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31號)

公 告

(第31號)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和有序復工復產的統一部署,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現就相關防控措施調整完善情況公告如下:

一、進一步取消部分商業業態限制。從3月21日起,所有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包括農家樂)取消客流量限制;所有洗浴場所(包括公共浴室、SPA館、溫泉、汗蒸館等)恢復正常營業;所有經營性體育、健身(包括瑜伽)項目恢復正常開展,恢復廣場舞活動。除影劇院外,其餘商業網點取消隔桌隔座及客流量限制。各商業經營場所要堅持對消費者進行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等措施。恢復開放農村集貿市場。

二、改進居民小區、村社流動人員健康服務管理方式,由小區物業和村(居)委會對外來(返回)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等。

三、進一步加強境外來(返)廣人員的管控。擬從境外來(返)廣人員,其親屬及所在單位要提前申報,抵廣後3小時內本人要向所在村(社區)報告;各運輸企業要主動履行對境外來(返)廣人員的排查責任。境外來(返)廣人員進行核酸檢測及在隔離期間產生的食宿費用一律自理;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購買商業保險的,按相關規定核報或理賠;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自理。

四、繼續限制大型群體性活動、大規模宴席(含農村壩壩宴)和各類培訓活動。

此前有關規定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廣元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廣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3月20日2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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