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唱流年147103043
拜讀了閣下的大作,與您探討一下。
關於格律
古代的詩篇都有嚴格的格律要求,以便於吟唱。根據格律來看,該詩七字四句,首字仄音,應屬仄起入韻的七言絕句,句式為:
○仄平平仄仄●,
○平○仄仄平●。
○平○仄平平仄,
○仄平平仄仄●。
其中○代表可平可仄,●為韻腳,必須是平音。
這種格律最為知名的要數杜牧的《山行》,典型的“六麻韻”七言絕句。
遠上寒山石徑斜(音“俠”),
白雲深處有人家。
停車坐愛楓林晚,
霜葉紅於二月花。
再來看閣下的詩。
第一句“月落西山人未眠”,仄仄平平平仄平,前面四字格律工整,第五字“人”平音,不合格律。最後“眠”字確定了整首詩的韻腳為“十五刪韻”。
第二句“孤燈昏月行影單”,平平平仄平仄平,同樣是前面四字格律工整,但第五六字“行影”均不合格律,考慮到拗救,勉強說得過去,最後一字押韻較好。
第三句“一壺濁酒人已醉”,平平平仄平仄仄,第六字“已”仄音,不合格律。
第四句“不見月中嫦仙子”,仄仄仄平平平仄,第三字“月”和最後三個字均不合格律,且最後一字未押韻。
所以閣下的這首詩不是嚴格的格律詩體。如按拗救之法來考量,也沒能很好的完成,因此吟誦起來就不上口。
用字上面,一二四句都有“月”,一三句都有“人”,就顯得重複,不太考究。而且“月落”了怎麼還會有“昏月”呢?
修改建議
第一句如格律為“仄仄平平仄仄平”,就需要改掉第五個“人”字;如果覺得“人”字必要,可考慮更改第三個字,使用拗救之法,格律變為“仄仄仄平平仄平”,但這仍然不是正規的格律。
第二句更改五六字,格律“平平平仄仄平平”為最好。因為如果第一句為“仄仄仄平平仄平”的格律,則現在第二句的“平平平仄平仄平”就不工整。
第三句如格律為“平平平仄平平仄”,需要改掉第六個“己”字。如果是“平平仄仄平平仄”,就需要改掉三六兩個字。
第四句如和第三句的“平平平仄平平仄”,就應該是“仄仄仄平仄仄平”,需要改掉後面三個字。如和第三句的“平平仄仄平平仄”,就應該是“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句基本上就需要重新斟酌了。
粗淺見識,與您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