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憤怒之器》的“幽默”裡,探究人性“毀滅”的本質

跟一個永遠一本正經回應你瞎扯的人住在一起,或是住在一個你最好笑的趣聞也換不來半分笑容的家裡,真是血肉之軀不能承受的。

戲劇家是毛姆的早年身份,也正因戲劇的出名和自身性格的因素,逐漸促使著毛姆從戲劇到小說創作的轉換,戲劇家角色的結束也是他開始文學的起點。

在《月亮與六便士》以及《刀鋒》的創作之前,毛姆曾創作出大量的短篇小說,而歷經戰亂和早年遊歷的毛姆在對小說的創作中絲毫不亞於其它早已成名的作家,這不僅得益於早期的劇本生涯,也和他本身的性格和其經歷密切相關。

在毛姆同時代的文學作品中,英國文學的小說大都太過注重於客觀,忽視小說創作的邏輯,而顯得無聊乏味。在毛姆的小說裡,這種現象卻是不存在的,因為毛姆本人是非常注重邏輯的。也因此毛姆在未成名之前,他的短篇小說在國內文學界並不那麼討人歡喜。

《憤怒之器》是他短篇小說集《人性的因素》第一篇,也是他對於小說這一題材的文學創作的早期作品。“憤怒之器”這一題目取自於聖經,意為一些為顯示上帝憤怒的陶工制器,生來就是要被懲罰、毀滅的。

這篇小說本身講的故事很簡單,在一個叫做阿拉斯群島的地方,長官格萊特和其傳教士瓊斯先生,以及瓊斯妹妹為了挽救威爾遜先生的品德而做出的一系列事件。

本文將更多的從人物的設定及其背景的選擇,小說的邏輯線去分析毛姆的這篇算不上經典又很讓人深刻的小說作品。

從《憤怒之器》的“幽默”裡,探究人性“毀滅”的本質


人物鮮明特徵的設定實則暗含著結尾式的幽默

毛姆小說下的人物向來取自生活,卻又遠遠高於生活。小說中的人物形象往往是作家從多個人物身上取下來的“特徵”再創造。人物特徵越鮮明,實則結局也就顯得更滑稽。

格萊特是當地的一名長官,官銜不大,喜歡一切有趣幽默的事情。在毛姆對他的刻畫中,我們可以看到他,五英尺的身高卻有著肥胖的身軀,鏡子前的胸脯自拍以及與瓊斯先生的對話都顯得格外有趣。

站在在格萊特的角度上,瓊斯先生是一名傳教士也是一名醫生,遵循上帝法則,崇尚一切高尚的事情和行為。有著知識分子的氣派和嚴謹,卻又固執難以教化。所以格萊特喜歡捉弄他的嚴謹。

喜歡遊玩和當地人民打交道似乎是格萊特非常樂意做的事情,也許是因為作為一名長官的原因,他必須要學會從很多事情上找到樂子來滿足自己的心靈需求。所以他喜歡威爾遜先生的放蕩不羈,雖然在瓊斯看來,威爾遜先生是多麼可惡。

威爾遜不知廉恥,和多名女子有染,甚至讓一名女子為此自殺,整日有錢買醉,尋釁滋事,卻在公堂面前顯得懦弱不堪。

文中的格萊特似乎是在一個上帝角度上而存在著的人,對他的人物塑造不僅是從他的形象上,也是從他對待別人的方式和處理事情的角度刻畫的。毛姆似乎是在創造出一個理智有趣幽默的人,而這一點在結尾上則顯得更加鮮明和具體。

追求高尚的瓊斯妹妹與放蕩不羈的威爾遜修成正果

瓊斯妹妹和瓊斯先生同樣追求高尚,這一點毋庸置疑,唯一不同的是,在格萊特的眼中,瓊斯先生內心沉鬱,瓊斯妹妹則想要一切喜氣洋洋的東西。

威爾遜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看起來似乎是一個沉醉於世俗的人,喝酒,女性這些他都繞不開,可又有很多人喜歡與他聊天,願意給他一席之地。

而毛姆在最終的結局寫了他們倆的結合,看似出人意料,實則正是人物的必然走向。

在開篇對瓊斯妹妹的描述裡就寫道:瓊斯小姐是打定了主意要做一個喜氣洋洋的人。她會不屈不撓地找出所有事情的光明面,就像一個復仇的天使,兇殘地搜尋人類同胞的優良品質。

追求高尚讓他對威爾遜不屑一顧,甚至因為哥哥對他的偏見而產生一種錯覺。威爾遜是個撩撥並且強迫女性的人,也因如此,才有很多的女性和他有染,其次,他無所事事,喜歡喝酒買醉。

瓊斯小姐的荒唐:

這樣的一個人讓瓊斯小姐一開始就對他有了一種很不好的想法,在小島過夜的那天晚上,她幻想了一切,威爾遜會不會誘迫她,她該怎麼辦,既想依賴男人們的保護,又內心裡有著這樣一種荒唐的想法。

而當威爾遜什麼都沒做,甚至在深夜為她蓋上了毯子的行為,則讓她對他有了很深刻的改變。而這樣的改變也是理所當然,因為她是瓊斯小姐,那個會不屈不撓找出所有事情光明面的人。

也正因此,她喜歡上了他,甚至開始了主動追求,而更重要的是,瓊斯小姐似乎說服了哥哥對威爾遜的看法。

從威爾遜的角度去講,這樣的一個人做夢也想不到會有一個人主動的送禮物,邀請他去她家吃飯,甚至在瘟疫的過程中,主要邀請他去幫助她解決這樣一件事情。

威爾遜先生的荒唐:

威爾遜似乎是一個沒有什麼出身背景的人,毛姆只告訴了讀者,他本是一個英國人,後來就去了澳大利亞一段時間,後來就不知為何流落到了這樣一個荒島上。

這樣一個長期買醉,沉醉於女性的人,怎麼會因為瓊斯改變自己呢。在人類的行為邏輯裡,這倒不難理解,毛姆也決不會創造出一個不合乎邏輯的人和不合乎邏輯的結局。

男性天生喜歡得到認同,女性對他的欣賞,特別是像瓊斯小姐這樣端莊大雅的人,對他卻如此的看重,不得不令他的內心深處激起從未有過的漣漪。

格萊特眼中的威爾遜有趣但很墮落,喜歡與威爾遜喝酒是因為他幽默有趣的一面。瓊斯眼中的威爾遜大多是從別人口中得知的,與女性有染,不積極,墮落。可在瓊斯小姐的眼裡,威爾遜卻很有能力,在瘟疫的救治過程中,她更是發現了他的作用要遠遠大於她的哥哥。

威爾遜與瓊斯小姐的結合一點都不荒唐,威爾遜滿足了瓊斯小姐的“荒唐”想法,而瓊斯小姐則給予了威爾遜足夠的尊重和認同。

這樣的一種結局走向看似偶然,卻又是必然。


從《憤怒之器》的“幽默”裡,探究人性“毀滅”的本質

②格萊特幽默式的做法實則凸顯了人的本質

“天意有時候會讓人用一種啞然失笑的方式成為現實”。從荒島回來之後。格萊特長官就知道了瓊斯小姐對威爾遜的想法。

可令他沒想到的是,一場瘟疫卻讓他們連在了一起,本應該被趕走的威爾遜卻以這樣一種方式獲得了“救贖”。

當得知他們要結婚的消息時,站在上帝角度的他似乎也開始失去了理智。我們看到的格萊特也許只是毛姆想要看到的,可仔細分析,我們不難發現,格萊特之所以尋找幽默,是因為他本身長官的位置不太允許他幽默。

格萊特只能從別人的身上尋找自己所失去的幽默和快樂,而當這種尋求幽默的方式被剝奪之後。他也開始了作為一個活生生的人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想方設法地勸誡威爾遜離開這個地方,不要和瓊斯小姐結婚。

這個島上,最容易讓他尋找有趣的人無疑就是瓊斯一家和威爾遜了,他們的結合讓這個置身於“荒野”無所適從。

以至於最後他說道:

朋友不能就這麼袖手旁觀。我能做的事情是這樣,我把汽艇借給你,你可以去藏在某個島上,下一班輪船來的時候,我就讓他們停一停,把你帶走。你現在只有一個機會了,那就是趕快逃。

後來在去找瓊斯先生的時候,格萊特說道:你不是要告訴我你認可這門親事吧。‘紅頭特德’你也瞭解,他是個流浪漢啊,這可沒什麼好避諱的。你有沒有跟她分析過風險有多大?我是說,讓罪人悔過那些玩意兒都挺好,但也得有個限度吧。你聽說過改換斑點的豹子嗎?”
長官生平第一次見到教士的眼睛裡饒有興味的一閃。

格萊特長官似乎在以一種可以看得見的欺騙去欺騙人,這種做法實在是荒唐至極。

而我們從中看到的是,我們對很多事物的不在乎,不是因為不在乎,而是因為他們沒有涉及到我們自身的利益。一旦有些事情涉及到了自身,我們很難做到自身清高,然後以一種旁觀者的角度去看待。

格萊特做不到,現實中的我們一樣做不到,我們總是孤立而清醒的認識到:我們要盡一切方法儘可能的挽救我們的利益,無論最後成效如何,都不會袖手旁觀。

而對於那些未涉及到自身的利益,無論這些利益是什麼,我們更多的是選擇視而不見或者是從中獲取所謂的樂趣。

淺析邏輯線的清晰走向、背景的選擇以及“毀滅”的本質

毛姆把背景設定在了一個不足八千人口的小島上,這樣的設定倒是有趣的多,因為人數的稀少,瓊斯這種既作為傳教士又作為醫生的人更是寥寥無幾,威爾遜這種外來流浪人口的稀有以及長官為了尋求幽默的特徵。

開篇毛姆描寫了很多地理類的知識,不同種類的叢書,對於旅行的嚮往,這和他本人的經歷相關,但更多的是為了講述小說中的故事和情節走向的需要。最後才引出了故事發生地點,信息匱乏的一座島嶼。

順著這條由背景而確定的人物形象,故事情節就顯得很合乎邏輯,而看似荒唐卻又不荒唐的結局走向也就明確了許多。情節作為小說非常重要的存在,它的作用不僅是為了吸引讀者的注意力,也是人物發展的必需。

無論從哪個角度去講,小說似乎都說的通。而以格萊特為主線的敘述則更為讓人信服一點。對於瓊斯先生及其妹妹、威爾遜的出現似乎都是在為格萊特的發展和人物走向做鋪墊。

小說中的人物之所以有信服力,是因為作者本身就會做很多鋪墊和對比,比如上文提到過的瓊斯小姐的特徵描寫。而對於文中人物的描述,作者很大程度上是從格萊特的角度出發。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當我們看到結尾時,才會不免感覺到奇怪。

從格萊特的角度去描述人物,會容易會對人物造成一種主觀上的認知。我們看到的人物是格萊特描述的,而瓊斯小姐對威爾遜的印象也是從別人的嘴裡說出來的。

這種人物邏輯的介紹不斷的出現在讀者和人物之間,以及人物和人物之間,從而強化讀者的固有印象而忽略書中作者的一些客觀描述,看似不可能的走向會讓讀者產生一種神秘感。

寫到這,不禁思考小說中的人物真的被“毀滅”了麼?威爾遜的放蕩不羈最終變成了紳士風度,瓊斯先生對於一切執批判態度的傳教士最後卻輕易的認可了威爾遜。

清新脫俗而又理想化的瓊斯小姐最後卻愛上了威爾遜,站在上帝視角的格萊特長官在面對瘟疫卻被迫的大罵,又卸下偽裝極力拆散威爾遜的事實。

人物並未被毀滅,被毀滅的是人物之下的一種“假象”,由人性的弱點所創造出的幻覺,一旦這種人性的弱點被正確看待,外表破碎,這種假象也就被毀滅了。

就像題目所言,為了顯示上帝“憤怒”的陶器,造來就是被毀滅的。一切的一切最終還是要回歸本質,勇敢面對自己,否則也許最後就像結尾所說那樣:他活到現在,還沒受過這麼大的驚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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