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有序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場所的通告

關於有序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場所的通告

為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市高法院決定從2020年3月23日起,全市法院訴訟服務場所有序恢復開放。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01

自2020年3月23日起,市高法院訴訟服務場所恢復開放立案登記、材料收轉和訴訟收費等服務窗口。

此前已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場所的中、基層法院,繼續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進一步推進訴訟服務工作。

尚未開放訴訟服務場所的中、基層法院,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同步有序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場所。


02

鑑於目前仍處於疫情防控期間,各法院訴訟服務場所恢復開放後,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仍應儘量通過“重慶法院公眾服務網”“重慶易法院APP”以及“重慶移動微法院”在線辦理訴訟事務,通過訴訟服務公開電話或12368訴訟服務熱線查詢諮詢訴訟事項,通過郵寄方式提交訴訟材料。


03

確需來院現場辦理訴訟事務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通過撥打訴訟服務公開電話或12368訴訟服務熱線進行預約登記,按照預約時間,持本人身份證明材料來院辦理訴訟事務。


04

為防範疫情風險,所有來院辦理訴訟事務的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自覺出示“渝康碼”信息或所在社區出具的健康證,聽從法院工作人員指揮。辦理訴訟事務時,應自覺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訴訟事務辦理完畢即行離開,不得在訴訟服務場所滯留。對不遵守疫情防控規定、不聽從法院工作人員指揮的人員,將依法進行處理。

特此通告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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