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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馬上進站的大齡打工者,我來答答看。
誠然現在企業一般的招聘年齡為45 以下。但這也是為本企業對生產經營發展及最優費效比方面考慮的,無可厚非。
但從就業者來說,更好的應對方法是四十歲前就做好相關儲備。無論是對企業的選擇還是從專業技能的學習來說都是如此。如果現實情況已經來不及再做儲備了。那破題關鍵就是在於政策和自身了。政策方面如果是大面積情況,那可以由勞動部門出臺對企業招聘大齡人員的相關優惠鼓勵政策,或者對大齡人員進行如駕駛,家政服務等職業培訓。但這個時間無法確定。所以不能只坐等。還要自己在個人方面多努力。比如自學職業技能,或者進行小資本投資創業等都是比較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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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大齡人員就業難的問題,主要措施還是要努力減少大齡人員重新擇業的現象。
我國勞動法為什麼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要給予經濟補償,且工齡越長的員工補償金越高?主要目的就是制約單位隨意辭退員工的行為,以穩定就業。
為什麼現在許多40多歲甚至50多歲還面臨重新擇業?原因很複雜。有的是單位因為效益不好不得不裁員,有因員工表現不好不得不辭退的,有的是員工不滿意收入待遇而選擇跳槽等,甚至還有個別員工為了獲得辭退補償而希望被辭退。
大齡員工重新擇業時選擇面窄是正常情況,哪個單位都會優先招用年紀輕的員工。
其實現在員工流動性大,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勞動力充足,單位不擔心辭退表現差點的員工後沒有人來補充,但對真正優秀員工,即使你50多歲,老闆還是捨不得辭退的。
解決這一難題,作為國家層面來說,還是要進一步加大措施,限制單位隨意裁員的行為。當然這很難,因為企業現在也很難。為什麼許多單位要使用派遣工?主要原因也在如此。本來就虧本,遣散員工還要補償,豈不雪上加霜。
作為員工這方面來說,還是要認真作好職業規劃,好好工作,不要過於計較得失,不到萬不得己不要輕易跳槽。人到半百,如果不是技術或管理高手,即使找到新的單位,又要重新適應人文和工作環境,真的沒多大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