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絕大數我們和銀行或者小額貸款公司簽署的借款合同中,都會有這樣的約定:借款人違約的,銀行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有權要求借款人一次性歸還全部剩餘貸款本息等等。
這個叫做加速到期條款。
曾經,並未引起很多人的注意。但隨著現在信貸規模的不斷擴大,貸款逾期現象的愈發普及,以及借款人自身法律意識的增強,貸款提前到期也逐漸走向法官們的視野。
問題就是,如果銀行沒有宣佈貸款提前到期,那麼,是否有權要求借款人歸還全部款項?銀行的利息、罰息、複利又該如何計算?
銀行的利息
我們先來簡單瞭解一下銀行的貸款利息。
通常情況下利息包含三種,一種是正常利息,一種是逾期利息(罰息),一種叫做複利。
正常利息就是按照正常利率收取的利息,罰息則是按照罰息利率收取的逾期利息,複利則是針對逾期的利息收取的額外利息。
舉例子:借款12000元,期限一年,利率為6%,按月還款。正常利息總額為720元,每月等額還款,需要歸還1060元(即本金每月1000元,利息每月60元)。
假如,從第三個月開始,就逾期了。只還了本金2000元及利息120元,那麼還剩下本金10000元及利息600元。
以剩下的本金10000元,按照罰息利率(幾乎都是正常利率的1.5倍)計算的利息,就是罰息。
以剩餘的利息600元,按照罰息利率計算的利息,就是複利。
當然,計算方法可能涉及到分段、分批次。過於繁瑣,筆者不再演示。
宣佈提前到期
之所以銀行要宣佈貸款提前到期,是因為只有提前到期了,才能夠開始計收罰息。
比如,在例子中,銀行在第六個月宣佈貸款提前到期。
那麼,從第六個月開始,往後計算的利息就可以按照罰息利率計算,即罰息。
這也是銀行收取的合法的違約金。畢竟,逾期不還款,本身就是違約,法律是允許銀行對違約人收取適當的違約金的。這也符合社會情理。
問題在於,有些銀行在計算過程中,把罰息和複利又再次納入基數計算了額外的複利,這樣的做法是否合法?
實際上,法院對此是有不同意見的。
但最高院民二庭在《民商事審判若干疑難問題》中曾經提及,對貸款期限屆滿後沒有歸還本金及相應利息的,對未歸還的本金應按照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逾期利息標準計算違約金,對利息不再按照逾期利息標準計算複利。
簡單來說,就是可以收罰息,但不能再將罰息和複利再次計算複利。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法院對於罰息是不允許再計算複利的。
未宣佈提前到期
如果銀行沒有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罰息和複利是如何計算的?
由於提前到期關係到罰息和複利的計算起點,故法院對於提前到期的時間也越來越關注。
法院的做法,實際上是將罰息的計算時間人為的延後了,對於借款人而言是有利的。所以,如果在銀行起訴借款人的案件中,不妨抗辯一下,稱
銀行沒有宣佈提前到期,罰息的計算不應以銀行的時間為準。當然了,法院是否採納,無從判斷。畢竟,我們的法官們,並不總是在一個步調上。
最後,我們用例子,簡單說一下提前到期的作用。
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借款12000元,利率6%,利息為720。等額本息,每月還1060元。
2019年3月開始逾期。銀行在6月宣佈提前到期。暫時計算一年。
3月、4月、5月的利息可以計算複利,3月的可以計算10個月,4月的9個月,5月的8個月。
罰息,則是以剩餘的本金1萬元為基數,按照1.5倍的利率即9%,從6月計算7個月。
計算下來,利息是180元,罰息是525元,複利是12.1元。
如果,銀行沒有宣佈提前到期,但這樣起訴了。起訴的日期是在9月份。法院會認定9月份貸款才提前到期。
如此一來,複利的計算會延長。3月到8月,5個月的利息可以算複利,總計20.2元。
但罰息,僅有4個月了。一共300元。利息300元。
比較一下,宣佈提前到期,總利息717.1元;未宣佈提前到期,總利息620.2元。
需要聲明的是,筆者並非是專業銀行人士。上述計算如有錯誤,還請諒解。也歡迎專業人士予以指正,告訴大家真正的計算方法。
筆者的意圖,是告訴各位,提前到期的重要性。總之,銀行沒有宣佈提前到期,不妨以此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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