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對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呂某依法批准逮捕。
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謝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通過他人批量採購偽劣兒童口罩40萬隻。謝某某在明知該批口罩屬於“三無”產品的情況下,將其中27萬隻銷售給犯罪嫌疑人呂某。犯罪嫌疑人呂某從謝某某處進貨後,在明知該批兒童口罩屬“三無”產品的情況下,以在朋友圈發佈售賣兒童口罩信息等方式,向他人銷售口罩15萬餘隻,並從中獲利。經檢驗,上述口罩過濾效率均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系不合格產品。
經查,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呂某均系母嬰店個體經營者,上述口罩部分通過二人售往蕭山、建德、義烏等地多家母嬰店,部分被用於學校物資捐贈、街道社區、民眾自用等等。據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和上家鄭某某(另案處理)反映,該批口罩從湖北仙桃發出。
案發後,蕭山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成立以王玉瑊檢察長為主辦檢察官的辦案組,並指派辦案組成員第八檢察部方芸依法提前介入該案,全面瞭解案情,針對重要證據固定、口罩質量鑑定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引導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取證,完善證據鎖鏈。
3月19日下午,王玉瑊檢察長提審了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呂某,重點圍繞兩名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故意、是否履行了產品經營者的注意義務、涉案口罩質量、來源及去向等方面展開訊問。
3月20日,蕭山區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呂某依法做出批准逮捕決定,同時督促公安機關針對調取相關電子證據、查明口罩去向等問題進行補充偵查,在夯實在案證據的基礎上,確保該類案件從嚴從快辦理。
“無論是作為公民還是個體經營戶,無論是用於售賣還是用於捐贈,對於經手的口罩,都應當要比平時更謹慎,尤其對象是抵抗力本身較弱的兒童。這批偽劣兒童口罩一旦流入市場,孩子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佩戴這些口罩防禦病毒,很可能將危及他們乃至社會公眾的生命安全。”王玉瑊檢察長說。
通訊員 | 蕭檢 杭檢
閱讀更多 都市快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