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老人,執勤回家後猝死,可以申請賠償嗎?

gao黎明的曙光


這麼大年紀的老人,不知道執勤的具體工作是什麼?我覺得一般情況下,像這個年紀了,都不要工作了呀,怎麼還要執勤?不知道是誰讓他去工作的,我覺得搞清事實很重要,具體要知道“執勤”的性質,也就是說是出於人道主義的還是付工錢的這種情況。


寶寶jiao


一般人在單位工作或者加班,執勤等,感覺身體不美,回家休息或者去看醫生的多,所以在家突然死亡的多,這樣矛盾出來了,單位執勤辛苦也可能過度,下班死亡,都想應該單位什麼賠償或者補助或者工傷,那是不大妥當的


和諧渭南235


有的街道居委會用70歲以上的老人帶紅袖套巡查如果發生意外包括自身三高造成的都可追究街道居委會責任要求賠償。


漁翁62954467


73歲執勤?應該是主動做志願者吧?估計他衣食無憂,何須要賠償?那是給他抹黑!

再說回家後猝死,與工作無關吧?沒有必然聯繫吧?想得出來。誰賠償?過路人?不可能由國家賠償吧?國家的錢主要是納稅人交的稅,企業家成唐僧肉了,他們好多都自身難保了,把他們企業搞死了,稅源少了。後果怎麼樣?想想吧。


虎嘯zhouyichang


生,老,病,死是人的自然規律,老人被聘去執勤回家後死亡,這事別去有意炒作,更不要借老人死亡去詐人家,多一點理解,多一點寬容,多一份和諧,和諧社會靠大家。人都會死亡,什麼時候死亡,什麼原因死亡,誰也無法估計,誰也無法迴避。再說,73歲了,能夠被聘執勤,雙方都是願意的事,老人也是價值的體現,也說明雙方關係都很好,不然社會上那麼多人,為什麼對方卻偏要去聘73歲高齡的老人去值勤?現在老人走了,你們要去找用人單位要過高的賠償,那也不是老人的本意。這事有什麼想法可找個知心朋友聊聊,別找律師,現在的律師有的很壞,唯恐天下不亂,為了錢什麼官司都敢打,什麼話都敢說,無事可以找出事來,小事可以弄成大事。再回到用人單位,老人必竟在執勤後回家死亡,或許執勤對老人的死亡有一定的誘因作用,所以應該對老人家屬給予一定的補償,雙方多進行溝通,相互尊重,互相理解,別弄得大家不開心。


昌化人


七十三歲的老人單位還敢用,要加倍的賠償,這麼大的年記老人還用這不是害人嗎!


用戶313559056726


73歲,早已經過了勞動法規定的用工年齡,

誰僱傭的73歲高齡高人從事體力勞動(包括看門)誰就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出了事就由誰承擔責任!

據此,73歲執勤回來死亡老人的直系家人,可以向直接僱傭老人的單位或個人索賠!


臨港夜空中的鷹


應該不能。因為在家裡。已經與他她們所從事的工作業務脫離了實際關係。

當然如果在崗位上。是可以的。如果正規單位甚至來回的路上都可以申請的。你最好到單位或者是律師事務所諮詢清楚。


志在千里568


提問者請以後提什麼問題說清是什麼關係志願者還是有償服務的


思念182513776


不管什麼原因都要給相應補償,額度不會很大,非因公死亡,撫慰成份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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