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課轉正式,教齡怎麼算?

最近有網友問:代課教師轉為正式教師、繼續從事教學工作,轉正前代課期間算不算教齡?

代課轉正式,教齡怎麼算?

現根據本人從事教學、教育管理和教育信訪工作的經歷,以及接觸的實際案例,作個初步解答供參考。

自上世紀70年代至今,基層學校中出現的代課教師,一直沒有被教育、人事主管部門所認可。也就是說,這期間通過上師範或招聘考試轉正的代課教師,要求認定代課期間教齡併合並計算,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政策依據。只有原民辦教師(包括五、六十年代的原代課教師)才有這方面的規定。

為了說明這個問題,我以山東為例,先來看一下有關代課教師和民辦教師的歷史沿革情況。

代課教師:

根據2006年前後本人的查檔記憶,代課教師的記載集中出現在建國後到1966年的“文革”前(實際查閱過1958~1962年期間的代課教師名單和工資表),分為“長期代課”和“臨時代課”兩類,工資大體在10~20幾元。那時還沒有“民辦教師”名稱的記載。

經過1964年、1965年的清理整頓和1984年、1986年的落實政策,原代課教師的問題,基本上得到了妥善解決。其中有的轉正,有的辦理退休,有的給予一次性補助安置,還有一部分被清退。那時候直接轉正的代課教師,按規定承認併合並計算教齡。從此以後,國家正式承認的“代課教師”便退出了教育舞臺。

民辦教師:

“民辦教師”稱謂的出現,是在“文革”後期的1970年前後,隨著教育秩序的逐步恢復、普及農村小學和集體聯合辦學對師資的需求而誕生的。直到1986年,山東省對民辦教師進行集中整編,關閉了民辦教師入口,截止時間為1985年9月30日。之前在縣級登記在冊的民辦教師名單經過核實,逐級報省廳備案。這樣,民辦教師的名冊一式四份,由省市縣鄉四級存檔,為之後民辦教師問題的最終解決打下了基礎。

代課轉正式,教齡怎麼算?

從1986年開始,山東各地沒有再招收新的民辦教師。同時,通過關、轉、招、辭、退等辦法逐步落實了民辦教師的工作和待遇問題。1992年開始,國家加快了落實民辦教師政策的步伐,要求到2000年前在全國範圍內基本解決民辦教師問題。山東提前實現了這個目標,有的省份因多種原因延後了幾年。這期間轉正的民辦教師,其任民辦教師的時間合併計算教齡。至此,民辦教師也退出了教育舞臺。

有人問,既然國家沒有政策,為什麼現在學校裡還有不少代課教師?

現在出現的代課教師,是由於學校教師暫時短缺造成的。教師短缺不單純是缺編的問題,還有學校管理上的問題和教師自身的特殊情況,如教師的長期病假、女教師生育等。

目前的代課教師,都是學校私下僱用的臨時工,與其他行業單位僱用臨時工一樣,私下協商,兩廂情願,而且多是口頭協議。即使個別有書面協議的,也不會超過一個學期,或一學期一簽。因為按勞動法規定,用工超過6個月就必須給個人繳納養老等保險。代課教師多為女性,工資很低,大多在2000元以下,只能維持個人的基本生活。

有的大學畢業生現在為什麼情願當代課教師?

大學畢業生當代課教師,主要是把它作為跳板,藉助學校的良好環境和教學平臺,邊教、邊學、邊實踐,準備參加編制內教師的招聘考試,儘快實現由代轉正。有的也可能考去公務員、其他事業單位等,完成正式就業。如果三、兩年內考不中,自然會偃旗息鼓,一般不會長期代課。

雖然政策不承認代課教師的地位,但也沒有明令嚴格禁止,所以這個現象一直存在。隨著師資來源的不斷擴大,學校中的代課教師將會越來越少。

代課轉正式,教齡怎麼算?

既然現在的代課教師不被官方政策認可,代課教師通過公開招聘轉正後,想把代課教齡作為連續教齡的意願,也就不可能實現。至於以後還有沒有這個可能,要看以後的政策,至少目前是這樣。

我的解答還滿意嗎?如有疑問,請在評論欄內留言討論,有其他的類似問題,也可以留言交流,我會真誠為您服務。

1992年8月國家教委、計委、人事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改善和加強民辦教師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

1994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文件;

1997年國務院《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

1985魯教人字116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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