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統一規劃成別墅,一家人有幾套,建設不起就賣給城裡人,可行嗎?

劉華銀mark


改革階段一切都是在摸索中前行。現在不行不等於未來不行,這裡不行不等於那裡不行。個人覺得因地施策比較穩妥。

近郊的,農民宅基地較為分散,基礎設施薄弱的農民外出務工或第三產業較為發達的地方,可行。集中建設,管理,在自願的基礎上可以流通,土地都能流通,宅基地為啥不行?有條件的農民也願意在獲取收益後到城市發展,改善子女的教育。

偏遠縣級可以結合著新農村建設,試點著搞。生態環境良好的農村,可以建設養老機構,城市老人可以去農村養老,不僅對周邊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務工機會,對自產的農產品也帶來消費機會,不是挺好的嗎?

地理位置和生態環境都不好的地方最好不搞,沒有發展的前途,去搞建設的人去了一定是帶有不良目的去的。搞不好不僅會害的當地農民利益受損,還會產生社會不安定因素。除非開發機構妥善安置當地農民。


柏廬1


本人參與農村土地確權多年,在農村土地方面有較多經驗!

農村宅基地統一規劃成別墅,一家人有幾套,建設不起就賣給城裡人,可行嗎?

當前農村正在實行“一戶一宅”政策,你這倒好,一家還好幾套。而且土地本身不允許買賣,而農民也沒有權利去買賣土地。

其實針對農村大量的閒置的宅基地,早已有了應對政策,比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農民把閒置的宅基地在自願有償的基礎上退出交給村集體,還有村裡的一些廢棄的公益性設施場地。這類土地在獲得審批後,可作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換句話說,就是可以出租建廠或者開發樓盤等,由村集體直接收益,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分紅獲利。目前這種模式還是試點中,也有過經典案例,例如上海市松江區泗涇鎮的一塊地,被華潤置業以1.25億拍得,村民一夜之間成為百萬富翁。

現在一直在推動城鎮化工作,國家鼓勵農民進城落戶,收緊各種政策,降低落戶標準來接洽落戶的農民群眾。而且為了保證農民的切身利益,在2019年1月新實施的土地承包法中明確規定,國家保護農民進城落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

土地承包期內,不得以農民進城落戶為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條件。切實的保護了農民的土地利益,即使戶口遷出了,在承包期內,還可以繼續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與此同時,絕不會允許在農村規劃公共服務類設施,比如學校、醫院等。因為土地資源一直比較短缺,我國雖是種糧大國,但是很多糧食一直依賴進口。而耕地的面積也在逐年減少,目前已經在18億畝的紅線上浮動,耕地絕對不會用來規劃非農事業。如果是基本農田話,更是沒有商量的餘地,破壞基本農田情節嚴重的,直接構成犯罪。


農房那點事兒


我個人認為可行 建好後10000塊一平 賣給城裡人 這個過路費 進村費 服務費 礙事費 居住費 增加人口費 停車費 開門費 陽光費 颳風費 質量不好維修費 用電接口費 用水接口費 晾曬費 目光直射費 增加村裡負擔費 安全保護費 建設用車費 等一樣不能少 還有就是水龍頭燈泡得買村裡的 不能用的1毛 能用的800

燈泡不能用的不要錢 能用的2000 這個水管電線你得掏錢 從電廠出來就得算 建電廠你就別管了 這是為你著想 為你省錢 如果他們不賣 也有辦法 把他們城裡的房子收了 300一平 同意也得收不同意也得收 因為他不同意你可以跟他說 你的房子不符合地球的球情 然後給他扒了 一分錢他都得不著 沒地住還得貸款賣買你房子 你還多塊地 最後 掙錢了記著多為國家做貢獻 千萬別移民 給你的小區起個名吧 就叫幸福小區

農村繁榮富強奔小康指日可待


蝸牛也超車


農村宅基地是給農民建房居住的,不是給農民修建別墅賣的。這是農村宅基地的本質,想規劃成別墅區,必須得依法申請農用地轉商業建設用地,村裡面或者農民個人有這個開發實力,依法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完全是可以統一規劃建別墅來分配給村民的。



《中央一號文件》規定,禁止城市人購買農村宅基地私建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這是農村宅基地改革不能踩的一條紅線。農民和村集體都沒有權利將農村宅基地統一私建別墅出售,只有依法徵收農村宅基地,依法辦理農地轉商業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依法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才可以以商品房的性質修建別墅出售。


農村宅基地統一規劃建別墅,一是受政策限制,二是農民和村集體沒有能力依法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即使能,規劃出來的別墅區城市人也不會買,城市人不可能會到一般的農村買宅基地建別墅,除非在著名的旅遊開發區附近的條件好的個別農村,普通農村的宅基地送給城市人也不一定會有人要。

所以,農村宅基地統一規劃成別墅,一家人有幾套,建設不起就賣給城市人,根本不可行。

點擊右上角紅色按鈕,關注農人阿洪,瞭解更多農村趣事。

阿洪168


農村宅基地統一規劃成別墅,一家人有幾套,建設不起就賣給城裡人,可行嗎?要回答這個問題,我麼首先來看看,農村宅基地可不可以都建成統一規劃的小別墅?其次,農村可能一家人享有幾套小別墅嗎?其三,農民可不可以建別墅賣給城裡人?最後,如何看待農村一戶一宅的要求?

1、農村宅基地可不可以都建成統一規劃的小別墅?

有人說,城裡人富起來了,往往一戶有幾套房子,多的甚至有十幾套。那麼,農民的居住條件是不是也應該提高?比如說,農民建起小別墅。其實,農民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地上建別墅,只不過要報經村委會和鎮政府審批。為什麼要審批呢?一方面要看你的宅基地是不是合法擁有的,其次要看你在宅基地上建房子是不是符合政府的規劃,最後,還要進行開工審批。主要是看你的圖紙是不是符合農村住宅的要求和周圍鄰居有沒有反對意見等。

2、農村可能一家人享有幾套小別墅嗎?

目前,我們農村住戶採用一戶一宅的管理要求,就是一戶人家只能享有一個住宅。而且,每個人佔用的土地面積有要求,有些地方要求一個人佔用宅基地不能超出30平方米,有些地方則要求一個人佔用的宅基地面積不能大於60平方米。總而言之,按照一戶一宅的要求,一般情況下農民是隻允許有一套住宅的。那麼,有些人由於歷史遺留的原因有幾處宅基地該腫麼辦?其實,對於宅基地超出允許範圍的,要按照超出面積徵收宅基地使用費。

3、農民可不可以建別墅賣給城裡人?

這些年,我們對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的改革探索一直在探索,現在允許宅基地三權分置。也就是說,農民可以把宅基地租出去獲得租金收益。那麼,可不可以建別墅賣給城裡人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宅基地你只有使用權,土地不是你的,你賣的只是房子。再加上現階段不允許將宅基地對城裡人買賣,所以,能夠出租賺取租金已經不錯了,建別墅賣那是不可能的。

4、如何看待農村一戶一宅的要求?

其實,允許農村人一戶一宅還是很人性化的。最關鍵是管住了農村宅基地的粗放式的使用和浪費。因為這些年,很多農村空心化嚴重,導致大片宅基地荒廢和坍塌。這些宅基地本來可以復墾作為農田或者可以盤活用作農村集體經營和公益用地,或者乾脆就可以批給有需要申請宅基地的農民重新利用。所以,對於一戶一宅既管住了宅基地的集約化使用又讓農民有了安全舒適的居所,真是好的模式。


聚焦三農熱點說


農村宅基地統一規劃成別墅,一家人有幾套,建設不起就賣給城裡人,可行嗎?

只能說這種想法是低估了資本的力量。如果真這樣實行,那我國雖然有幾百萬的村莊,但卻不知道千萬億萬富翁卻比這村莊的總數不知道多多少倍,到時候整個農村的房子就會被這幾百萬富翁完全控制。用不了多久,農村就會如城裡一樣,農民到處在農村建房拿點工資,然後再翻幾十倍的價格買回來給自己住。這樣的房產經濟,難道農民想再經歷一次嗎?可見,這種想法是完全不可取的!


再說,在農村建房子賣給城裡人能產生什麼價值?難道農村的經濟就能好起來嗎?如果人人只靠建房子就能致富,那是不是說以後什麼都可不要了,光建房子就行了。農村除了宅基地還有廣大的耕地,如果真以為只靠房子就能發展經濟,那這些耕地至少還可建幾十上百年。可見這種想法是完全不顧實際的。

最後,房子是用來住的。如果農村真人人分配幾套房,到時候房子就連基本的價值都會沒有了。要知道,我國的農村人口本就佔了一大半,每人幾套房,誰還需要買?既便買了誰來住?到時候可能的結果是1000塊錢一個平方建的房子,500塊錢都沒人要了。要知道,城裡人本就基本都是有房的,而他們即便是到農村買房建房,只是增加浪費而已。




可見,不說是一人幾套,既便只是將農村的宅基地放開,那也有可能使農村的宅基地被資本完全控制,到最後農民想住自己的房子都得付錢才行,而對農村的農業發展卻不能產生半點好處!


湘村小之草


對於農村裡面的宅基地,假如統一規劃成別墅,一家有幾套?如果自己蓋不起來的時候可以賣給城裡人,這種情況可以嗎?

那麼現如今在農村裡面呢,是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的。

中央1號文件對於農村的宅基地

今年的中央1號文件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實際的瞭解,雖然說放寬了這個農村裡面使用土地的權限,但是對於農村裡面的土地還是不可以進行隨意的買賣

特別是不允許在農村裡面將這些土地賣給城裡人,進行蓋別墅。

所以大家如果有關注到中央1號文件裡面,就可以看得出來對於農村裡面的宅基地,雖然說放寬了一定的條件,但是對於農村裡面的宅基地進行買賣的,或者怎樣的還是有一定的限制的。

宅基地不允許賣給村集體以外的成員。

在以往的時候,我們都一直有關注這個農村裡面的宅基地問題,特別也在農村裡面的宅基地,這方面的問答裡面做了很多相關的介紹和仔細的回答

農村裡面的宅基地,目前來說還是不允許賣給別人的

準確的來說,在農村裡面的宅基地問題是不允許進行個人的私自買賣。那麼只能夠在同一個集體內互相轉讓,這樣呢,通過轉讓的方式將宅基地賣給他人。

所以這種情況呢,我們可以瞭解得到,如果想要把自己的宅基地轉讓出去,還是需要經過多種多樣的手段或者楚和相關的法律才允許將宅基地轉讓出去。

以後一宅這個問題已經正在逐步推行。

對於農村裡面一戶一宅制的問題,正在努力的推行當中。

所以在農村裡面也不可能會出現,一個戶口裡面會有幾個宅基地,或者可以進行統一規劃分配的宅基地幾乎是不可能的。

根據人口的分配,一家人也不可能拿到幾個宅基地的面積

都是根據個人的人口進行安排,或者當地的宅基地面積進行規劃

統一規劃的這些房子住宅區,是允許可以蓋成別墅的樣子,但是對於土地的使用性還是有一定的條件限制和要求


最直接的一條就是要求不能夠賣給城裡人,或者將宅基地私自的轉賣出去


農人莫小道


惠農圈為你答疑解惑!對農村的宅基地進行統一的規劃,然後將其賣給城裡人,這個想法自然是不現實的,不然國家早就放開了農村市場。那些資本大佬們自然希望能夠放開農村的宅基地買賣,像任志強就曾公開表示應該放開,這樣才能讓農村更好的振興。

但我們要注意的是,如今的宅基地處於國家的嚴管狀態下,就有很多的有錢人偷偷建造著別墅,比如說前段時間的秦嶺別墅,如果真的放開,那可就是農業之殤。而從2018年下半年到如今的大棚房整治也可以看得出來,很多人以開發農業的名義,在耕地上建造著房子,然後將其買賣出去。

在政策嚴格不允許的情況下,土地的管理就出現了這麼多的亂象,如果真的放開了市場,到時農村全都是別墅,莊稼上種植的不是糧食而是房子,或者無數的工廠以及其他建築物建造起來,這樣一來對整個國家的發展都會帶來弊端。

商人重利益,他們沒有農民捨身發展的理念,如今的糧價這麼低,農民從中並不能賺上太多的收益,但大家還是會繼續堅持下去,不僅是擔心農田會荒棄,更是為國家的糧食安全防線貢獻力量。商人恐怕很難做到這一點,畢竟農業的利潤低是眾所周知的,他們會選擇更有經濟價值的東西。

而放開自建房的買賣,可能農村的房價也會上漲,到時候鄉村市場被控制,苦的還是農民,所以說這樣的想法是不可行的,大家咋看?


惠農圈


農村打工者,城市邊緣人,這種人群啊,在未來十年會大量的存在,啥意思呢?在城市打工的農民工,享受不到城市的醫療保險等優質的福利,沒有社會保障,而回到農村又成為新三農創業者的打工者,沒有宅基地,沒有土地,那隻能給當地的新三農創業者打工!

土地確權,宅基地確權,大家都收到過,那個紅本本吧?土地證和宅基地證,這兩個證就是農民最後的褲衩,最後的雙重保障!但是大家都知道,大農業進行的是一次現代化的規模化效益型發展,比如你家就有幾畝地?那麼無論是在種植,用水,澆灌,秋收,糧價等各方面都無法保障你在農村的收入需求,反而你當地大型規模化的農業合作社,可以獲得較高的規模化收益!越來越多的新三農人,用全新的思維,全新的方法,投資新三農領域!這些新三農人帶來的不僅僅是資金,更多的是強大的先進的思想,這是傳統的農村人,無法競爭的!

現在很多農村人,出去打工,認為家裡的房子閒著,也是閒著,如果這時有人投資購買,還不如賣了!就這一決定,可能影響他及他的後代,土地和宅基地是傳統農民最後的保障,但確權之後,明確了使用權和所有權,可以進行掛牌,交易信貸和抵押,這種有關於宅基地,土地,合資,投資,合併,吞併的事情是很正常的!

我是孫鴻鶴,每天給大家分享創業相關的事情,希望大家能夠多互動啊, 成為朋友!





孫洪鶴


農村宅基地統一規劃成別墅,一家人有幾套,建設不起就賣給城裡人,可行嗎?

這種想法是不合適的,這麼搞的話會有不計其數的城裡人到村子裡去搶購那些所謂用來建別墅的宅基地的。這麼一來,就會有很多的村民身無定居之所的。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現在已經有很多資本充足的城裡人已經把手伸向農村的集體土地了,哪怕是在違法、違規,國家現在大力清理的前提下,仍然沒有阻擋住這部分人的佔取之心。如果不是國家在2018年開展了清理違法侵佔農村集體土地建房的長期行動,還會有更多的城裡人去繼續侵佔村集體的土地的。一旁是平平常常的村民自建房,一旁是城裡人非法建設的私人宅院,這樣的場景諷刺不?這不就是赤裸裸的典型的兩極分化嗎?

只要這樣的口子或者政策一開,請放心,肯定會有很多的農村村民居無定所的,這是必然的。也必然會對農村生活環境的穩定產生不利的影響。而且,一旦這樣做的話,就相當於把2018年的宅基地確權工作給全面否定了。

所以,無論是從農村村民的穩定來說,還是從農村的發展來說,或者是從國家政策的執行來說,這種想法都是不合適的。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