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應該為了家庭放棄自己的工作麼?

搖擺小鈴鐺


每個人都有追逐自己喜歡事物的權利,每個人都有工作的權利,為什麼要為了別人而放棄自己喜歡的事情呢?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兩個人家庭和工作都要兼顧,只不過看誰在哪方面的屬性更多一點,在可以的情況下女性一定要在經濟上獨立,經濟獨立,是人格獨立的保障。這個也要看家庭情況,能不犧牲工作就儘量不犧牲,如果非要女方照顧家庭,一方面也得讓丈夫明白你的辛苦,同時也可以找點愛好,人活著要有多維的精神支柱,人生才更有意義,如果放棄工作,那就是減少了一個重要的精神支撐,生命的色彩變得單調了,放棄了工作,少了一個與社會接觸的重要方面,人的見識的增長受到很大的限制,對自己的思想、三觀的健康發展,也會產生十分不利的影響,所以你更需要去發現一個其他愛好,有事做你才不會變成一個“黃臉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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