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路南、玉田、曹妃甸發佈重要通告!


唐山路南、玉田、曹妃甸發佈重要通告!


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外入(返)唐人員疫情防控的通告

為有效應對境外疫情輸入風險,維護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進一步加強境外入(返)唐人員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入(返)唐人員,無論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無論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居)、接待單位或住宿酒店如實申報健康登記,自覺配合屬地疫情防控部門落實轉運和14天集中隔離觀察、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對境外入(返)唐人員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危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賓館、酒店等要嚴格落實入境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報告義務,接待單位、社區(村居)應按規定將入境人員相關信息向公安機關或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對不按規定登記報告入境人員信息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繼續執行有獎舉報制度。廣大人民群眾對發現的可能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唐人員,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0315-2596602、2332065)。舉報信息查證屬實的,將給予3000元獎勵。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情形的,獎勵首位舉報人。


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加強來玉返玉入境人員登記管理的通告


為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輸入擴散,依法嚴肅懲處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員(指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含港澳臺地區人員、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員)來玉返玉後,應當自覺遵守國家、河北省和唐山市各級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發佈的疫情防控決定、命令等,自覺接受登記調查、檢驗檢疫、 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入境尚不滿14 天的入境人員,無論從我國哪個口岸入境,只要目的地(含臨時居住地)為玉田縣區範圍的,應當在到達目的地後1小時內向目的地所在社區(村居)組織、所在單位或有關組織主動報告,港澳臺地區人員和外國人要同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辦理住宿登記。

三、近期計劃進入我縣的入境人員,其本人、親友或者接洽單位應當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的社區(村居)組織或單位報告其身份信息、國內住址、聯繫電話、國外旅居史、入境時間和地點、來玉方式、健康狀況和下步去向等情況。

四、賓館、酒店經營者必須嚴格履行入境人員住宿登記報告義務,接洽單位、社區(村居)組織、留宿人、房屋出租人應當將入境人員的健康狀況、活動軌跡、接觸人員等情況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疫情防控部門報告,配合落實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入境人員拒不按上述要求及時登記報告、隱瞞旅行居住和身體症狀等信息、拒不服從隔離觀察等防疫措施,入境人員的親友、接洽單位、賓館和酒店經營者、留宿人、房屋出租人等拒不按上述要求報告相關情況、幫助入境人員逃避隔離觀察等防疫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廣大人民群眾對發現的可能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人員,要積極向所在地公安機關、社區(村居)組織或者相關疫情防控部門報告。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施行。


玉田縣公安局

2020年3月20日


曹妃甸出臺硬規定:

未如實申報入境人員,經排查採取集中隔離措施的,除公安部門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處理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費用全部自理!全部自理!全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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