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大家:古代校勘學得失

勘是古籍整理的一項重要工序,有不少問題值得探討。目前有些讀者對我們整理的新版古籍抱有懷疑,認為校點者喜歡改動原書的文字,不一定可信;也有一些讀者認為新版古籍的校勘過於拘謹,有些明顯的錯字也校而不改,還是一種墨守成規的做法。看來現代的讀者對古籍整理有不同的要求,這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有一些問題需要討論和解釋。


語文大家:古代校勘學得失

程毅中先生


自古以來,古籍的校勘家就有兩種不同的做法,如葉德輝在《藏書十約》中所歸納的死校和活校兩派。他說:

死校者,據此本以校彼本,一行幾字,鉤乙如其書;一點一畫,照錄而不改。雖有誤字,必存原文。顧千里廣圻、黃蕘圃丕烈所刻之書是也。活校者,以群書所引,改其誤字,補其闕文。又或錯舉他刻,擇善而從;別為叢書,版歸一式。盧抱經文弨、孫淵如星衍所刻之書是也。

他所說的死校法實即對校法;活校法則不限於對校別本,還充分利用了他校法和理校法,而最後則“擇善而從”,力求在正文上加以取捨,其目的在於校出一個定本。

葉德輝還指出:“鄭康成注《周禮》,取故書、杜子春諸本,錄其字而不改其文,此死校也。劉向校錄中書,多所更定;許慎撰《五經異義》,自為折衷:此活校也。”可見這兩種校書的傳統,早在漢代就已形成了。

漢代劉向父子校讎群書,廣羅異本,定為“新書”,曾經整理錯亂,定著篇章,諟正文字。如《戰國策》一書中“本字多誤脫為半字,以趙為肖,以齊為立,如此字者多”,都已作了改正。其功勞是很大的。然而有沒有改字不當的地方,由於不加校記,就不得而知了。今本《戰國策》當然不免還有錯訛的地方,如《趙策》中的“觸讋”實為“觸龍言”之誤,王念孫《讀書雜誌》(《戰國策雜誌》卷二)已指出了這個問題,現在則可以根據馬王堆出土的帛書來加以校正了。可是到底是劉向校書時的失誤還是後人傳抄中的並訛,還難以判斷。

古書中出現的錯字,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傳抄和翻刻中無意的錯誤,一是校書者有意的改字。而有意改字又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由於文獻知識不足而妄改的,比較典型的例子如韓昶之改“金根車”為“金銀車”(見《尚書故實》及《玉泉子》)。另一種情況是校書者主觀意識太強,憑自己的理解進行理校,甚至與原作者有不同的觀點,不惜替古人改文章。極端的例子如金聖嘆改了《水滸傳》,還自稱是古本,大談其俗本如何如何不好。通俗小說的著作權往往不明確,似乎誰都可以改,因此好多小說名著都有不同版本。小說在鈔本流傳階段異文更多,如脂硯齋批本《紅樓夢》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這個問題在木板印刷術初興的時期就已出現了。後唐時官府刻印《九經》,負責校勘的太常博士田敏,就曾徑改原文。據《宋史》卷四三一本傳載:

敏雖篤於經學,亦好為穿鑿,所校《九經》,頗以獨見自任,如改《尚書·盤庚》“若網在綱”為“若綱在綱”,重言“綱”字。又《爾雅》“椴,木懂”注曰“日及”,改為“白及”。如此之類甚眾,世頗非之。

因此,宋太宗又命李覺、孔維等重新校定經書。判國子監崔頤正又上書說:

本監先校定諸經音疏,其間文字訛謬尚多,深慮未副仁君好古誨人之意也。蓋前所遣官多專經之士,或通《春秋》者未習《禮記》,或習《周易》者不通《尚書》,至於旁引經史,皆非素所傳習,以是之故,未得周詳。(《宋史》卷四三一《儒林傳》)

他提出了一條校勘古書的經驗教訓,就是專通本經還不夠,還要博覽旁通,才能做好校勘工作。這就是怎樣防止因知識不足而誤改或漏校的問題。經書是封建帝王用以維護統治的理論武器,所以不惜付出很大力量來進行校勘,但是還不免出錯,至於一般的書籍當然錯誤就更多了。

清代學者曾提出“書壞於校”的問題。如段玉裁《重刊明道二年國語序》說:

古書之壞於不校者固多,壞於校者尤多。壞於不校者以校治之,壞於校者久且不可治。邢子才日:“誤書思之,更是一適。”以善思為適,不聞以擅改為適也。(《經韻樓集》卷八)

顧廣圻也在《書文苑英華辨證後》說:

予性素好鉛槧,從事稍久,始悟書籍之誤,實由於校。據其所知,改所不知,通人類然,流俗無論矣。(《思適齋集》卷十五)

說“書籍之誤,實由於校”,未免有些偏激;說“壞於校者尤多”,這話很值得我們警惕。因為像田敏那樣“以獨見自任”的校書官確是有的。這個問題在宋代就引起了學者的注意,而且進行過相當深入的研究。如歐陽修《集古錄跋尾》卷八《唐田弘正家廟碑跋》說:

餘家所藏書萬卷,惟《昌黎集》是餘為進士時所有,最為舊物。自天聖以來,古學漸盛,學者多讀韓文,而患集本訛舛。惟餘家本屢更校正,時人共傳,號為善本。及後集錄古文,得韓文之刻石者,如《羅池神》《黃陵廟碑》之類,以校集本,舛謬猶多。若《田弘正碑》則又尤甚。蓋由諸本不同,往往妄加改易。以碑校集,印本與刻石多同,當以為正。乃知文字之傳,久而轉失其真者多矣。則校讎之際,決於取捨,不可不慎也。(《歐陽文忠公集》卷一四一)

歐陽修利用碑本來校勘文集,應該說是非常可信的了。可是董逌《廣川書跋》卷九又提出了不同意見:

餘考《田弘正碑》,蓋其傑然自出,拔乎千百歲之上者。永叔嘗得此碑,以校集中誤字三處,曰“銜訓事嗣”,考其所出,雜比成章,錯綜而不亂,信其有得於此。又曰“降以命書”、“奉我王明”,必以集為誤者,餘則不得信於此也。“以降命書”,不得如集所傳;“天明”施於君為不類,不若“王明”之切當而有據也。今碑為非是則不可,謂“天明”、“以降”為工於集所著而傳則不可。碑雖定其辭而後著之石,此不容誤謬。然古人於文章磨鍊竄易,或終其身而不已,可以集傳盡為非耶?觀其文,當考其詞義當否,然後擇其工於此者從之,則不得欺矣。今天下知文公者,莫如文忠公。文忠公謂是,人不敢異其說。況碑為當世所書,人豈可盡告而使知耶!今人得唐人遺稿與刻石異處甚眾,又其集中有一作某又作某者,皆其後竄改之也。


語文大家:古代校勘學得失

《國家圖書館藏廣川畫跋廣川書跋》

書號:9787101122176

定價:1300元

出版時間:2017 - 08

版次:一版一印

開本:16開

出版社:中華書局

董逌在這裡提出了一個普遍性的問題,就是古人對自己的文章不斷有所修改,刻到碑上的還不一定是定本。文集裡也還有一作某又作某的校注,很難判斷哪一個是作者自己的最後定稿。這種情況確實存在,如《文選》的李善注就有初注、復注、三注、四注的不同文本(見李匡文《資暇集》捲上),今天見到的唐寫本《文選》與刻本有許多不同的地方,很可能就出於不同的注本。董逌提出了一個如何取捨的原則。他說:“當考其詞義當否,然後擇其工於此者從之。”這就是“擇善而從”的辦法,在理論上說是正確的,不過在“擇”的過程中有校勘者的主觀成分,有可能不是作者本人的原意。古人確有給舊本臆改擬補的習慣,因此造成了各本異文。如周紫芝《竹坡詩話》所說:

晁以道家有宋子京手書杜少陵詩一卷,如“握節漢臣歸”乃是“禿節”,“新炊間黃粱”乃是“聞黃粱”。以道跋雲:前輩見書自多,不如晚生少年但以印本為正也。不知宋氏家藏為何本,使得盡見之,想其所補亦多矣。

不同版本異文很多,但不能確定哪個才是原文,異文越多就越增加了麻煩。有的學者按照自己的意見來判斷哪一個是善本,難免有一定的主觀成分。如陶淵明的《飲酒》詩“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有的版本“見”作“望”。沈括《續筆談》和《蔡寬夫詩話》都認為“見”字好,蘇軾《東坡題跋》卷二《題淵明飲酒詩後》也說:

“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因採菊而見山,境與意會,此句最有妙處。近歲俗本皆作“望南山”,則此一篇神氣都索然矣。古人用意深微,而俗士率然妄以意改,此最可疾。近見新開韓柳集,多所刊定,失真者多矣。

他們都認為“見南山”能表現出閒遠自得之意,最有妙處,因此認定作“望”字的是俗本。但現存宋本《文選》正作“望南山”,唐人編的《藝文類聚》也引作“望南山”。白居易《效陶潛體詩十六首》之九有“時傾一蹲酒,坐望東南山”的句子,可見唐代的陶集也是作“望”字的,恐怕不能一概斥之為俗本。所以王瑤先生校注的《陶淵明集》定作“望”字也是有根據的(參看《學林漫錄》第二集,拙作《從“驥老伏櫪”談古書的異文》)。問題是古人對詩文集的校勘一般比較粗疏,重詞章而不重考據,不大重視版本的源流,只在校注中說一作某而不說明出自什麼版本,甚至改了字而不作任何說明。《東坡題跋》卷二《書諸集改字》條又說:

近世人輕以意改書,鄙淺之人,好惡多同,故從而和之者眾,遂使古書日就訛舛,深可忿疾。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自餘少時,見前輩皆不敢輕改書。故蜀本大字書皆善本。蜀本《莊子》雲:“用志不分,乃疑於神。”此與《易》“陰疑於陽”、《禮》“使人疑汝於夫子”同。令四方本皆作“凝”。陶潛詩:“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採菊之次,偶然見山,初不用意,而境與意會,故可喜也。今本皆作“望南山”。杜子美雲:“白鷗沒浩蕩,萬里誰能馴。”蓋滅沒於煙波間耳。而宋敏求謂餘雲“鷗不解沒”,改作“波”。二詩改此二字,便覺一篇神氣索然也。

現在仇兆鰲的《杜詩詳註》在“沒”字下注“一作波”,大概就是從宋敏求的版本來的。

宋朝人編印書籍常有改動原文的習慣,不少學者反對這種做法。例如編《冊府元龜》時刪改原文,當時引起了爭論,最後皇帝下令要改(見《楓窗小牘》卷下)。好在這部書本來不注出處,我們不必把它當作原文。清朝人根據它來輯補《舊五代史》,實在是有些危險的。宋代皇家編的幾部大書,如《太平廣記》的編纂者往往在唐朝人記的故事之前加上一個“唐”字,把某些人物的稱謂改成本名,這是可以理解的,但除此之外,還有沒有刪改的地方,對於一些已經亡佚的書就無從核對了。《文苑英華》是一部詩文總集,其中問題很多。周必大在重校本的序言裡指出:

國初文集雖寫本,然讎校頗精。後來淺學改易,浸失本指。今乃盡以印本易舊書,是非相亂,一也。凡廟諱未祧,止當闕筆,而校正者於賦中以商易殷,以洪易弘,正值押韻,全韻隨之。至於唐諱及本朝諱,存改不定,二也。元闕一句或數句,或頗用古語,乃以不知為知,擅自增損,使前代遺文倖存者轉增疵纇,三也。

因此,彭叔夏在校勘了《文苑英華》之後,寫了一部專著《文苑英華辨證》,提出了許多校書的類例。宋朝的學者對印本書都不大信任,往往指摘其妄改之弊,認為不如寫本書可靠。如張溟《雲谷雜記》卷四說:

近日閩中書肆刊書,往往擅加改易,其類甚多,不能悉記。今姑取一二言之:睦州,宣和中始改為嚴州,今所刊《元豐九域志》乃徑易睦州為嚴州。又《廣韻》“桐”字下注雲:“桐廬縣在嚴州。”然易去舊字,殊失本書之旨,將來謬亂書傳,疑誤後學,皆由此也。

宋代印本書的錯誤,有的出於妄校擅改,有的出於傳抄翻刻的失誤,因此前人屢有宋本書也不可盡信的告誡。然而比起明代人刻的書,妄校擅改的錯誤還是少一些,因為宋代的學者很注意校勘。對於不同版本的異文,校刻者提倡並存不廢的校勘法。這不失為一種嚴謹的態度。如王□《王氏談錄》說:

公(王洙)言校書之例,它本有語異而意通者,不取可惜,蓋不可決謂非昔人之意,俱當存之,如注為一雲、一作(一字以上謂之一雲,一字謂之一作)。公自校杜甫詩,有“草閣臨無地”之句,它本又為“荒蕪”之“蕪”。既兩存之,它日有人謂“無地”字以為無義,公笑曰:“《文選》雲:‘’飛閣下臨於無地。’豈為無義乎?”

陸游《跋家藏造化權輿》也說:

右《造化權輿》六卷,楚公舊藏,有九伯父大觀中題字。淳熙壬寅,得之故第廢紙中,用別本讎校,而闕其不可知者。兩本俱通,亦具疏於下。(《渭南文集》卷二十七)

“兩本俱通”的文字一起抄入底本,這就是一種“考異”式的校勘。較早採用這種校勘法的代表作如宋人汪藻的《世說新語考異》,把不同版本的文字合在一起,而用陰文字或黑圈符號作為區別,其體例是:

今取前篇正文所有而此篇所無者以白字別之,其用字不同者以注白字別之。此篇所有而前篇所無者以黑圈別之。

他用不同符號來表示兩種版本的差異,就是一種死校法。這在校勘學上是一大進步。

做得更為周密的還有方崧卿的《韓集舉正》,校刻者採用多種版本的韓愈文集互校,對異文作了幾種不同的處理:

當刊正者以白字識之,當刪削者以圈毀之,當增益者位而入之,當乙者乙而倒之,字須兩有而或當旁見者則姑注於其下,不復標出。

方崧卿在刻本上加了幾種符號,表示哪個字是當補當改的,哪個字是當刪的,還有在註文裡標明異文的。我們今天在排印書上加方括號表示當增、加圓括號表示當刪的校勘符號,就是從這種校勘法承襲而來的。《韓集舉正》對異文作了選擇判斷,哪個字當改當刪,表明了校勘者的態度。這就不是機械的死校,也不是簡單的活校了。

朱熹的《韓文考異》又在《韓集舉正》的基礎上作了進一步的加工,也對各本的異文作了不同的處理,作了詳細的校記,列舉各本的異同,又表明了校勘者的取捨抉擇。這就為後世考異式的校勘法創立了完善的體例。朱熹對於中國校勘學的發展是有重大貢獻的。《韓文考異》是古書校勘工作的一個里程碑,表示了宋代校勘方法的進展。朱熹對校書有豐富的實踐經驗。他在《答許順之》的信中論校書方法說:

但且據舊本為定。若顯然謬誤,商量改正不妨。其有闕誤可疑,無可依據者,寧且存之以俟後學,切不可以私意輒有更改。蓋前賢指意深遠,容易更改,或失本真,以誤後來。其罪將有所歸,不可容易,千萬千萬!舊來亦好妄意有所增損,近來或得別本證之,或自思索看破,極有可笑者。或得朋友指出。所幸當時只是附註其傍,不曾全然塗改耳。亦嘗為人校書,誤以意改一兩處,追之不及,至今以為恨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九)

朱熹的切身體會,深知其中甘苦,很值得我們古籍整理出版工作者借鑑。朱熹在《書韓文考異前》還提出:

故今輒因其書(指《韓集舉正》)更為校定,悉考眾本之同異而一以文勢義理及他書之可驗者決之。苟是矣,則雖民間近出小本不敢違;有所未安,則雖官本、古本、石本不敢信。又各詳著其所以然者,以為《考異》十卷,庶幾去取之未善者,覽者得以參伍而筆削焉。(《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六)

朱熹校書的確非常嚴謹,既作了明確的按斷,又詳著各本異同,使後之覽者可以覆核參考。他對於版本的取捨惟求其是,而不偏信官本、古本,已經兼取了死校、活校兩者的長處,而避免了兩者的偏頗。他提出了一系列比較完整的理論,較之歐陽修校韓文之偏信石本就跨前了一大步。

這種“考異”式的校本確是詳備可信,但是文字繁富,刻板費事,因而不易推廣。有的刪併為正文的附註,湮沒了不同版本的源流。如洪興祖的《楚辭考異》,現已分散在《楚辭補註》的各句之下,所存的恐怕只是少數殘文了。

明朝人刻書很粗率,不僅不作認真的校勘,而且往往逞臆改字,造成混亂,歷來受到許多學者的批評。顧炎武曾深惡痛絕地指出:

萬曆間人多好改竄古書,人心之邪,風氣之變,自此而始。……又近日盛行《詩歸》一書,尤為妄誕。魏文帝《短歌行》:“長吟永嘆,思我聖考。”“聖考”,謂其父武帝也,改為“聖老”,評之曰:“聖老字奇。”《舊唐書》,李泌對肅宗言:天后有四子,長曰太子弘,監國而仁明孝悌。天后方圖稱制,乃鴆殺之,以雍王賢為太子。賢自知不免,與二弟日侍於父母之側,不敢明言,乃作《黃臺瓜辭》,令樂工歌之,冀天后悟而哀愍。其辭曰:“種瓜黃臺下,瓜熟子離離。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三摘猶尚可,四摘抱蔓歸。”而太子賢終為天后所逐,死於黔中。其言四摘者,以況四子也。以為非四之所能盡,而改為“摘絕”。此皆不考古而肆臆之說,豈非小人而無忌憚者哉!(《日知錄》卷十八《改書》)

魯迅也曾說:

明末人好名,刻古書也是一種風氣,然而往往自己看不懂,以為錯字,隨後亂改。不改尚可,一改,可就反而改錯了,所以使後世的考據家為之搖頭嘆氣,說是“明人好刻書而古書亡”。((準風月談·四庫全書珍本))

清朝人整理古籍是有很大成績的,然而作為最大工程的《四庫全書》在校勘上卻偷工減料,無所貢獻,比起宋朝人校書的認真態度,只能說是退步了。首先是不重視版本,《四庫全書總目》對於底本往往只說明是從哪裡採進的,而不說是什麼時代什麼人的刻本。其次是一般都不作版本校。《四庫全書》的幾次校勘都作得很草率,因此屢次被乾隆皇帝處罰。然而乾隆皇帝只能在通讀中根據上下文義來發現錯誤,而奉命覆校的官員又限於時日,根本不可能作認真的對校。他們所作的考證大多數是憑直覺的判斷,用了一些他校法和對校法,真正考證的功夫並不多。王太嶽等編的《四庫全書考證》裡所匯錄的考證總數不少,但對於多數書來說,不過寥寥幾條而已。最後,則是亂改原書。正如魯迅在《四庫全書珍本》裡說的,“那原本就有無意的錯字,有故意的刪改”。其中故意的刪改,魯迅先生在《談“激烈”》裡舉出了《雞肋編》的一些實例(《而已集》),張元濟先生在《嵩山文集》的題跋裡也舉出了一些實例,陳垣先生在《舊五代史輯本發覆》裡又舉出了不少實例,那都是涉及政治原因的。至於一般校勘上的問題,我還可以舉一個非常新奇有趣的例證。《分門古今類事》的《十萬卷樓叢書》本第六卷《群玉仙籍》條,其中一段有缺字,原作:

益□□□□□□高臥伊洛,國之故老,豈其仙也?公曰□□□□臺貞人,況有壽,年九十三方還昆府。

《十萬卷樓叢書》本的底本是蜀本,《四庫全書》本的底本也是蜀本,但缺字都補上了。前面六個缺字文淵閣本作“曰諸公出入廊廟”七個字,文津閣本作“曰丞相蘇易簡”六個字;後面四個缺字文淵閣本作“真仙者皆玉”五個字,文津閣本作“蘇公乃丹”四個字。到底是哪一本對呢?本書原注出《青瑣》,取校今本《青瑣高議》前集卷二《群玉峰仙籍》條,前六字作“曰丞相富公弼”,後四字是“富公自是昆”五字。富弼和蘇易簡兩人不同,必有一誤。按富弼本是河南人,熙寧五年致仕後確曾歸洛養疾,與本書“高臥伊洛,國之故老”等話相合。蘇易簡卒年僅三十九歲,顯然不合。還有令人奇怪的是《叢書集成》根據《十萬卷樓叢書》排印的本子又分別補上了“曰某黼黻廟堂”和“某固是玉”十個字,不知又是根據什麼版本來的。按理說,《分門古今類事》引自《青瑣高議》,《青瑣高議》現有傳本(不全),如果要作他校的話,就應該拿原書來校補,否則應該照樣保持缺文。可是竟出現瞭如此迥然不同的異文,恐怕都出自校書者的隨意臆改。這顯然違背了古人校書闕疑的傳統。

《四庫全書》的纂修,在校勘上貢獻不多,然而對古籍整理還是起了推動作用,更推動了學者個人校書的風氣。清代的校勘學大為發達,主要表現於兩個方面。一是注重版本。清代藏書家很多,古本、珍本逐漸集中到少數藏書家手裡,他們對版本的研究比前人深入了。一是注重小學,結合文字、音韻、訓詁的綜合研究,對古書理校的水平大大提高了。所以郭篙燾在王先謙校本《郡齋讀書志序》中說:

自乾隆盛時,表章六籍,老師大儒,承風興起,為實事求是之學。其間顓門名家言考據者又約有三途:曰訓詁,研究文字,辨析毫芒;曰考證,循求典冊,窮極流別;曰讎校,蒐羅古籍,參差離合。三者同源異用,而各極其能。

校勘學和訓詁、考證相結合,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然而在改字問題上又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一派以段玉裁為代表,主張要定其是非。他在《與黃蕘圃論孟子音義書》中說:

凡宋版古書,信其是處則從之,信其非處則改之。其疑而不定者,則姑存以俟之。不得勿論其是非,不敢改易一字,意欲存其真,適滋後來之惑也。(《經韻樓集》卷四)

又在《答顧千里書》中說:

夫校經者,將以求其是也。審知經字有訛則改之,此漢人法也。漢人求諸義而當改則改之,不必有其左證。自漢而下,多述古人,不敢立說擅改,故博稽古本及他引經之文,可以正流俗經本之字則改之。……故刊古書者,其學識無憾,則折衷為定本以行於世,如戴東原師之《大戴禮》《水經注》是也;其學識不能自信,則照舊刊之,不敢措一辭,不當捃摭各本侈口談是非也。(《經韻樓集》卷十一)

另一派以顧廣圻為代表,提倡“不校校之”,可以說是慎於改字。他在《思適寓齋圖自記》中說:

故子才之不校,乃其思。不校之誤使人思,誤於校者使人不能思。去誤於校者而存不校之誤,於是日思之,遂以與天下後世樂思者共思之,此不校校之者之所以有取於子才也。(《思適齋集》卷五)

又在《禮記考異跋》中說:

毋改易其本來,不校之謂也。能知其是非得失之所以然,校之之謂也。(《思適齋集》卷十四)

顧廣圻主張謹慎,他所說的“不校”,實際上只是不改字。他要“知其是非得失之所以然”,還是要校、要思。段玉裁的主張比較激進,力求“當改則改之”。看起來似乎和顧廣圻截然不同,實際上也不贊成隨便改字的。他說:“校定之學識不到,則或指瑜為瑕,而疵纇更甚,轉不若多存其未校定之本,使學者隨其學之淺深,以定其瑜瑕,而瑜瑕之真固在。”(《經韻樓集》卷八《重刊明道二年國語序》)段玉裁認為校勘的目的是“求其是”,如果確知經字有纇就應當改正。不過他又說,必須像他老師戴震那樣“學識無憾”才可以“折衷為定本”,“學識不能自信”則只能“照舊刊之”,“不若多存其未校定之本”。段玉裁和顧廣圻兩人在具體的學術問題上確有不同見解,而且還有一些是意氣之爭。但在校勘上都提倡以“善思為適”,都反對擅改古書。在這一點上是相同的。

歸納宋代以來前人的經驗教訓,共同的一條還是要慎於改字。不論死校、活校,或偏重於版本的對校,或偏重於文義的理校,首先要有客觀的依據,不能主觀臆斷。改字必須鄭重,一定要說明理由,主要的一條是要儘量保存底本的原貌,如果改字,應當用校記或其他方式說明原本為何和改正的依據,即使改錯了,讀者還可以找出根源,把它改回來。這樣就可以避免“書壞於校”的弊病了。

再結合我們今天的實際,申述幾點粗淺的意見。

一、從校勘古書的目的說,應該是“求是”。因此我們贊同“活校”派所主張的,“錯舉他刻,擇善而從”,“改其誤字,補其闕文”,力求做到如段玉裁所說的“折衷為定本以行於世”。

二、“擇善而從”,首先要定是非。而校書之難,就難在定是非,如段玉裁《與諸同志書論校書之難》所說:“校書之難,非照本改字不訛不漏之難,定其是非之難。”(《經韻樓集》卷十二)只有定了是非,才能決定取捨。因此改了字原則上都應出校,以便讀者以及後來的校勘者進行覆核。目前新出版的古籍整理本,改字改對的還是多數,但改錯了的也時有發現。有些書讀者沒有條件覆核不同版本,即使有錯也很難發現。有些整理本是附加校記的,改錯了字還可以追根溯源,找出原因;有些書不附校記,錯了就很難找出它的失足之處了。因此,改字而加校記是宋代以來校勘學的一條基本經驗,應該堅持。

三、不同版本可能有很多異文,有的義得兩通,有的難以判斷是非,是不是都要寫入校記,或者說哪些應該寫入校記,哪些不必寫入校記,是一個非常難以掌握的問題。甚至有些異文,校勘者已經確認底本不誤而他本誤的,也可能有參考價值,不一定就毫無可取。從理論上說,“考異”式的校本詳盡地臚列各本異文,又充分運用了對校、本校、他校、理校的各種手段,給讀者提供了豐富的信息和第一手資料,應該說學術價值最高。但是從實踐上看,我們不必要也不可能對所有的新印古書都作這樣詳盡的“考異”本,只能對少數價值較高而版本很多、問題也很多的書才作“考異”式的詳校本,大量的書還是應該作經過選擇、加以按斷的校定本。也許,隨著資料的不斷髮掘和傳播手段的不斷更新,古書的詳校本將會越來越多,這也是可以想見的。有些書根據讀者對象不同而有詳略互異的各種校本,當然更是不言而喻的了。

四、從校勘的方法說,首先還是要重視以版本為依據的對校、本校和他校,對於理校則一定要慎之又慎。前人在古書的理校上是作出了重大貢獻的,但不一定都是定論。我們今天很少能像戴震那樣“學識無憾”的,因此在整理古書時還是慎用理校法為好。正如陳垣先生在《校勘學釋例》中指出的:“故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險者亦此法。……若《元典章》之理校法,只敢用之於最顯然易見之錯誤而已,非有確證,不敢借口理校而憑臆見也。”例如一向以“不校校之”為標榜的顧廣圻,曾在《資治通鑑》卷二六二的胡三省註文中把“不行”改成“不能”,以致改變句讀而與原意相反。因此陳垣先生說:“都陽胡氏復刻《通鑑》,主其事者為顧千里,著名之校勘學者也,而紕繆若此。夫無心之失,人所不免。惟此則有心校改,以不誤為誤,而與原旨大相背馳。”(《通鑑胡注表微》校勘篇第三)這一點很值得我們引以為鑑。

為了說明這一點,不妨再舉一兩個實例來看。例如有一位學者在《重印本疑誤》一文中,從文義上指出了《太平廣記》書裡的許多錯字,絕大多數都是可信的,但有一條《太平廣記》原文作:“狀元已有人。此外可副軍容詣。”校讀者說:“按:‘詣’當為‘請’,與‘副’相應。”(《古籍整理出版情況簡報》第132期)這一條出自《摭言》,覆核以今本《摭言》卷九,原作:“狀元已有人,此外可副軍容意旨。”“詣”實為“意旨”二字之訛,並不作“請”。可見如果有書可以作對校或他校的,首先還是應該校原書。

又如另一位學者在《校勘的失誤》一文中,也是用理校法指出書中有不少“明顯的錯誤”,如原書頁一八三“團圓兒共一簍”,校讀者說:“當是一摟,言情人擁抱。”(《古籍整理出版情況簡報》第224期)但原歌題作《葉》,上文列舉了柳葉、藤葉、竹葉、紅葉、荷葉,最後一句是:“怎能似荼(引者按:與茶通)葉兒和你團圓也,團圓共一簍。”這裡的“簍”就是裝茶葉的器具,諧音作“摟”,因此不能說是錯字。又原書頁四〇五:“你阿有蕭山?阿有富陽?”校讀者說:“兩個‘阿’都是‘可’字之誤,是問可有蕭山和富陽造的紙。”(同上)按:山歌用的是吳語方言,在吳語裡“阿”是一個疑問詞,根本不需要改成“可”字。校讀者不懂吳語,因此把吳歌裡的許多方言詞都當作錯字了。像這樣的理校法,如果作為一種質疑和探討,問題還不大,如果真用來整理古書,那就是很危險的事。因此,當我們“學識不能自信”時,還是應該以對校法為主,慎用、少用理校法,那麼也許可以做到“刻鵠不成尚類鶩”了。

當然,校勘的方法應該根據具體對象,因書而異。像敦煌寫卷那樣的書,錯字缺文很多,異體字又不少,有的遺書並無別本可校,不能不以理校法為主。正因如此,所以敦煌變文和敦煌詩歌的輯校本,補校和勘誤的論著日出不窮,也是不足為怪的。

前人或批評死校法“蕪纇而無所發明”,或批評活校法“專擅而妄改古書”,不免各執一偏。我們主張博採眾長而去其偏弊。在校勘的目的上應該採取活校派的積極態度,擇善而從,惟求其是;在校勘的方法上要更多地學習死校派的嚴謹作風,務存其真,以善思為適。“求是”和“存真”本來應該是統一的,但任何人都可能有“自以為是”的時候,所以還要強調存真。當然,所謂“存真”也不是絕對的,即使作者的原稿也會有資料性或技術性的錯誤,校書者也不能熟視無睹,不過這主要屬於考證和註釋的範圍了。我們力求克服主觀主義的臆斷妄改,又要防止客觀主義的存而不論。為了謹慎從事,恐怕只能首先判斷兩類顯然易見的錯誤,一是底本上顯然易見的錯誤,積極地加以改正;一是別本上顯然易見的錯誤,就不必一一入校。至於不易判定是非得失的異文,則只能根據書的具體情況及讀者對象而斟酌去取,出校的詳略,不必強求一致。在這方面,只能信任校勘者個人的判斷。至於判斷的是非得失,那就是一個實踐的問題了。古籍的校勘成為一門學問,正由於它不同於機械的校對,因此不能用一個統一的標準來確定每一種書的校勘體例。這也是不言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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