元璋一上臺就採取猛藥去痾,嚴懲腐敗的高壓政策,徹底扭轉了元朝制度上弊病。


一半秋色






這個問題大家要好好理解並不容易。

目前大多數人都認為元朝的統治很黑暗很殘暴。其實,事情沒有那麼簡單。明太祖朱元璋說元朝統治失之於寬,並不是隨口說說。朱元璋說的寬有兩層含義,一是寬仁,二是寬鬆。



寬仁主要是從元朝統治者治國理政的願景來說的,就是說,元朝皇帝很寬仁,不忍心用嚴刑峻法治理社會,戕害人民。因為蒙古人當時全民信教,長生天是他們的共同的神,有信仰的人、有信仰的民族,寬仁是他們起碼的表現。



寬鬆是從管理能力來說的。大家都知道,管理是門技術活,沒有足夠的經驗和智慧,要想把社會的方方面面都管理到位,是辦不到的。蒙古人是放牛放羊出身,當初建國時,能認識七個字以上的人不多。

這如何能做到在如此大的範圍開展精細化管理?做不到後來乾脆少做一點,能把稅收上來就行,就和放牛羊一樣,牛羊之間叫喚,打架,隨他去,更別說有什麼文字獄。

但是,天災還是要救的。元朝末年,朝廷召集了幾十萬人修黃河,這時有人趁機煽動漢人造反的:“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一個會修黃河的朝代,應該還不至於太差。





就是因為做不到精細化管理,元朝末年才導致社會貧富懸殊,土地高度集中,財富高度集中,富人廣廈千萬,貧者如朱元璋家裡,無立錐之地,於至於各地窮人揭竿而起,風起雲湧,最後導致元朝滅亡,明朝建立。

朱元璋後來吸取經驗,對社會進行網格化管理,把全國戶口底本都搬到南京,把全國有700畝以上土地的人單列出來,隨時準備劫富濟貧,避免貧富差距擴大,造成新的社會矛盾,窮人揭竿而起。


坐看東南了


這個典故記載在《明通鑑》上。朱元璋與元朝舊臣馬翼,討論元朝敗亡的教訓。馬翼說:元有天下以寬得之,亦以寬失之。據此,朱元璋提出了明朝的治國思路,即:

元以寬失天下,朕救之以猛。吾治亂世,刑不得不重。

其實,細察元朝歷史,我們會發現元朝並不像後世所描述的那麼黑暗和殘酷。

至於“崖山之後無中國”,說元朝中斷送了中華文明,也是站不住腳的。一個例子,就是孔子在元朝被封為大成至聖文宣王。

還有,民間傳說中,有漢人十戶合用一把菜刀的高壓統治手段。但是,這個手段經不起推敲,首先元朝的法律裡沒有這一條;再者與元朝時的民間記載相沖突,因為有漢人打獵的生活。

更關鍵的是一個推問,是誰來執行“十家一把菜刀”的制度。元朝真有這麼強的控制力,它也不會那麼快就滅亡了。

所以,看元朝,還是明朝人看得更清楚,它可能真得很“寬仁”。

01.元朝為什麼如此“寬仁”

仔細看清楚,馬翼和朱元璋說的是寬而不是寬仁。元朝的統治可能很寬,但未必是出於仁。權且做寬仁論,那麼,元朝統治者,是不是真有這麼好的主觀願望?

根本就是不是蒙元統治者的心有多好,而是他們一直就沒搞清楚中原是怎麼回事,也不知道怎麼統治這個龐大的區域和太多的人口。蒙古人,一直在用一種草原的思維模式來統治中原。

傳統的中央帝國,能夠對中原地區實施精細化的管理。但是,蒙古這個草原出身的政權,一直就沒有褪去它的草原底色,不僅不能對中原地區實施精細化管理,甚至也不屑去做這些事。對於皇帝直屬的官僚隊伍,蒙古皇帝從來都是想打就打、想罵就罵,奴隸待之,因為這是草原傳統。所以,宋朝皇帝可能一件快意的事都做不得,但是元朝皇帝卻可以非常快意,想怎麼玩就怎麼玩。皇帝的個人權力很大,但是皇帝政治權力依賴於官僚隊伍,而官僚隊伍不強,所以元朝皇帝的政治權力就始終沒法強起來。

因此,所謂元朝寬仁,其根本原因就是統治者仍舊在以草原的思維來統治中原,不僅不能對中原實施精細化管理,而且也從來不想。甚至,還有人建議直接把中原變成牧場,然後大家分部落放牧。

在這種思維模式和統治手段下,元朝就出現了很多所謂的寬仁,甚至寬仁得沒一點兒嚴肅性。

02.元朝寬仁到什麼程度

北宋的社會活力很強,因為契丹的大遼為北宋扛住了草原問題,所以北宋沒必要像漢唐那樣搞得全民備戰。元朝的社會活力應該比北宋還強,因為草原和中原不用戰爭了,而且統一的市場也更大了。但是,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遊牧慣了的蒙元統治者懶得管,甚至連收稅都不上心。

元朝時候的農業稅比前後兩代王朝的農業稅都低,而且所謂第四等人的南人,曾經過上了一段沒有賦稅的日子。估計是蒙古統治者們忘記徵稅了。

還有,封建王朝一般都會搞文字獄,特別重視文化事業,在修史和統序問題上不知道要嚴肅到什麼程度。

元朝統治者呢?

根本就看不上什麼文字獄,你們想寫啥、寫啥,想罵誰、罵誰。蒙古人徹底踐行了漢高祖劉邦的思路:

乃公居馬上而得之,安事《詩》《書》?

老子的天下是騎著馬拿刀拿槍打下來的,你們這幫腐儒的詩書文章有啥用。蒙古人要比劉邦彪悍的多,根本就不在乎文人含沙射影,你們逼逼有啥用,有本事咱們刀槍說話。這個非常重要的表現就是元雜劇裡面各種諷刺現實的作品,元朝權貴不僅不覺得是什麼大事,甚至帶頭搬著凳子津津有味地看。

法律的生命在於執行,直接看元朝的法律執行,不用關注元朝立了什麼法律。因為不執行的法律,立了也是白立。元朝每年因犯罪被處死的,只有幾十甚至幾個。這麼大的國家,元朝的暴力機器就處決這麼幾個犯人。比較一下朱元璋搞得那些大案子,就只能說元朝簡直就是菩薩轉世。但換個角度想,你就是說元朝統治者都幹什麼去了吧?不是元朝統治者有多寬仁,而是他根本就懶得管。當然,官員腐敗,他們更懶得管。

還有漢人比較看重修史,也就是當代王朝要為前代王朝修史。但是,元朝的前代太多,大遼、大金和大宋,到底該怎麼修?尤其是大金和南宋的遺臣都還在,而且都想把統序歸給自己。討論這個問題最激烈的,肯定是兩撥漢人,蒙古人和女真人沒心思搭理這事。所以,元朝給前代修史,就一直擱置。最後沒轍了,那就全修,也別說誰是正統、誰是野統了,都給你們修。能這麼玩的,也就只有元朝了。前代以及後代王朝,沒有元朝人的強大想象力。

最具代表性的“寬仁”,應該是元朝皇帝的聖旨。這裡已經不能說是寬仁了,只能說是寬得扯淡,沒一點兒皇家威嚴。大元皇帝給少林寺的一道聖旨,摘錄原文如下:

這和尚每道有聖旨麼道,沒體例的勾當休做者。做呵,他每不怕那甚麼!聖旨俺的。

和尚每,就是和尚們;聖旨俺的,是個蒙古語法的倒裝,意思是我的聖旨。都是大白話,不用翻譯也能知道意思。簡單說,就是和尚們聽好了,不合規矩的事別幹,幹了就收拾他們。這就是黑道大哥喝醉酒後給小弟訓話。這可是大元皇帝的聖旨。如果有一個強大的官僚機構,像唐朝的三省六部制那樣,中書省草擬、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這種喝醉酒的聖旨能出得了朝堂嗎?所以,只能問一句:元朝的官僚機構都在幹啥?

03.元朝的滅亡原因:元朝未必以寬仁亡國,大明卻是以猛政立國

元朝到底是怎麼滅亡的?

朱元璋在《諭中原檄》中,引用古語說:胡虜無百年之運。這句話的底層邏輯是草原王朝的繼承問題,小編的其他文章有詳細論述,這裡就不多說了。這句話未必是元朝敗亡的真實原因,但這句話所表現出來的內部爭鬥卻是大元敗亡的一個重要原因。

一個最簡單的史料依據,就是朱元璋、陳友諒以及張士誠這些人在長江、淮河一帶打得翻江倒海,真正是在這個局部地區搞完了一場全流程的三國演義,最後朱元璋統一“三國”。

但是,元朝在幹啥?元朝就跟空氣一樣,看著這三國鬥來鬥去。元朝當然有自己的事,因為自己也在北邊搞內鬥,而且也鬥得一塌糊塗。

但是,如果元朝是一個稍微正常點兒的中央帝國,它肯定要把精力和力量投送到淮河和長江領域。因為朱元璋這些人才是真正能要命的敵人。

江淮亂成一鍋粥了,元朝不管,因為自己還得搞內鬥。朱元璋統一南方後開始北伐了,元朝繼續不管,因為自己還要接著內鬥。等朱元璋的大軍已經攻略北方山河了,大元朝廷辦了一件什麼事?中原不歡迎我們,主人攆我們走了,那我們就走。於是,元順帝直接帶著朝廷跑路了。所以,朱元璋統一北方,比統一南方還省力氣。不是北方形勝不再、不是大元實力羸弱,而是大元就懶得跟他死磕。所以,另一個原因就是大元始終沒有褪去草原底色。中原就那麼回事,草原才是我的家。

一個是大元的內部鬥爭、一個是大元的草原底色,再加上一個就是大元的統治機器或官僚系統一直在脆弱中扯淡,但這些原因還不是最根本的。最根本的應該是大元遭遇到了經濟危機,直接點兒說就是貨幣危機或白銀危機。

大元是大蒙古的重要部分,所以大元的統一市場是涵蓋了整個歐亞大陸的。西亞的伊斯蘭地區發生了白銀短缺,於是大元的白銀就流向了西亞地區,因為白銀在西亞的購買力更強。這直接導致了大元的貨幣緊缺,而後就是通貨緊縮。於是,大元的社會矛盾才會集中爆發起來,再加上大元的統治能力不是一般的弱,所以各地農民起義也就風起雲湧了。

從平民打到皇帝的,只有朱元璋一個。嚴格來說劉邦都不能算,因為他後來投靠了楚國集團。農民總是起義的首發者,但收割果實的從來不是農民,因為農民起義幾乎就沒成功過。唯有大元的農民起義實現了成功,所以朱元璋才能從乞丐當上皇帝。因為大元的特殊國情,政府壓不住農民起義,官僚機構羸弱得連割據也形成不了。

大明取代大元,但是大明同樣面對元朝所遭遇的貨幣危機。而這個時候朱元璋的猛政就發揮作用了。

你別給我搞什麼統一的自由大市場,直接給我玩徹底的計劃經濟。朱元璋把老百姓分成軍戶、民戶、匠戶、灶戶四個職業屬性,然後父死子繼。彪悍不?大明朝直接就取消了市場經濟,在明朝中後期,這個制度不合時宜,但是在明初卻能解決貨幣危機的問題。

所以,大元未必以寬仁亡國,而大明確實是以猛政立國。但是,朱元璋的猛政,大元玩不了,因為大元的草原底色太重,沒法精細化管理中原,也不能建立一個強悍的官僚系統。但這些事情,朱元璋卻全都幹得了。


減水書生


在所有的封建王朝當中,人們似乎都對清朝和元朝充滿了不滿。畢竟這兩個朝代不是漢人所建立,因此本來莫須有的東西最後變成了一定有


初夜權?殺頭胎?四等人?瓦罐墳?

這是網上有關於元朝“殘暴”的主流說法,這裡給大家大致介紹一下:

何為四等人?統治者蒙古人作為第一等級,按照征服的時間順序,又有著色目人、漢人、南人三個等級。根據不同人的等級,在科舉、做官、刑法等方面有所不同。

何為初夜權?指代的的是漢人和南人在結婚之前,新娘需要先去當地蒙古統治者那裡住三夜,最後才能把他送給新郎(元朝初期每一部分的漢人,都對應一個蒙古人管轄)。

何為殺頭胎?因為蒙古人享有了初夜權,所以很多漢人在結婚之後,有了第1個孩子就會把他摔死。因為有可能這個孩子是蒙古人,並不是自己的血脈。

何為瓦罐墳?是說元朝的時候蒙古人認為,人到60歲就老了,只能消耗不能產出。規定每家每戶把老人放墓裡面,家裡人每天送一次飯,送一次放一次磚,堵上了就算是埋了。

但是實際上的情況真是這樣嗎?我們不置可否,因為歷史實在是太過遙遠。有人說這是後人的抹黑,也有人說可能只是某一段時間裡面出現過。



這裡不是重點,如果單獨從上面來看,元朝人似乎非常“窄”。但是為何朱元璋說出了元以寬失天下?

元以寬失天下——寬的是方方面面!

朕觀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昔秦失於暴,漢興濟之以寬,以寬濟猛,是為得之。今元朝失之於寬,故朕濟之以猛,寬猛相濟,惟務適宜爾。”——《明太祖寶訓》元以寬失天下,朕救之以猛,小人但喜寬。

上面這兩句話是出自朱元璋之口,意思是說元朝之所以失去天下,實在是因為太寬。其實不僅僅是朱元璋,明朝的很多大臣也是持有相同的意見:

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緩弛而不知見也。公志在澄清天下,乃言於上曰:“宋元以來,寬縱日久。

類似這樣對於元朝的評論,在明朝初年的很多文獻中都有出現。如果單獨從這幾句話來看,元朝的寬似乎都是在刑法上面,其實不僅是如此。

元朝“寬”在帝位繼承:元朝作為蒙古人建立起來的國家,也是一個在馬背上建立起來的國家。打天下可以在馬背上,但是做天下就不可以了。

元朝作為一個遊牧民族,並沒有治理農耕文明的政治體系。所以別看他是一統天下,但是治理方面確實混亂不堪,尤其是在可汗位置的傳習上面。

歷往朝代實行的是嫡長子繼承製,就算你是再有錢再有權勢,只要不是皇帝的兒子,你都沒辦法繼承。但是元朝不一樣,每次可汗駕崩,都要爭的頭破血流,在草原的時候就已如此。

元朝寬在“稅賦”:因為南宋作為元朝最後攻克下來的王朝,為了拉攏這一批人,他們大規模減少南宋地區人的稅賦。就有了下面這段歷史記載:

自唐以來,江南號為殷富。宋時畝稅一斗;元有天下,令田稅無過畝三升,吳民大樂業,元統、至元之間,吳中富盛聞天下。資料為證!

這樣似乎很好啊,但是你得看是誰來收租!剛開始還是元朝的政府,但是後來就又成為了個人?這個個人是誰?一般是地方豪強,但是最多的還是元朝安排在某個地區的第一等人。

如果上行下效還好,關鍵是做不到。上面減稅了,但是收著收著感覺非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因為地方豪強加稅。但是為何還有“吳中富盛聞天下”? 這裡的吳中富全部都是上層,苦的還是百姓。


元朝寬在“刑罰”:古代沒有完善的法律,為了以正視聽,只能加大刑罰來減少犯罪。比如說1263年一年,某地區記錄在冊的死刑犯在7個人。

不是說元朝殘酷嗎?怎麼這麼好?原來蒙古人雖然看不起“南人、漢人”,但是不代表不需要他們支持。之前是打天下,可以屠城。現在是守天下,子民就是自己的戰力。

還有後來和珅提出來的議罪銀製度,其實最早是來自於元朝這裡。只要你犯了罪,只需要相應的錢來贖罪就好了,最後苦的還是底層人。就算是後來南方大亂,上層元朝還沒有多少嚴酷的刑罰。

(元朝是少有的沒有文字獄的朝代,也很少有人是因為諫言被殺頭。)

元朝寬在治理:其實很多人可能想不到,元朝初年,元朝的行政實權,很大一部分都在漢人手上。一是為了拉攏當時的漢人,二是遊牧文明管理農耕文明還是有差異的。

但是因為1259年李璮造反,最後才被重新收回到蒙古人手上。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元朝皇帝,都是視漢人為眼中釘。


比如說後來的仁宗、英宗和文宗就會重用漢臣,而武宗則是打壓,他在位時期頂級的臣子當中,只有一個是漢人。

不同的政治團體,出謀劃策的內容肯定不一樣,最後的結果就是政策搖擺不定。一會對漢人好,一會對漢人差。

但是差的時候還是居多,因此矛盾越積越多。到了元朝末年就算是全部漢臣集團,也已經回天乏術了。為何這麼說?和狼來了道理一致!

比如某個皇帝時期,漢人集團掌控實權,對漢人政策大好。但是宏觀調控一般是十幾年才顯示出來效果,還沒有成果的時候,皇帝駕崩了,新的集團出現。

原先剛剛建立起來的一點點好感,隨著蒙古人集團橫行,又重新回到最初,甚至是更差。畢竟差了給了點好處會感恩戴德,好了稍微差一點就會哭爹罵娘。

總而言之,元朝一寬在繼承,頂級管理混亂;二寬在稅賦,初衷好結果差;三寬在刑罰,讓人不知畏懼;三寬在管理,民眾哀聲怨道!


史之策


元朝的統治與其他汗國在中亞、東歐、西亞的封建體系相類似,主要精神是族群自治、宗教自治,充分尊重當地的原生權威,蒙古主要是作為監管人的角色存在,所以是非常寬大的。其法律簡潔明瞭,多依據經驗而定,充滿樸素的人道主義關懷,因此又十分的寬仁。至於後世常說的“四等人”、“瓦罐墳”、“摔頭胎”等,均屬誤解,可一一駁斥。


元朝的封建統治體系

元朝統治體系為後世所不瞭解的地方,主要是它的屬人封建性質。元朝看待整個天下,是按照各族群自然存在的習慣法差別而定的,其統治方式就因地制宜、因人而異,例如對江南、河朔、蒙古、雲南、西域、高麗,都是有所不同的。即便是像選舉、稅賦、刑法這樣的全域性的制度,實行起來也有屬人和屬地的差異。


根據《元史·選舉志》,其學校都有三種,分別是國子學、蒙古國子學、回回國子學,三種國學都有蒙古、色目、漢人入學,只是庶人子弟的數量偏少一些,大多數是中上層子弟。同樣的,稅糧制度也分成多種,主要是“內郡”與江南的差別,內郡應該就是河朔關隴,實行的是一種接近唐朝前期的“租庸調”,江南則類似唐中期以後的“兩稅法”。眾所周知,租庸調是一種半封建的稅法,其衰亡之後,楊炎實行了“兩稅法”。這說明元朝清楚看到江南地區經過五代、兩宋的統治,更習慣一刀切的稅法。

《元史·選舉志》:世祖至元八年春正月,始下詔立京師蒙古國子學,教習諸生,於隨朝蒙古、漢人百官及怯薛歹官員,選子弟俊秀者入學,然未有員數。……世祖至元二十六年夏五月,……是歲八月,始置回回國子學。至仁宗延祐元年四月,復置回回國子監……太宗六年癸巳,以馮志常為國子學總教,……至二十四年,立國子學,而定其制。《元史·食貨志》:元之取民,大率以唐為法。其取於內郡者,曰丁稅,曰地稅,此仿唐之租庸調也。取於江南者,曰秋稅,曰夏稅,此仿唐之兩稅也。

《元史·食貨志》:(中統)五年,詔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儒人凡種田者,白地每畝輸稅三升,水地每畝五升。軍、站戶除地四頃免稅,餘悉徵之。


《元史·刑法志·雜犯》:諸囉哩、回回為民害者,從所在有司禁治

另外,食貨志記載,元朝非常強調宗教屬人法,“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儒人種田者,白地每畝輸稅三升,水地每畝五升”,稅收輕到了以“升”為單位計算,可以說只是象徵性的義務了。也裡可溫為基督徒,答失蠻為穆斯林信士,值得注意的是,儒人也被列入“宗教特權”行列。刑法上有時候也有差別,例如,諸囉哩、回回的列入“雜犯”的行為,允許以屬人法來審判,即交給他們自己的“有司”;其次是蒙古人的一部分犯罪行為,也採取屬人司法原則,裁判機構都是“宗正府”。另外,囉哩即為吉普賽人。


這套統治方式對習慣了一刀切的漢人而言,肯定有諸多不適,會得到一種自己受到欺壓的印象。有時候這種情況是真實存在的,明初一些文人提到了一些案例,應該說是存在的。因為這種屬人法很容易造成不公平的印象,從而又得出等級制的結論。例如高啟的《元故婺州路蘭溪州判官致仕胡君墓誌銘》 就提到了吉普賽人在江南為亂,由於屬人司法原則的存在,對這批特殊的色目人,竟然無法可施。

高啟《元故婺州路蘭溪州判官致仕胡君墓誌銘》 :……會公拜江浙行省參知政事,遂與俱南,以省銓為寧國路涇縣典史。時有制,蒙古、色目毆漢人、南人者,不得復。西域流戶數百人,因恃以為暴,所過掠財畜,辱婦女,民束手不敢拒,相驚若寇至。及涇邑,僚悉引避,民愈恐。君語眾曰:「吾在,若無憂也。」即出勞之於郊,誘閉佛寺中,呼其酋諭曰:「製言不得復,毆者民爾。今我天子吏也,所行者法。若善去,勿妄犯吾民,當率酒米相餉。否則,知有法爾。」酋愕,遂戢其眾亟去,無一人敢嘩。君親送出疆以歸,民羅拜馬首曰:「微公,縣幾殘矣!」


元朝的寬仁

元朝的寬仁,在元史中隨處可見,以宋濂為首的作者團時不時就發出感慨。元朝的這種仁政是儒家所沒有的,它是一種非常樸素的生養思想,更接近中原的黃老之道。最典型的體現是《食貨志》提到的,元朝因為稅賦至輕,而賞賜較多,朝廷竟然根本就沒有積蓄。歷代的料民稅民之聚斂,元朝也一律沒有。對江南基本上採取沿襲宋制的辦法,而且儘量減輕,例如納稅時採用宋朝鬥斛,因為宋朝的一石只相當於元朝的七鬥,農民可以省掉三鬥,宋濂說道“其法亦可謂寬矣”。

《元史·食貨志》:《洪範》八政,食為首而貨次之,蓋食貨者養生之源也。……於是漢有告緡、算舟車之令,唐有借商、稅間架之法,宋有經、總制二錢,皆掊民以充國,卒之民困而國亡,可嘆也已。元初,取民未有定製。及世祖立法,一本於寬。其用之也,於宗戚則有歲賜,於凶荒則有賑恤,大率以親親愛民為重,而尤惓藐於農桑一事,可謂知理財之本者矣……雖然,前代告緡、借商、經總等制,元皆無之,亦可謂寬矣。其能兼有四海,傳及百年者,有以也夫。

元朝的寬仁還體現在刑法輕省上,例如笞、杖每一級都減少三下,流放之地比較舒適,北人到湖廣、南人只到遼陽;很多死囚雖然判了,實際上仍在監獄終老,並沒有實際執行。但正如上述,刑法上也存在屬人司法原則,因人而異、南北殊制,就給了那些鑽法律空子的人極大的發揮空間,再加上一些特殊身份人群的道德風險,就會導致冤案叢生。

《元史·刑法志》:其五刑之目:凡七下至五十七,謂之笞刑;凡六十七至一百七,謂之杖刑;其徒法,年數杖數,相附麗為加減,鹽徒盜賊既決而又鐐之;流則南人遷於遼陽迤北之地,北人遷於南方湖廣之鄉;死刑,則有斬而無絞,惡逆之極者,又有凌遲處死之法焉。蓋古者以墨、劓、剕、宮、大辟為五刑,後世除肉刑,乃以笞、杖、徒、流、死備五刑之數。元因之,更用輕典,蓋亦仁矣。


四等人制:對一些元朝汙點的辯白

後人對元朝的誤解集中在四等人制,其次是“十儒九丐”,再次如“瓦罐墳”、“共用菜刀”等等。其實這些說法僅僅在明代官修的《元史》中就有反證。


一、儒生的地位。正如上文引用食貨志,儒生是與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相併列的,儒人種田者,納稅僅有3-5升,須知,10升才1鬥,10鬥才1石,可知這點稅收是微乎其微的,只能說是象徵性的。即便法律條文做不到,元朝官方對儒生的優待也是明明白白擺著的。

《元史·食貨志》:(中統)五年,詔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儒人凡種田者,白地每畝輸稅三升,水地每畝五升。軍、站戶除地四頃免稅,餘悉徵之。

二、瓦罐墳。後世民間說元朝對漢人老弱是不養的,六十歲後就住進墳墓,每天送一次飯就砌一塊磚,直到活埋而死。這種也許是某些色目人的特殊習俗,可能是存在的,例如日本電影《楢山節考》所反映的習俗。但《元史·刑法志》有明確記載,“諸墳墓以磚瓦為屋其上者,禁之。”那就是說,元朝力挺薄葬風俗,連墳墓都不允許砌磚瓦,又哪來的瓦罐墳呢?

《元史·刑法志》:諸為子行孝,輒以割肝、刲股、埋兒之屬為孝者,並禁止之。諸民間喪葬,以紙為屋室,金銀為馬,雜綵衣服帷帳者,悉禁之。諸墳墓以磚瓦為屋其上者,禁之。諸家廟春秋祭祀,輒用公服行禮者,禁之。

三、元代出現了《弟子規》和《二十四孝》,教導民眾愚忠。這也不值一駁,因為《刑法志》明確禁止割肝、刲股、埋兒為孝。當然,這些行為可能很普遍,元朝官方百般禁止都禁止不過來。而且刑法寬仁,才笞三十七下。


最後,四等人制度雖然沒有見於元代文獻,但是在金國卻是真實存在的。後人可能將元朝和金國搞混淆了,《三朝北盟彙編》記載,金國對女真、渤海、契丹、漢兒、南人五種族群在權利義務上有顯著差別,須盡義務時漢兒優先,享受權利時漢兒居末。這種制度在金國可能是非常嚴重的,因為金國實行儒家統治,強行劃歸一致,現實上卻做不到,引發了種種衝突。而元朝實行差別治理,承認各個族群在習慣法上的差異,求大同、存小異,並沒有深植仇恨。後世可能誇大了這種差別治理的弊端,將蒙古、色目、漢人、南人看成了四個等級。

《三朝北盟會編》引《燕行錄》:……有公事在官,先漢兒、次契丹、方到金人。丁未冬,宰相劉彥宗差一人知燕山玉田縣,國裹朝廷亦差一人來交割不得,含怒而歸。無何,國裡朝廷遣使命至燕山拘取劉彥宗賜死,續遣一使來評議彥宗,各賂萬緡乃已。有兵權錢穀,先用女真、次渤海、次契丹、次漢兒,漢兒雖劉彥宗、郭藥師亦無兵權,契丹時不用渤海,渤海深恨契丹;女真兵興,渤海先降,所以女真多用渤海為要職。……


世人對元朝存在這些誤解也不是沒有緣由,很大可能上,元朝末期的江南地區(南人地區)出現了比較大的問題。那就是,元朝的寬縱給了奸人最大的活動空間,這些人在元朝的差別治理體系中如魚得水,通過消費這種寬鬆秩序而自肥,導致下層社會怨聲載道。再加上欽察人不花帖木爾、燕鐵木兒等人的專權以及重商主義政策,讓商業為主的色目人特別舒適,而農業為主的南人卻有很強的被剝奪感。否則元朝也不太可能被這麼快就打垮了。(完)


歷史咖啡


元以寬失天下,不是以寬仁失天下,這裡有個誤區,原文是,皇明寶訓》:“朕觀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

很多人區解,把這個寬當做寬仁,其實大錯特錯,這個寬是不負責任的寬,元朝的治理其實就是殖民,把人分四等人,把稅收弄成承包制。

什麼意思呢,就是蒙古老爺們,想要多少稅,跟下級說,下級再收下級,但是這個過程下級多收貪汙剝削底層,作為最高層的蒙古人是不管的,所以導致貪官汙吏橫行,各種明目張膽剝削壓榨底層百姓。因為殖民者才不會去管你們民族普通百姓死活,他只需要管理你這個民族的上層貴族結構,讓你們自己上層去壓榨自己民族下層。

所以元朝的寬不是寬仁的寬,而是不負責不作為的寬,寬跟仁並不掛鉤,舉個例子,哪個地方遭災了發生瘟疫,有作為的國家,嚴格控制災情蔓延,控制民眾不許四處傳播病毒,各種救災政策,另一個不聞不問,事不關己。你說哪個才是仁?

而元朝的寬就是這種,我懶的管你們中華百姓死活,你們的命在我眼裡只值一頭驢的價錢,甚至我懶得治理你們,我只要控制你們士紳官僚貴族就行,我剝削他們,讓他們加倍剝削你們。

所以朱元璋在懲治貪官治理國家時,才感慨元朝真的是對官僚太寬了,直接導致吏治腐敗,民不聊生。

其實這個現象很好理解,在元朝統治者心目中,他們只是殖民者,中原漢人又不是他們同胞,他們何必管那麼多呢?就好像家庭一樣,父母一般只對自己孩子管的嚴,別人家孩子你會管麼?他的死活和你什麼關係呢?


不跳梁的小丑


熟悉歷史的人都知道,元朝有的只是暴虐,“寬仁”不過是高級黑,或者是朱元璋治理天下實施苛政的輿論戰罷了。

元朝幾戶共用一把菜刀是寬嗎?還有,大家知道連坐制度不是開始於元朝,但是連坐保甲在元朝得到了創新。漢人十戶為一保,保長是內定的,只能是蒙古人幹保長。保裡頭的財產和女人歸保長支配。誰家娶媳婦,初夜權是保長的。漢人敢怒不敢言,只能偷偷把投胎嬰兒摔死。周作人先生在《談龍集》中《初夜權》篇的序言中對此有詳盡的描述。

元法規定,漢人殺了蒙古人要償命的。反過來,蒙古人殺了漢人,給點賠償就行了,而且賠償最多不能高於一頭牛的價值,人命只值一頭牛的“仁”從何說起呢?

由此看來,朱元璋說的元朝寬仁,還真的讓人費解。

如果說深究元朝失去天下的原因的話,首先是蒙古人採取了敵視漢人的政策,實行登記管理,把蒙古人定位一等人,漢人在色目人之下。沒有讓蒙古人很快融入漢族人的文化生活是元朝統治者的一大敗筆。

其次就是廢除科舉制,人才選拔靠血統論。世襲才是選官員的唯一途徑,只有蒙古人可以順理成章當官,而所謂“推舉“只是遮羞布,根本不能公平和公正。漢人要想通過功名來報效國家,光宗耀祖簡直比登天都難。一個有志向的漢人,沒有正常渠道上進,只能自暴自棄或鋌而走險。

這點滿族人做得就好多了,康熙皇帝尊孔,精通漢文化,甚至聲稱自己是漢人。重用漢人中的文人學士,吸引漢族人才進京做官。從祖大壽,洪承疇,袁崇煥到李鴻章,左宗棠和曾國藩,無不為清朝的打天下左天下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還有一點是元朝的懶政敗了家。元朝失去天下,沒有“仁“之說。如果說“寬”的話,倒是有一點,那就是元朝的遊牧民族習慣了居無定所的遊牧生活,對於管理天下沒有興趣,更沒有研究商鞅先生的愚民和御民之術,胡服騎射,夜夜笙歌讓他們樂此不疲。

元朝沒有有效實行中央集權制度,法令不出大都。財政收入被層層截留,不能上繳到國庫,國庫空虛,官員富得流油,百姓飢寒交迫,民怨沸騰。基層政府官員都是被流氓惡棍和家族集團把持。家法代替國法,私法代替公法。冤假錯案頻出,人民伸冤無門,多少人比竇娥還冤。而那麼多年,從未見元朝統治者有一次掃黑除惡。

元朝還“寬”在上層建築的重大失誤。在對漢人欺壓剝削的同時,意識形態卻相對寬了多。好多上進無門的漢族文人,通過文學作品映射元朝統治,煽動不滿情緒,卻沒有人管管這事。這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元朝的權威和形象,挑起漢蒙矛盾,動搖了元朝統治根基。

總的來說,寬也好,嚴也罷,仁才是基本國策。國家安定,國富民強才是根本。離開了這個根本,寬嚴都不能長治久安。要不然眉山的歪脖子樹也不會成為朱由檢的歸宿,洪武有知,不知道作何感想?


未泯雙瞳


對於元朝,很多人第一印象就是暴政、壓迫、剝削等,畢竟所謂“暴元”就是指元朝,在元末時期,因不堪忍受,各地起義不斷,而朱元璋,就是這些起義軍中最成功的一個,不僅推翻了元朝的統治,並且建立了明朝政權。但為什麼朱元璋會說“元以寬仁失天下”呢?

出處

朱元璋曾兩次對元朝進行評價,分別是在《太祖寶訓》以及《明太祖實錄》中,朱元璋分別講到“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元以寬失天下,不足法也。”

自古以來,都是寬仁者得天下,朱元璋所說元朝是因為“寬仁”失天下,這個“寬”具體指哪裡呢?

寬在哪裡

我所理解的寬,並非傳統意義上的仁慈、仁政,而是指元朝的政策體系,法制法規等方面的寬。或者說就是整個社會體系的寬鬆,甚至混亂。

舉個例子來講,元朝中後期,貪腐嚴重,官員一旦上任,變著法子的搜刮民脂民膏,朝廷方面,坐視不理,即便是該官員被舉報,最多也是象徵性的處罰。該管的不管,該罰的不罰,導致整個官僚體系混亂。反之,對待普通老百姓,尤其是漢人,卻是殘酷的壓迫,比如說“十戶才能有一把菜刀”、“初夜權”、南人等級制度等一系列壓迫措施。

元朝的統治者從一開始,就好像還處於遊牧狀態,對於治理國家,採用“放養式”的管理風格,入主中原後,依舊改不了之前的習慣,沒有把這個家當成自己的,而是該槍還搶,該奪依舊奪。導致老百姓的反抗心理越來越強。

朱元璋在《太祖寶訓》中,明確的表達,元朝因為政策,法規等寬鬆,導致社會秩序混亂,百姓疏於管理,所以才失去天下,而在明朝,要重新建立社會秩序,要精細化,嚴格化,才能更好地治理國家。

重典下的明朝

朱元璋認為,元朝敗在“朝廷闇弱,威福下移,馴至於亂”。所以中央的政權,必須要牢牢的掌控在手中,朱元璋所理想的國家,是一個高度集權,一切都在指定的方框中運行的國家。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朱元璋可謂是煞費苦心。

比如在法律方面,為整治法紀,朱元璋親自出版了一本名為《明大誥》的書籍,書中採用論證的方法,把各個犯罪的人、案情概要以及所受的懲罰寫出來,用講故事的手法,來告知每個人法律的殘酷性,使人們在觀看此書後,深深地理解到不去犯書中同樣錯誤的重要性。並且書中還圖文並茂的向人們講述新的酷刑種類,比如有族誅、凌遲、梟首、斬、死罪、墨面文身、挑筋去指、挑筋去膝蓋、斷手、斬趾、刖足、枷令、常號枷令、枷項遊歷、重刑遷、充軍、閹割為奴等幾十種。

即便是現在看來,也是相當殘酷,令人不寒而慄。

另外,朱元璋通過一系列手段,大肆殺害開國功臣,之後又罷免中書省,傳承了上千年的宰相職位,在朱元璋手中結束,設錦衣衛加強官員的監視;地方上廢行省設三司,強化朝廷對地方的控制;編制戶籍,加強對百姓的管理。嚴控百姓宗教信仰,打擊非法宗教等等。這一切,都是朱元璋要建立一個高度集權的政府的思想,天下不是別人的,而是老朱家的。

朱元璋之所以講“元以寬仁失天下”,其實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朱元璋再找一個能讓他對新的明朝施以“猛政”的理由和藉口,從而能夠讓自己的政策實施下去而已。


史曉生


沒什麼好解釋的,朱元璋乞丐出身,業務水平實踐經驗很高,但眼界和知識水平真的很低,胡說八道的屁話成堆,你信他的才叫見鬼了。

元朝野蠻殘暴是毫無疑問的,但正因為其野蠻,所以管理上就是強盜水平,社會管制水平極低。這跟寬仁沒有半毛錢關係。

朱元璋基於豐富的實踐經驗和高超的政治嗅覺,想強化對基層的統制,又想找點理論依據,結果一扯理論依據,就顯示出他肚裡的詞兒太少,分不出管治水平低和寬仁的區別,自以為是的胡說八道。大臣們不敢,並且犯不著為這種小事糾正他。

朱元璋知識水平真的太低了,但凡他有點眼界和知識,會設計出親兒子當藩王鎮邊疆這種作死制度?

會設計出官員低薪這種腦殘制度?

會設計出廢除宰相,皇帝不用代理人兼背鍋俠,親自處理大小事物,集天下怨恨於一身的作死制度?

可以說,中國此前歷史上2000多年總結出的正確道路,朱元璋一個都沒走,反而是歷史上栽過的跟頭,朱元璋都要重新栽一遍。朱元璋設計的明朝制度,在開始階段簡直就是漢朝水平,開了近2000年的歷史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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