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疫情爆發,新加坡叫留學生回國,我們網民對留學生歸國避難有什麼看法?

鬱金香小姐系列


留學生如果是為了學習那還是中國人,如果是為了移民,就別自稱華人了。

在災難面前,看看就算拿了人家的國籍,你仍然是二等公民,人類社會的排外是骨子裡的東西。

哪裡有好處就想去哪裡,只能說是目光短淺,唯利是圖,沒有信念。

所以最好還是中國籍的和積極給中國捐助的想回來歡迎,已經拿了外國籍的,不願意捐助的,自私自利的不歡迎。


九絲楠


題主先是提到新加坡呼籲留學生回國,難道是在映射中國得做法不合理嗎?

首先,中國政府並沒有禁止留學生回國。相反,回國的留學生,會第一時間被安排到制定醫院檢查,然後開展後續工作。

其次,北京市衛健委確實聯繫:堅持“非必要,不旅行”原則。

但請不要斷章取義。建議十分明確說明:

如非十分必須,應暫停回國或赴有疫情國家、地區的出行安排,減少長途旅途導致的感染風險。

確有回國需求時,應評估自身健康狀況,患有急性疾病或慢性基礎疾病一定避免出行。若旅行,應儘量選擇直飛航線,減少中轉風險,要準備好口罩、免洗手消毒劑等個人防護用品。旅途中注意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保持手衛生。

若旅行,應儘量選擇直飛航線,減少中轉風險,要準備好口罩、免洗手消毒劑等個人防護用品。

因為最大的風險,是回來的路上被感染,而在留學目的地國家的房子裡隔離,會更加保險。

三、拜“豌豆公主病的日常”只流所賜,人們對留學生群體有了一定看法。但,豌豆不可能代替全體留學生。

四、網民的看法,最終還是左右不了留學生的腳步的。希望留學生越來越好。


輔導員範兒


“接回來”的理由,有千萬條。

我覺得,排名第一的應該是哪些早期千方百計往國內運各種防疫品的,比如口罩。買的客機票整箱口罩坐座位的,一個小夥滿身揹著口罩的。。。。。。這樣的畫面,我們不能忘記。

梳理這些人,標記白名單。祖國的大門隨時為他們敞開,無論身在何處、感染與否,只要他(或者她)願意,

接回家來!

費用不要國家抗。

我願意捐款。“抬石頭”!


滄桑短笛


留學生歸國避難,既不宜提倡,也不能抵制。

一、躲災避禍是人的本能。

目前,全球新冠疫情持續蔓延。3月21日,海外日增確診4萬餘例,累計確診突破22萬,累計死亡達9600餘人。

在海外疫情肆虐之際,大量留學生想方設法,迴歸祖國,躲避疫情。據媒體此前報道,3月中旬,全國各口岸平均明天入境人數在12萬左右,其中,有相當比例屬於歸國避難的留學生。

留學生歸國避難,不管出於何種原因,都是可以理解的。天災人禍來襲,躲災避禍是人的本能。人命關天,求生無罪。

二、歸國避難不宜提倡。

留學生歸國避難,新加坡等國是支持的,應該說這是好事。但於中國而言,此時此事卻不宜提倡。因為,新加坡國小人少,又屬發達國家,各種防控資源豐富。而中國國情與新加坡大不相同。

中國人口世界第一,目前,海外在讀的中國留學生人數多達160萬。數量如此龐大的留學人員,在疫情迅速蔓延之際,在短時期內,全部回國避難,顯然不太現實。

同時,中國又是疫情受災最嚴重的國家。累計確診高達8萬多,死亡3千多。雖然目前本土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防控形勢仍然嚴峻,防控資源已經用到極致。而且,時至今日,全國復工復產指數不足70%,正式開學復課尚無定期。此時,如再有大量留學生歸國避難,勢必給我國本土的疫情防控形勢,帶來複雜性和不確定性!

誠然,天災人禍來襲,救國民於海外,乃一國政府職責所在。此前,中國也多次實施海外救援,且深得國人與國際社會讚賞。但此時此境,將留學生全部接回國內,既不現實,甚至也無完全必要。

三、歸國避難不能抵制。

不提倡留學生歸國避難,並不等於要抵制留學生歸國避難。疫情來襲,躲避是必然。歸國避難,也是躲避疫情的一種方式,有其必然性與合理性,無可厚非。

同時,歸國避難的留學生,也是炎黃子孫,血濃於水。歸國避難,至少說明他們是信任祖國的,覺得祖國才是他們的堅強後盾,回到祖國才感安全。從這個意義上說,大家應該感到高興和自豪。因此,無論是從人道的角度,還是從情感的角度,對於那些回國避難的留學生,都不能給予抵制。

當然,此時此刻,祖國人民更希望在海外就讀的留學生,能夠堅持“非必要,勿旅行”的原則。一旦歸國,也要自覺遵守祖國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主動如實申報,按規定程序進行隔離,配合當地政府開展疫情防控。

綜上所述,疫情來襲,出國留學生與國內人民,應該要互相理解,團結一致,共同為祖國的疫情防控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才友說教育


有群人非常有意思,第一種,他們覺得,有錢人才能出國,開心啊,終於能讓有錢人的孩子倒黴了。管你是不是中國人,只要有錢出國,就是你的錯。所以冷嘲熱諷,落井下石,冷眼旁觀。但這一批人又表現的特別富有國際同情心,迫不及待爭先恐後追著別的國家捐款,感覺自己是拯救世界的英雄。第二種他們覺得留學生去學習,小荷才露尖尖角,還不是錢鍾書,鍾南山,所以病毒再嚴重也不能回國,也不管留學生是不是中國人,反正應該成為了錢鍾書,鍾南山以後才能舉雙手雙腳熱烈歡迎。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dan7391


怎麼說呢?是中國國籍的公民確實有權利回國。但網上相對一邊倒的輿論為什麼會出現呢?最近又有人抨擊這些網友是仇富心理,可有沒有想過,廣大網友的仇富,是不是來源於有些富人為富不仁呢?任何事都是有因果的,我朋友圈的移民們至今還在朋友圈曬北美有多好,他們的孩子在那邊讀書有多自由,政府給老百姓發了多少錢等等,這是曬給誰看呢?還不是我們這些苦逼在國內的人,基於這種行為我認為網友仇富也正常,你不炫富,哪來的仇富呢?


奔向你的魚


留學有公派留學與私費留學。公派留學國家要包起來是無疑的,私費留學有的已削尖腦袋要加入外籍不想要中國國籍了。對那些不想回國了的留學生,國家沒有義務也沒有必要去為他們操心


萬重山160788259


厚德載物,不能帶情緒說話做事。在外留學的孩子有權利回中國,讓他們在異國他鄉流落街頭,於心何忍!

走出去,走回來,發達國家的科技值得學習,中國近年來科技的巨大進步,與留學相關,留學生對祖國的貢獻不可否認。

發展從學習開始,兩彈一星的功臣,多不是留學生嗎?一說留學生,都想成崇洋媚外,這是一種沒有格局的低級思維。

即使畢業後留到國外工作,那也不代表都不愛國。在國外學到了知識,通過實踐積累了經驗,開闊了眼界,後來又回國的科技人才,對國家科技發展促進很大。



新加坡與西方的價值觀是一致的,留學子將來學成不回國報效的人會比我們少很多,新加坡人當然不會有什麼牴觸。


鬥牛13


未成年人海外留學實際上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

第十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菸、酗酒、流浪、沉迷網絡以及賭博、吸毒、賣淫等行為。

第十二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

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應當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第十三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第十四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和智力發展狀況,在作出與未成年人權益有關的決定時告知其本人,並聽取他們的意見。

第十六條 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

以上法律條文皆已明確指出,父母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在撫養、教育、安全、權益等方面的責任,父母或監護人送未成年人出國留學,因寄養家庭及學校的放棄導致未成年人失去住所及庇護,有可能導致嚴重後果的,父母或監護人是第一責任人。

其次,父母或監護人將未成年人送至國外留學的,雖然根據留學國要求指定了臨時監護人,但對於父母和監護人來說,仍然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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