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為什麼假?

昨天,統計局發佈2月70個大中城市房價數據,70城中,21城新建商品房價格環比上漲,23城下跌。二手房方面,14城上漲,27城下跌。

但隨之而來的就是巨大的疑問:2月全國上上下下全面應對疫情,開發商售樓處關停,新房銷售暫停。中介門店不開,二手房業務中止。而且疫情期間誰還有心思出門看房,更別提買賣成交了。

那麼統計局的數據是哪裡來的?

當然,官方可以通過“數據來源於各地房管局網籤信息,與實際成交時間有延遲”等言論回應,雖然說這一系列回應一再降低該房價指數的權威性,但沒有徹底推翻。

那麼我們今天這篇文章就試圖推敲一下這份數據,直指核心:數據不符合客觀事實。

01

統計局《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分為2個主表,一份是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指數,另一份是二手房銷售價格指數。

其前身是統計局公佈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以下簡稱《公報》)。然而不幸的是,2010年2月19日公佈的《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中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售價同比漲1.5%,漲幅不足前四年漲幅平均數的四分之一,創九年最低點,基本等於沒漲,算上通貨膨脹房產還貶值了,民眾譁然。

然而剛過了一週,2月27日,統計局公佈了2009年全國房地產市場數據,其中雖然沒有房價增幅數據,但簡單把2009年該數據和2008年公佈的該數據一對比,就能推算出全年房價漲幅為24%。

一個1.5%,一個24%?

同樣是統計局公佈的數據怎麼就自相矛盾了呢?到底那年房價漲沒漲,漲了多少?相信大家有自己的判斷。

即便沒有自己的判斷,時任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在當年5月幫大家做出了判斷,他自己表示:“現行的房價數據統計方式確實存在不合理之處”。該文刊發在《人民日報》上,政府官方現在也掛著當年的“發言”。

統計局《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為什麼假?

02

當然,本文重點要討論的是現今這份房價數據是否已經“合理”了,繼續聊。就在數據烏龍之後,統計局用了一年的時間,把數據從原來的每年一報,改成了每月一報。更關鍵的是把原來的全年房價漲幅,改為與特定基準年份的比較漲幅。從2011年1月開始,每月公佈《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我們來看目前最新公佈的2020年2月最新數據:

統計局《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為什麼假?

以新房為例,最新發布的新房價格指數有三個主要數據指標:環比、同比和定基。環比、同比不用解釋了,定基指的是什麼呢?

定基價格指數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對比基期固定不變的價格指數。通常以某一年為基期來計算。以固定期價格水平為100,如果計算期的價格指數高於100,表示這一時期的價格水平上升,低於100,則表明這一時期的價格水平下降。

通俗來說就是目前房價跟基準年份房價的比值。

數據顯示,2月份北京新房價格是2015年的144.8%,那麼近似說法是現在北京房價是15年的1.5倍。

那麼,為什麼以15年房價為基準呢?15年之前該數據是以什麼為基準?

我們翻閱統計局歷史數據發現,2016年1月-至今的數據都以2015年全年房價作為基準,而2011年1月-2015年12月的數據,都以2010年的房價為基準。

這就有意思了,如果我們找到了2010年的某個城市的房價數據,根據2015年的定基,就能推算出2015年的具體房價,然後再根據2020年2月的定基,就能推算出現在的房價。

我們直接上手。

統計局《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為什麼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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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注:鏈家統計的2010年北京房價變化趨勢,白色折線為新房均價,黑色為二手房均價)

查閱鏈家公佈的2010年房價,北京新房房價全年從1月份的1.93萬元/平米,漲到12月份的2.09萬元/平米,按平均值粗略估算2010年北京房價近似為2.01萬元/平米。

統計局《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為什麼假?

統計局《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為什麼假?

對比統計局公佈的房價定基指數,不難算出:

2015年1月北京新房價格為 2.01*117.6% = 2.36 萬元/平米

2015年12月北京新房價格為 2.01*127.4% = 2.56 萬元/平米

同樣取平均近似,由統計局推算出的2015年北京新房價格2.46萬元/平米

重點來了,2020年2月公佈的相對2015年的定基指數為144.8

也就是說現在北京房價為 2.46*144.8% = 3.56 萬元/平米

北京現在房價3萬6不到???

統計局《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為什麼假?

當然,有人可能會指出鏈家數據不準,以鏈家數據來推算出現在的會有誤差。(但這裡補充一下,統計局公佈的二手房房價數據的一大主要來源,就是房地產經紀公司,誰是最大的房地產經紀公司應該不言而喻)

那麼我們找到安居客2010年北京新房價格:

統計局《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為什麼假?

1月北京房價1.99萬元/平米,12月2.47萬元/平米。

粗略取平均,2010年北京房價約為2.23萬元/平米。

算得2020年2月北京房價為3.96萬元/平米,不到四萬的均價著實讓人羨慕,統計局從真正意義上解決了住房民生問題。

同樣我們再拿上海的數據推一推,這次換一家數據參考,以米宅公佈上海房價走勢圖作為參考:

統計局《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為什麼假?

2010年,上海房價約為2.25萬元/平米。

根據統計局數據,2020年2月上海新房價格是2015年基準價格的1.504倍,而2015年房價又為2010年定基價格的1.248倍

那麼可推算上海當前房價為2.25*1.248*1.504 = 4.22萬元/平米。

上海人民笑了。

根據兩者數據,我們不如用一個更直觀的圖表來總結:

統計局《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為什麼假?

更多城市的數據就不一一推算了。

03

行文至此,統計局每月公佈的這份《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數據的準確性和參考性已經無需贅言了。

我們試圖思考這份數據的意義:一方面房價數據牽動全國人民,是切切實實的民生問題。無論在房價調控上,還是民眾房屋交易上,都需要有一份權威數據進行參考。

但權威的房價數據又不能完全響應市場的變動,不然容易引起波動性恐慌,市場是波動的,但房價需要“穩”,對於房地產的心理預期更需要“穩”,而這份房價數據的主要作用也在“穩”這個字上。

因此該數據不直接公佈具體房價數據,只公佈同比、環比、以及定基浮動,雖然完全可以計算出具體房價,但為了“穩”,寧願選擇不公佈。

同樣在市場波動巨大時,該數據選擇了較為穩妥的數值表現,既回應了社會期待,也保全了對於房價的解釋權。

所以,關心中國樓市的朋友不妨把它當做一個例行公事來看待,城市房價漲沒漲、漲了多少,每個生活、奮鬥在這個城市的人,才最有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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