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可是我不想跟我不喜歡的人結婚,我錯了嗎?

她依舊


為了找尋到完美的伴侶,有的人選擇繼續等待。你不來,猶如春風不在,我滿心的失落將自己深掩在黑夜之中。

什麼是愛情,什麼是婚姻,我們還沒有弄明白的時候,就還是個未長大的孩子。談婚論嫁的年紀20尚早,40也不晚。

生活要過的幸福,兩個人在一起當然要喜歡彼此,不一定是全部,也許只是那麼一點就夠了。如果目前你還真的未曾喜歡,未曾發現他值得在一起的一點理由,這個時候你也還沒有遇到另外的他,如果他願意就等待吧,世間可以改變很多東西。等看明白時候在一起也不遲。

愛情也好,婚姻也罷,這個世界裡不要論對錯,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和拒絕不幸福的權利。保持自我,不要因為他人的目光而忘記了自己的原則,也許幸福不遠,也許還需要繼續等待。


明月夜3601


到了適婚年齡的女孩,都憧憬有一樁幸福美滿的婚姻;可有時候生活就愛捉弄人,偏偏遇上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果斷拒絕吧,還不忍心;繼續走下去,有點心不甘情不願,真是進退兩難。其實,這也是好多女孩子,在擇偶方面碰到的困境,個人覺得,如果是女孩子對男方不怎麼喜歡,而男孩對自己很上心,甚至是百般呵護。這種狀況不妨再相處一段時間,也許有一天,你會在其他方面發現男孩子的閃光點,以至於從新審視對方,最後會愛上他的。

回到開始,女孩子不想和自己不喜歡的人結婚,這一婚姻觀以及邏輯思維只對了一半,我以為,女孩子對男方不怎麼來電,而男的恰恰相反,對女孩很用心,窮追不捨,這時,女方一定給對方時間,讓這個公道的月下老人來證明,自己的判斷正確與否。

表姐兩口子是相親認識的,表姐不喜歡錶姐夫,而表姐夫卻是死纏爛打不放手,馬拉松式的戀愛,一談就是五年才結婚。這中間,表姐夫的辛苦自不必說,甚至有點卑微;而最後證明,表姐夫的執著是對的,得到了表姐的芳心,而表姐同時也收穫了美好的愛情。且看錶姐夫都做了什麼;

一,表姐在藥廠上班,要三班倒,表姐夫只要有空餘時間,都要接表姐上下班,風雨無阻。

二,那時候表姐一家人還住平房,年久失修,下雨天偶爾漏水,只要是雨天,表姐夫總會出現在屋頂,這也成了後來的一段笑談。

三,表姐夫只要來表姐家,掌勺非他莫屬,總能做出可口的一桌菜。表姐吃素食,還不忘給表姐開小灶。

四,一次二人去逛街,本來是陽光明媚的天,說變就變,頓時下起了雨,只見表姐夫變魔術般的拿出來一把雨傘,讓表姐目瞪口呆。這是事後,表姐半開玩笑說的。但這件小事,不難看出表姐夫對錶姐有多用心。

表姐結婚後的幸福生活可以想象。而婚後,表姐夫升職加薪,更是給這個幸福家庭,錦上添花。

我們說幸福要掌握在自己手中,同時也要審時度勢,對待任何事物一定要理性,而不是感情衝動,做出令自己以及家人遺憾的決定,從而錯失一段好姻緣。生活中大量的人和事證明,談戀愛,結婚,有時並不看好的一對情侶,由於男方深愛著對方,生活過的有滋有味,越來越幸福;而外表看似靚麗的一家,男方高高在上,女方的內心有多苦楚難說。這是因為婚姻中的雙方,製造浪漫和卿卿我我的主動權,往往在男的一邊,男的對女方很不屑,其他無從說起。

綜上所述,女孩子談婚論嫁,應多考慮男方有多喜歡自己,而不是自己多喜歡男的;前者的婚姻保鮮期超長,而後者常常曇花一現。


m168807


談婚論嫁的年齡到了!這是件特別可怕的事情[捂臉]開玩笑了這是好事說明你長大了!結婚是人生中一輩子的大事,不喜歡的人當然不能在一起了!你不想跟不喜歡的人在一起是對的,婚後天天跟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生活在一起,肯定是件特別痛苦的事!所以你要勇敢說出來,這對你們兩個人都好!這樣可能會傷害對方,但這樣對她來說是你對她的幸福負責!我奇怪為什麼十年前在一個人身上看到的優點,十年後那些優點在我眼裡都變成了缺點!是我變了還是他變了想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人都會變就算你跟自己喜歡的人結婚,有一天也許你也會變的不喜歡她[捂臉]祝你好運吧



生活從來都不易!


如果結婚你就錯了,


用戶7899265757729


你沒錯。


女士2008


沒錯,我老婆也是這樣,現在兩個孩子,過不下去了,兩個人都很痛苦,可孩子怎麼辦?不喜歡就不要結婚,要不然後面更痛苦!


張峰迴路


等你30-40歲的時候你就會懂了。現實往往都是不在自己預期範圍之內的。


晨曦半盞茶


自己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不願和你不喜歡的人結婚不是你的錯,是你的權利和自由,愛由心生,不喜歡的人就不會對他產生愛戀,愛情是勉強不得的,結婚是人生的大事,關係到一輩的的命運和幸福,正確的選擇非常重要,不喜歡就學會果斷拒絕,不傷害別人不有損自己,相信自己,尊重別人。


趙祖軍上海市


純屬個人觀點:

有這麼一句話,不知姑娘聽過否“戀愛找愛的人,結婚找合適的人”。

戀愛時我們也以很任性很哈韓。不為柴米油鹽所煩惱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思想裡全都是不似實制的浪漫。

而婚姻不同,婚姻是家庭是責任是擔當。合適的人是大體愛好相同對事物觀價值觀相似,對家庭的概念一至,這樣可以減少很多磨擦很多爭吵也會少很多的忍讓。

家庭幸福了美滿了自然會有我們的愛情實實在在的愛情。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這裡不分對錯。


奔跑吧老頭nt5


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幸福的權利,愛與不愛,喜歡與不喜歡都來自於內心的想法。像你們這樣的孩子,如果不上學了,父母肯定貴逼著相親,然後就結婚生子,或許他們的世界裡都是這樣的想法。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而不是一個人的事情,如果你不喜歡他不想和他結婚,如果最後勉強走到一起,你會幸福嗎?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畢竟婚姻是大事,找一個愛自己的人比找一個自己愛的人感覺要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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