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囚,即將被押赴刑場。
臨刑前,他懇請法官再讓他看一眼老婆孩子。死囚臨刑前,院方可以滿足他們的一些要求,檢察官就答應了他。但同時檢察官也提出一個條件,只能在車上隔著玻璃開一眼,且不能說話交談。
隨後,檢察官便和另一位同事拉著他,來到他老婆擺的一個小攤位附近。透過窗戶,可以清晰地看到她和她的女兒正守著一個小小的攤位,也沒什麼生意,顯得很冷清。
檢察官下車,走過去。裝著問路的樣子,和她交談起來,她請求檢察官能買點兒她的貨品。
檢察官動了惻隱之心,便蹲下來看了看,有什麼需要的。
“打火機怎麼賣?”
“一塊一個”她回答道,
看檢察官有些猶豫,又趕緊補充說:八毛錢也行。
檢察官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說:給我來十個吧。隨即又改口道:嗨,要不全要了吧。
她趕緊拿袋子給檢察官裝起來,十分感激地道著謝。
此時,一旁的女兒看到馬路對過,檢察官停車的地方有個空飲料罐,就趕緊起身跑過去撿起來,用手搖了搖,裡面還有剩餘。於是,一仰脖子,就痛快地喝起來。
車上,檢察官的同事與後座位上的罪犯——女孩的父親,把這一幕都看在眼裡,罪犯再也忍不住雙手捂住臉,低聲抽泣起來……
檢察官同事趕忙推開窗戶,把一罐未開啟的新飲料遞到小女孩面前說:小朋友,這兒有新的,給你喝吧。
小女孩一楞,開口說:不,叔叔,我不要。媽媽說了,不能要別人的東西,也不能吃別人的東西,更不能……(淚目)
小女孩的話,被座在車後座上,她的父親聽的清清楚楚!此時,他內心翻江倒海,心如刀絞,把手指塞進嘴裡,使勁地咬……,他恨自己……
看到這一幕,怎不叫人潸然淚下……
天真無邪的小女孩,本應與其他同齡人一樣,有個快樂而美好的童年,只因父親的犯罪,讓她家庭陷入如此窘迫的境地。
而作為父親的罪犯,親眼目睹自己年幼的愛女如此舉動,卻給不了她所想要的!
至親就在眼前,卻不能相見,這是怎樣的一種痛!
車行漸遠,這短暫的一見,也許就是永別了!
“切莫犯罪”!
莫要心存僥倖,以非法手段去獲取你不該得到的東西。每個人頭上都有一把正義之劍高懸,而它一旦落下,失去的是你永遠都無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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