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已經無力還債,成了失信人,各種限制連正常工作都無法獲得,如何生存?

巢多多


什麼是老賴,什麼是失信人?誰不講信用?在創業做生意的時候,養活了多少人?!救活了多少小企業主?!真正的創業者,利潤多少?稅又多少?一旦資金鍊斷了,百分百成了黑名單,失信人了!該死了年齡成就成了吧,可惜現在好多年輕人,青壯年那些人啊?!我在頭條上看到一個省黑名單,失信人都佔到了全省的百分之一了?!一百個人中就有一個啊?!然而百分之一中,我調查了,大都講信用,也是社會中有頭腦,智慧的人,最初確實解決了好多勞動力呀?卻成了黑名單,失信人?!當限制高消費的時候,豈不知呀,在第二次創業中,低消費的所有費用有時候比高消費要高,而且浪費了好多時間在途中!如若不信,老失信人繼續看下去,新的失信人繼續增加,更多的人又不敢創業,經濟下滑,失業更嚴重,遺留問題是社會潛在的危險,確實改革開放以來,有正方面能力,也有負方面存在?!這個問題,是擺在面前的社會問題,現在就應該是問題了?時間久了,這顆毒瘤會成惡疾的?會牽涉到社會,國家,政黨的!新中國成立之前,矛盾大多的積累到一定程度是民不擇生,那麼新的矛盾會不會這就是後遺症呢???


俺是一個普通老百姓


不說別的,多少老賴是因為國家政策的原因造成的?當然任何行業都有競爭,真正賺錢得都是少數,大部分處於微利或者無利可圖的狀態,一條簡單的政策就可以改變一個行業的格局,造成的結果還是個人去承擔。

還有很多人是為了賺更多的錢去創業,既然選擇創業就要承擔失敗的風險無可厚非。成功了你得到比別人更多,當然失敗了就要承受更多。

對於無錢償還,有意償還的我們不能定義為老賴,可以稱之為個人破產。對於個人破產的人大家需要給與更多的善意,畢竟人這輩子誰不會碰到難事,沒有人可以保證自己一生都平安順利。

據我所知有很多人是為了給家人看病而欠下了很多債務,從出發點來說他們也是無奈之舉,但是銀行和借款公司的罰息,複利,違約金,一年差不多要達到50%以上的利息,試問這樣真的合理嗎?我們需要好好,想想對於已經破產的個人來說,你還要收取更高額的利息,只會造成個人境遇更加的悽慘。我覺得銀行需要把利息控制在合理範圍,而不是無休止的利滾利。

作為一個失敗者,也不要去想著自殺或者頹廢,人生不可能一帆風順,創業失敗不可怕,只要你願意去努力終究會有成功的機會。政策會越來越健全,社會也會越來越理性。

與君共勉!


杭州房產吳大大


首先聲明,對打擊惡意拖欠我堅決擁護。法律規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要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可在實際操作中,只要你還不上現金就被列。銀行抵押貸款,抵押物還未執行,欠債人就成了失信被執行人了。銀行作為企業,貸款是你的盈利手段而已,你也進行了評估,你難道只負責賺錢,不承擔風險嗎?既然你認同抵押物的價值,憑什麼不等拍賣就把欠款人列為失信。失信被執行人機制,事實上已經成為金融機構包括一些私人的放貸公司推脫責任的手段,不加分辨,一棍子打死,已經影響了經濟社會,與法律的本來精神相違背了。失信,應該是針對那些惡意拖欠的人。債務,是正常的民事行為,不能把所有欠債人都列為老賴。呼籲高院要求地方法院慎重執行,否則這麼大的打擊面,能說明什麼?真的是中國不講信用的人多嗎?這麼大的打擊面,能起到什麼作業?真的促進了經濟社會的良性發展了嗎?


一隻散步的牛


"創業不成成老賴”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我認為:

一:建立包容創業失敗的機制:我們國家鼓勵創業,但是在對創業失敗的懲罰上是全世界最嚴格的;扣上"老賴"帽子,"限兩高",五星級賓館及飛機不讓享受可以理解,享受高鐵這一公共資源應該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創業是高風險行業,如果成功了,為國家創造稅收;如果失敗了,連高鐵都不讓座。國家既要鼓勵創業,又要包容失敗,更要給東山再起的機會,絕非一棍子往死裡打!

二:建立個人破產製度:目前,個人徵信體系已經建立,懲治“失信被執行人”的手段還在不斷加碼,成為失信人的話,似乎再也沒有翻身的機會。創業者心寒哪,一邊要求企業家承擔社會責任,一邊一旦失敗,面臨的懲戒卻成了過街老鼠。建立個人破產製度,允許失信人重新建立個人信用,才是中國人應有的胸懷!

三:建立"老賴"分類懲戒制度:1:財產己被執行,已無力還債的,無惡意拖欠;2:因財產轉移導致無法執行和無財產執行,卻惡意拖欠的。把"真老賴"和"假老賴"分別對待的科學體制。

在此呼籲,對於創業導致的失信人群體,不要一棍子都打死,讓有能力有底線的創業者有翻盤的機會。


車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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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創業聯盟老袁


對於創業失敗成為“老賴”的事例,我已經在頭條上看到很多。不得不說,“創業不成成老賴”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問題。

這些年,我們國家鼓勵創業。但是在制度設計上,仍然存在著一個重大缺陷,即沒有建立個人破產製度。

之前說個人破產製度推出尚不成熟的原因,是社會信用體系尚不完善。但是現如今,個人徵信體系已經建立,懲治“失信被執行人”的手段也在不斷加強,成為失信人的話,可以說再也沒有翻身的機會。

為什麼特朗普破產6次還能成為美國總統?那就是個人破產製度的作用。——允許失信人破產,並重新建立個人信用,對於社會的正面意義,要遠遠大於把失信人群一棍子打死。

而我們的現狀是,對於失信人的懲治力度空前加強,但讓對於讓失信人重回社會的機制建設卻裹足不前。因此,越來越多有能力的失信人正在失去迴歸的信心。——用積極的觀點來看,讓失信人重新站起來贏得信任,並用自己的努力還清之前的欠賬,豈不是皆大歡喜的事情?

所以我們再次呼籲,對於創業導致的失信人群體,不要一棍子都打死,關鍵是要建立“失信人”的退出機制,讓他們有翻盤的機會。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財譚


我也是其中一位。04年開廠,到今天累計發工資6700萬,交房租800多萬,交社保,稅沒統計,如今行業轉型,用自己的真誠與所謂的大公司合作,被套路,血本無歸,如今負債300多萬,被法院拉為失信人,總單35萬左右!你們說公平嗎?我以前養了多少人,多少家庭,告我的供應商從我這裡賺了多少錢!

如今我還在堅持!本人感覺不公平!


弘眼穿透鏡


我已經由創業失敗變成老賴,以過來人的經驗勸大家,不是必要不要開公司創業。更不要簡單的理解有限公司責任為安裝出資額承擔責任。一般創業者都是法人,那時是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不管你是不是已經賣血,身無分文。公司欠的錢被執行的時候,你被抓進去是不可避免的!!!一個案子一年可以執行二次,每次15天。當你有二三個案子的時候,在十月份被執行了,那麼沒錢的你出來的時候就是第二年四月,然後你其他還沒有牽連的信用卡、小貸、房貸接連暴雷,你的家庭、父母、小孩、工作、朋友、玻璃情等等都會告訴你陰陽隔離、妻離子散只是一眨眼


認認真真努力


創業失敗不是不還錢的藉口,我在新疆還有10多萬的工資,4年了到現在都還沒得到,我痛恨欠錢的人,創業,不是實合每一個人的,要結合自身條件,知識面。不要盲目創業,不要害人害己。有非常多的人是不懂市場結構,盲目進入,最後賠得一踏糊塗。要做事,先做人,人都不誠信,誰敢相信你。


點評事事


有必要糾正一點,“失信人”與“老賴”是兩回事,法律雖是公正的,但同時也是刻板的,它只對事不對人,它不會考慮你是如何、怎樣走到今天這步的,它只看“證據”,只看“結果”。

據網絡信息分析,以互聯網為例,創業只有3%的成功率,也就是說大部分的創業者都會失敗,失敗的原因是五花八門,野蠻生長、被惡意競爭、經驗不足、能力不行等等;但失敗就是失敗,客觀找一百個原因,也抵不上一個主觀認知,只有自己客觀的看待現狀,才有可能再次站起來。

對於您的這種情況,我表示同情,好在負債的原因是因為創業,而不是什麼黃賭毒。既然無力還債了,如果對方有證據、且沒有過追訴期,只要債權人起訴到法院,別列入失心人名單是板上釘釘的事。

但這又能怎樣呢?雖然成為“失信人”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但也不是什麼丟人的事,創業失敗肯定有自己的原因,但結果也不是你想要的,成功需要一點點運氣的。

從您的字裡行間,我並沒有感受到您想改變現狀,反而一昧的強調成為“失信人”對你帶來的影響,既然成為“失信人”了,肯定會干擾到你的正常工作。

但據我瞭解,成為“失信人”之後,影響的方面是不會波及您工作的,而且列為“失信人”的宗旨是催促您還錢,而算不上制裁你。只要把錢還上就會被解除。

關於被列入“失信執行人”的司法解釋:

涉及對象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對應措施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行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規定目的
這個司法解釋的出臺,旨在指導各級法院正確有效使用信用懲戒措施,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促使失信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義務,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強制執行
1、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
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
5、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等財產;
6、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
7、強制被申請執行人返還特定的財物;
8、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9、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綜上,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出,被列入“失信人名單”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它存在的意義是為了督促你還錢,但卻沒有任何一條會限制你的工作,別拿失信人說事,無力償還不代表可以不償還。只要你觸犯了法律,那就必須被制裁。

而你如果沒有違反上面的一些規定,法院也不會輕易的把你列為“失信人名單”。法律既要保護你的利益,同時也要保證債權人的利益,維持公平、公正、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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