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八年沒有籤合同賠償多少錢?

手機用戶5168201300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公司八年沒簽訂勞動合同,這個公司的心也是夠大的!如果你已經離職,一年內可以申請仲裁,超過一年,無效,勞動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如果在有效期內,你應該明白:

1、公司八年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公司需要向你支付雙倍工資,你可以拿著材料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單位給你支付雙份工資!

2、公司和個人都應該明白,從入職那天開始一個月內是規定要籤書面勞動合同的,不籤屬於違法,對雙方都不利,員工沒有合法權利得保證,公司也承擔著風險,遇見懂法不好惹的員工,公司稍微對員工有任何剋扣行為就有可能激怒員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另外自入職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實際上已經被認定為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

同時公司還應該給你繳納社保等!如果八年內都沒有籤合同沒有交社保,也是違法的!那麼申請賠償雙倍工資的同時你的社保也記得去申請補交!

現在社會,法律保護勞動者,只要在有效期內,你去維權,你一定能拿回屬於你行的的!


唯朵666


你好,很榮幸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我們分情況考慮。現在是否離職狀態,如果已離職,則要看已離職多久。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那麼在可以仲裁的前提下,我們來討論要多少錢的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並且勞動者已經在單位工作了一年的就可以認定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期限的勞動合同。

那麼結果應該是用人單位應付勞動者八年的雙倍工資。





律行路難言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公司應當向你支付二倍工資,但已經過了仲裁時效,所以,要公司以時效作為抗辯理由時,仲裁委或法院將不會支持你的請求。


汪正樓律師


之前去過仲裁委員會,他們只受理近一年內的勞動合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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