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錢蓋的房子屬於誰?

小妮子9320


用彩禮錢蓋的房子屬於誰?(好傷心啊!明明自己花錢,總感覺別人並不把自己當回事!心酸得很!我該怎麼辦?)

題主好!你說,好傷心啊!明明自己花錢,總感覺別人並不把自己當回事!心酸得很!我該怎麼辦?

我的理解是:你已經成為了男方的妻子,而且,男方蓋房用了你的彩禮錢。但男方(包括男方的父母等家人)並不待見你,不把你當回事,讓你傷心,讓你心酸,你希望找到解決辦法,也希望瞭解用本應該屬於你的彩禮錢蓋成了房子屬於誰的。

我首先回答你,本應該屬於你的彩禮錢,既然現在用於了蓋房,蓋的房子就成了你們的共有財產,屬於你們共同所有。

下來,我以我的理解為基礎,說說你該怎麼辦?

第一、不要糾結於用彩禮錢蓋房了這個問題。

畢竟結婚成家了,一家人過日子不要太計較,不能因為你的彩禮錢蓋的房子你在家就要求別人高看或自己感覺硬氣,當然也不能因為沒有用彩禮錢蓋房在家庭生活中感到理虧或低人一等。

既然是一家人,在家庭裡你們應該是平等的地位,只是家庭角色不同,分工不同,各自幹好各自的事情,分工合作,共同建設幸福美滿的家庭。

別人怎麼看你不重要,你自己應該怎麼做才重要,只要你心存善念,為家庭付出了,做出了貢獻,而且善待了家人,日久見人心,相信別人(家人)是會理解你的,而且會逐漸尊重你待見你的。

第二,正確對待你那彩禮錢問題。

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又稱定親彩禮、聘禮、聘財等。中國舊時婚姻的締結,有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互相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結婚是人生一大喜事,古代娶親,一般都是三媒六聘,大戶人家把女兒風風光光嫁出去,臉上也有顏面,對於那些普通的老百姓來說,或者結婚陣勢小,但只要孩子幸福就行,當然了,在古代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能還會因此而犧牲了孩子的幸福。

隨著社會的發展,如今提倡男女戀愛自由,不再受父母的干涉,因此能嫁給心愛的人的機會也大大增多。

而在結婚時,最離不開的就是彩禮,對於女方父母來說,要彩禮是給女兒未來生活的一份保證,而對於男方父母來說,結婚後都是一家人,給點彩禮也無所謂,但不能把感情當成籌碼,從而獅子大開口,各有各的想法,但最終的目的也都是為了孩子好。

其實彩禮也只是面子上的一種形式,給的多少都是一點心意。雙方父母都希望孩子婚後家庭幸福美滿,彩禮在愛情面前也就顯得不是那麼的重要。

對於相愛的人來說,彼此的感情是無價的,有些人還直接選擇裸婚,因為相愛所以不會計較,也不讓彼此難堪,在他們的心目中,結婚是一件很神聖的事情,婚姻不是兒戲,也不是過家家,需要彼此真誠相對,讓對方知道是值得用一生去珍惜的人,所以彩禮歸誰也不會太在意。

你的彩禮錢而今蓋房用了,也算排上了大用場,你應該高興和心安,更不應該用此劃分彼此(或在內心糾結)讓一家人感到生分,影響家人團結,甚至最後毀了夫妻感情。

最後,我還是要祝福你,從你提出的問題來看,你目前只是感覺和想法而已,並沒有做出什麼,請你三思而行,你的家人會改變對你的看法的,你在家裡將會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你的家庭會很合睦很幸福的!


華軍abc


首先說結婚的彩禮錢不屬於共同財產,那是男方無常贈予給你的錢,如果你把這錢拿出來買房子的話,那要看是婚前買,還是婚後買,如果是婚前買房的話,那就是你私有財產不是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後買房,那就是共同財產,因為彩禮錢是對方無常贈予的,所以說彩禮錢應由女方自己處置,女方也沒有義務拿出來修房或者是蓋房子的,女方拿出來給家裡修房子那是情義,不拿不為過,那屬於女方的私有財產,男方不得干涉,

現在很多小夫妻都為彩禮錢鬧矛盾,我個人覺得,既然彩禮錢都已經給女方了,為什麼還惦記著,能不能長點志氣,自己加油努力幹,到時候什麼都有了,一是為了家庭和睦,在一個就是避免不必要的氣生,

女方拿錢為你修房子那是情義,誰家修房子不花兩口子掙得錢啊!那是人傢俬有財產幹嘛老是想著人家兜裡那點錢,自己掙錢多好啊!

錢已經拿出來了,那就拿出來了吧!如果拿出錢來對方對你不好,只要你有證據證明蓋房子的錢是你用私有財產蓋的,法院會支持你這房子就是屬於你自己的財產的,或者是分割財產時,你分得的比例大,

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於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於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西瓜三農


我認為:彩禮和房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彩禮是男方為了結婚,給女方出嫁時的聘禮。這個是根據地方不同,多少不一。房子是個人的產權,不管是自己花錢蓋的,還是用彩禮錢蓋的。

在農村,往往有些人在彩禮問題上,出現了攀比心理。像6萬6,12萬8等等,有的甚至還多。在這種情況下,彩禮成了雙方觀注的焦點。如果把結婚用的彩禮錢蓋成房子,那真不知道女方的父母怎麼想的。雖然彩禮給你了,但一般都是女兒出嫁時再返回去。甚至有的女方父母,為了讓女兒風風光光的結婚,另外再多陪送一些東西。

所以說,結婚是兩個人的大事。不要因為一些纏絲不清的事,而耽誤了兩個人一生的幸福。


孟家老六


彩禮錢一般認定為男方給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用彩禮錢買房歸誰要分多種情況的,原則上婚前獲得的彩禮錢應該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具體情況如下:

(1)婚前用彩禮錢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

(2)婚後用彩禮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獎金;

(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徐紅娟律師解析:

共同財產的範圍確定中的問題

1、收益問題

現行《婚姻法》第17條第3項將婚姻存續期間一方的“知識產權的收益”確定為共同財產。但對“收益”應如何理解,法律並沒有做出詳細的規定。就知識產權的收益性質而言,知識產權的收益應存在既得經濟利益與預期經濟利益之分。既得的經濟利益,屬於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毫無疑問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其他財產

養老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婚姻法》第17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這具體包括: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破產安置補償費。

3、一次性費用

軍人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應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婚姻存續時間較長的,可以轉化為共同財產。

轉化為共同財產按以下公式計算:夫妻共同財產=婚姻存續年限×費用總額÷(70-入伍時年齡)

4、贈與財產


哈嘍空白


結婚後的房子都是共同財產,跟彩禮錢沒關係,都是兩個人的吧,你是結婚以後蓋的房子?結婚好幾年那點彩禮還沒花完?我結婚就給我8800的彩禮,早在2005年結婚的時候就買傢俱電器了都不夠自己還添點錢才把我老公家屋子填滿了。你這彩禮是給了多少啊,還能蓋房子啊。


清色伊人


我不太明白,用彩禮蓋的房子,你這是要了別人多少彩禮?

你這下手也太狠了吧。這個問題,說實話,用彩禮蓋的房子,屬於你。但是,你住得安心不?良心過得去不?

彩禮在法律上來說,是算贈予,別人是可以走法律途徑要回來的。所以呢,你最好不要做那種過河拆橋的事,這樣到時候你啥都得不到。

兩個人都結婚了,還要分那麼清楚,房子是誰的?估計你這個婚就是衝著別人彩禮去的啊?兩個人,彩禮要別人那麼高,好好過日子,別在乎房子到底屬於誰。這又是何必呢,自己蓋房子,你結婚前要求別人有房子,別人自己蓋了,你直接住多好。還非要拿錢自己蓋,你不覺得別人會很看不起你?讓別人覺得你就是個財迷,只認錢不認人。

好好過日子,別考慮房子是誰的,吵架了,也別說什麼房子是你的,讓別人滾的話。真的別人又法律途徑,你就等著哭吧。

(我是 @大郭和大能貓 喜歡我的點個關注哦!)


大郭和大能貓


應該屬於夫妻這個小家吧


囡囡131691065


首先說結婚的彩禮錢不屬於共同財產,那是男方無常贈予給你的錢,如果你把這錢拿出來買房子的話,那要看是婚前買,還是婚後買,如果是婚前買房的話,那就是你私有財產不是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後買房,那就是共同財產,因為彩禮錢是對方無常贈予的,所以說彩禮錢應由女方自己處置,女方也沒有義務拿出來修房或者是蓋房子的,女方拿出來給家裡修房子那是情義,不拿不為過,那屬於女方的私有財產,男方不得干涉,

現在很多小夫妻都為彩禮錢鬧矛盾,我個人覺得,既然彩禮錢都已經給女方了,為什麼還惦記著,能不能長點志氣,自己加油努力幹,到時候什麼都有了,一是為了家庭和睦,在一個就是避免不必要的氣生,

女方拿錢為你修房子那是情義,誰家修房子不花兩口子掙得錢啊!那是人傢俬有財產幹嘛老是想著人家兜裡那點錢,自己掙錢多好啊!

錢已經拿出來了,那就拿出來了吧!如果拿出錢來對方對你不好,只要你有證據證明蓋房子的錢是你用私有財產蓋的,法院會支持你這房子就是屬於你自己的財產的,或者是分割財產時,你分得的比例大,

既然已經拿出錢來蓋房子了,那就不要這麼斤斤計較了,好好過日子,祝你幸福,


鄉下啊彬


既然是彩禮,那就屬於女方家的。


用戶98206843589


彩禮錢本來是應該給女人父母的,因為父母養大女兒也不容易,花了不知道多少錢,給彩禮也是應該給女方父母。

但是現在大多數女孩找的男人經濟實力沒有那麼好,為了讓女兒過的好一點,就會選擇不要彩禮,或者把彩禮作為女兒的私房錢。婚後會有安全感,還有就是彩禮錢拿來當作買房錢。這都是因為父母愛女兒,想讓她們生活的更好,哪怕貼錢也想兩個人過得好。

至於這房子,彩禮本來就是給女方父母的,那就是應該是女人的,房產證也女方名字合情合理,男人愛女人一定會這麼做的,給女人一個保障,一個安全感,已經做好了一輩子和你在一起的打算,是誰的無所謂,反正都是一起住。

如果真的斤斤計較的男人,一定要寫兩個人名字或者他自己的,那這樣的男人也不必嫁了。他已經想過如果過的不好分房子的打算了,到時候,你什麼都沒有,還為他生了個孩子。

這都是對女人的忠告,要保護好自己。不能做個傻女人,你離開自己的家,去他的家適應新的生活,還要交新的朋友,新的工作,還要生小孩,男人給你保障就是必須的。哪怕以後不好了,房子是你的都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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