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行政機構祭“生煤條例”無效 環團轟政治操作

臺行政機構宣告“臺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臺行政機構負責人蘇貞昌昨強調宣告“臺中生煤條例”無效“合法合憲”,不會撤回。強勢作為,引來環團集結控訴政治操作犧牲人民健康;臺中市府也指出,條例早在2016年公佈施行並送民進黨當局備查,“環保署”更曾函覆重要條文“無牴觸空汙法”,如今遭廢止,論“情理法”均難讓中部人接受。

臺中市府去年底依“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對中火開罰,臺行政機構13日發函中市府,指自治條例牴觸“空氣汙染防制法”等規定,依“地制法”牴觸條文無效。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臺灣生態學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爭好氣聯盟、臺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彰化醫療界聯盟等環團,不滿臺行政機構片面宣告無效,昨集結臺灣立法機構高舉“政治操作、罔顧人命”標語齊聲譴責。

爭好氣發言人石毓菁說,臺中2任市長林佳龍、盧秀燕都說“生煤自治條例”可改善空汙,卻在一夕之間被臺行政機構撕毀,讓中部人情何以堪。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執行秘書吳慧君說,民進黨當局說無效就無效,明顯是政治操作犧牲人民健康。

到場聲援的“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允諾將提“空汙法”修“法”,終止“空汙法”掐死地方減煤權限的錯誤。揚言聲請“釋憲”的臺中市府,昨也由副市長令狐榮達在臺行政機構會中要求說明。

臺中市府強調,何以臺行政機構突然在近4年後宣告該規定自始無效?且固定汙染源逸散性粒狀汙染物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並無修正,民進黨當局以此做為牴觸理由,明顯違反行政自我拘束原則,論“情理法”均讓中部人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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