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比賽,結果為5:0,但負者未執行U23政策,是不是要改判為3:0?

劉培田


無論比分是3比0還是5比0,哪怕是100比0,如果不派上U23,這就算違規,按照規定,違規就應該被判0比3,且還會被罰款;而去年足協盃深圳打申花,深圳就沒有派上足夠的U23球員,最終結果被改成深圳0比3告負。而在此前的中甲以及預備隊聯賽,也出現過有球隊在執行U23規定上犯錯,比賽結果被改為0比3的情況。

為什麼之前有球隊在U23使用上出現違規情況?最開始是有俱樂部,或者是教練組解讀出現了問題;且從18年夏天亞運會開始,U23政策又出現了,一線隊U23球員受到國字號徵召,可以減免使用U23政策的補丁後,本土教練理解政策沒問題,但很多外教,看到這條條框框的規定腦子都亂了。

當然大家在應付中出現意外,跟不少球隊的U23球員水平確實比非U23差不少,很多球隊出於對即戰力的考量,不是很願意過多使用U23球員有關。無論是開場換下U23,還是換上又換下,以及U23門將充當替補前鋒的行為那是主教練的主動為之,但有時候也會有驚心動魄的畫面;由於有些外教的用人思路比較保守,他們直到傷停補時才把U23換上去湊數,如果是本方控球的話,有些球隊會直接大腳開出前場邊線,趕緊換人湊數。反之對方控球,有的球隊會選擇上去犯規,叫停比賽完成換人。

正是因為過去幾年U23政策出現了太多的亂象,逼迫著U23政策必須要改變。現在出臺了始終保持一個U23在場,對於外教來說肯定是個好消息,他們不用理解複雜的規則以及背後所富含的補充條款,也不會再出現開場一分鐘,兩分鐘換下U23,最後時刻換上又換下U23,拿U23湊數的情況。

還記得何宇鵬的神蹟麼?

當然與U23政策一變再變相伴的便是,U23政策的爭議也始終存在。即便大家都認可U23政策的初衷,但是當國奧隊在U23亞洲盃小組賽三連敗,戰績還不如這群球員四年前在亞青賽小組賽三輪一分的表現,從側面表明U23政策沒有達到預期;再考慮到我們國家一向重視奧運年齡段,97年這批球員之前三年都在受政策保護,但他們這幾年的成長空間依舊有限,郝偉帶去打U23亞洲盃的球員裡,有非常多在聯賽里根本踢不上的球員。

且很多U23球員藉助政策拿到了高薪以及天價簽字費,影響到了他們的上進心,而U23層面的球員也沒有出現水平可以進入到國家隊的球員,U23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聯賽的觀賞性,外界已經把U23政策當成了一個笑話,或許這個政策不應該在中超層面繼續執行力。


中國足球的那些事兒


這個要看勝負的一方誰違反了U23政策了,如果是勝者一方5:0擊敗對手,但違反了U23政策,則勝者被判罰0:3告負,如果是負者違反了U23政策,則比分仍然按照5:0計算。


由於中超球隊並沒有違反U23政策的先例,因此我們只能拿中乙的一場比賽作為例子。

2019年中乙聯賽,武漢三鎮在首場比賽中,2:1擊敗對手,獲得勝利,過了兩輪比賽後,卻發現武漢三鎮使用了禁賽球員陳永然,並且陳永然在首場比賽中還打進一球,最後足協認定,武漢三鎮違規,首場比賽2:1的比分被取消,判定武漢三鎮本場比賽屬於棄權,按0:3告負處理。

但是有一點需要注意,比賽結果算0:3,但是打進的兩個進球仍然算有效,分別記在了射手榜上。

中超比賽沒有出現過違反U23政策的先例,但是中超預備隊卻出現過。

2018年中超預備隊比賽,首輪比賽,泰達2:1擊敗了華夏幸福,但由於泰達在比賽中使用非U23球員替補換下了U23球員,導致場上的U23球員不滿5人,違反了預備隊比賽“場上必須同時有5名U23球員的規定”,因此泰達被判罰0:3告負。

還有魯能對國安的預備隊比賽,就有些搞笑了,


魯能共有8名U23球員,都被首發出場,但後來替補換上了三名非U23球員,這個時候仍然是保持場上有5名U23球員,但後來,有1名U23球員卻被紅牌罰下,這導致了場上就只有4名U23了。


所以,魯能也被判罰0:3告負。

一般來說,這類違反規定的球隊被判罰0:3告負,都是以“棄權”來處理的,按照《中國足球聯賽規程》“一方球隊比賽棄權,另一方球隊以3:0獲勝,如果比賽的實際比分超過3:0,則以當時的實際結果為準。”


逸飛嶺伯爵


根據中國足協出臺的最新版U23球員政策,中超每場比賽都必須用滿三個U23名額,並且,有一個U23球員首發,跟球隊上外援的數量不再掛鉤。正如提問者所說,比賽結果是5-0,但是,輸球的一方未執行U23政策,按照規定是會被改判為0-3告負。



不過,根據足協靈活辦事兒的傳統作風,估計出現了3-0以上的大比分,應該是不會再重新改判,而且,對於未執行U23新政輸球的哪一方,還會有其他的處罰措施。例如罰款或者是扣分。總之,U23政策的最終解釋權歸中國足協所有。



當然了,在實際操作面上,也很難出現哪一支中超球隊不執行U23政策的情況。截至目前,絕大部分的中超球隊都是在應付差事兒,即便是首發了一名U23球員,也會很快就被老隊員給換下場。在下半場最後比賽時段才派遣兩名U23球員上場。甚至有的球隊在換人的時候,都安排在了全場比賽的傷停時段。



其實,韓國K聯賽早在幾年之前,就已經推行了U23政策,本賽季開始,人家都開始推行U21政策啦!並且,對於U23或者U21球員在政策上都有明文規定,不允許提前換下。這也是為什麼,韓國足球水平一直保持著在亞洲範圍內的高水平,而我們中超聯賽看似大牌球員雲集,其實,本土球員的老面孔居多,球員的平均年齡偏大,年輕球員機會寥寥。現在,國足連泰國隊都踢不過,何其悲哉!


中國足球論道


不會改判,就是5比0。

2019年的U23政策,賽季初是這樣的:每場比賽每隊首發11名球員至少有1名U23球員,整場比賽的U23出場不能少於3人次。如果有被各級國家隊集訓徵調的U23球員,徵調1人減1人,徵調兩名減兩人,徵調三人可以不執行U23球員政策。
夏窗之後,進行了調整,從中超第16輪開始,每場比賽的場上U23球員始終不得少於1名。
也就是說,所有的參賽球隊,必須遵守規定。

如果違規,“該場比賽按棄權處理,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還將視情節對該俱樂部作出進一步處罰。”

先看看什麼是“棄權”,按照2019年的《中超規程》第二十五條《棄權和罷賽》的解釋,所謂棄權,就是“未報名、或未通過資格審查、或未獲得《註冊參賽資格證》、或處在停賽期、或正在訴訟過程中尚未被允許參賽的球員,代表某隊參加了比賽。該俱樂部此場比賽按棄權處理。”
至於棄權的處理辦法,按照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辦法:(一)一方俱樂部隊比賽棄權,另一方俱樂部隊以3比0獲勝,如果比賽的實際比分超過3比0,則以當時的實際結果為準; (二)雙方俱樂部隊比賽棄權,雙方俱樂部隊本場比賽均無成績,計0分。
此外,棄權與罷賽俱樂部必須賠償其他俱樂部及其所在賽區、中國足協、中超公司及其商業和電視合作伙伴、贊助商由此所遭受的損失,賠償數額由主辦方根據相關合同、協議及實際造成的損失決定。
還有,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可根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做出進一步處罰。

按照題目所示,也就是說,結果為5比0,負者未執行U23政策,所以,比賽的結果不會改變,還是5比0,同時,該俱樂部可能還會被罰款。

今年共有兩起未執行U23政策的情況,一次是5月1日,足協盃第4輪,深足0比1申花,只上了2名U23球員,結果被判0比3負;一次是7月6日,中甲第16輪,梅縣鐵漢客場2比2新疆雪豹,但鐵漢只上了1名U23球員,結果被判0比3負。

劉量包體育


球隊違規接受處罰是必須的,比分處罰很簡單,判負3:0是最底消費,如果已經輸了3球以上就按實際發生比數計算,如果被處罰方贏球或末輸到3球以上就按3:0計算。這種方式是為了保證對方為球隊及球員個人的進球數。


用戶2417381899030


按實際比分,勝利方沒有違規


國際足聯二把刀


中國足協效防能力很強、但是細節不行、比如:U23上場、沒有時間限制、很多球隊為了取得好成績、基本都上老隊員、換U23都是;走形式、上場十分八分算時間長的、還有上場幾分鐘的、有的上場還沒摸到球、結束?你說足協出此規定有什麼用、U23隊員上場十分八分能得到什麼鍛練、要不立即取銷、要不立即修改規則、(上場時間不得少於45分鐘、每場比賽必須保證U23兩人以上)、這不僅給U23鍛練機會、每個俱樂部也高度重視、兩全其美、請足協深思吧……


金色港灣42


雖然很鄙視u23政策,但這個問題的前提是已經實行了u23政策。那麼當出現5:0時,負方沒有上滿u23,很明顯應該優先保證獲勝方的利益。獲勝方如果取得3:0以上的比分,應該按實際比分計算結果(即便這樣獲勝方也是吃了虧的,理論上本來有可能獲得更多淨勝球),如果獲勝方在3:0以下比分獲勝或打平或失利,應該按照3:0計算結果。


loafer0003


我認為是要判8:0呀。


xlcheng136


聯賽積分排名是要看淨勝球的,未上U23的情況下,如果違規一方獲勝,不管比分多少,則判違規方0:3負;如果違規方輸了,比分未超過淨負3球的按0:3算;超過負3球的,按照實際比分算。個人理解,經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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