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但疫情還沒有結束,有些人卻放鬆警惕了。3月19日晚上,青島市西海岸新區男子單某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交警核查後發現,兩年前單某因為酒後駕駛導致駕駛證還在暫扣期間,屬於“無證駕駛”,還不能駕駛機動車上路。目前,單某將因無證駕駛及二次酒後駕駛機動車合併處罰2000元並行政拘留。
3月19日21點30分,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警大隊在東嶽中路設點檢查過往車輛,一輛轎車向檢查點駛來時,走走停停有些異常,當交警示意駕駛車輛的男子搖下車窗時,男子微笑著與交警閒聊起來,交警聞到男子身上有濃烈的酒味,可是詢問時,男子開始閃爍其詞,當聽到要帶他進行酒精測試,男子才承認自己的確是喝酒了。
原來,在疫情期間大部分時間都宅在家裡的單某,自認為現在疫情形勢已經緩解,可以出去“放飛”一下自己,當晚和朋友喝點小酒敘敘舊,席畢,單某心存僥倖地認為,現在交警不會上路查酒駕,而且自己也沒喝多少,便駕車回家,結果,沒想到還是被細心的交警發現。單某經過酒精呼氣檢測,結果顯示為57mg/100ml,屬酒後駕駛。經過核查,交警發現單某的駕駛證還在暫扣期間,而暫扣的原因是由於2017年4月酒後駕駛被查獲,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現在屬“無證駕駛”並且為二次酒駕。
交警稱,“人生中有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後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不分何時何地,再次飲酒駕駛均屬於“二次酒駕”。目前,單某將因無證駕駛及二次酒後駕駛機動車合併處罰2000元並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大家,雖然現在疫情有所緩解,仍然要保持個人自律,切勿在法律法規面前“放飛自我”。酒後駕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始終保持對酒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切勿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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