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12時至26日12時,定州啟動大氣汙染強化管控措施

3月24日12時至26日12時,定州啟動大氣汙染強化管控措施


3月22日,《定州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啟動大氣汙染強化管控措施的通知》發佈: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3月24日至26日,我市受弱偏南風持續影響,擴散條件較差,可能出現中度汙染過程。為進一步減少汙染物排放,有效緩解汙染過程,經市政府決定,我市3月24日12時至26日12時啟動大氣汙染強化管控措施。

具體要求如下:

一、焦化行業結焦時間延長至60小時。


二、火電、垃圾發電行業在確保供電和處理生活垃圾的基礎上,最大限度降低生產負荷。同時,要增加脫硫脫硝劑使用量,最大限度減少汙染物排放和可凝結顆粒物排放。強化物料堆場管理,減少粉塵排放。


三、汽車整車製造及配套企業要減少噴漆作業,降低揮發性有機汙染物排放。


四、玻璃用品生產企業,要降低20%運行負荷,減少生產量; 同時,增加脫硫脫硝劑使用量,有效減少汙染物排放。


五、防水卷材生產企業全部實施停產。


六、鑄造企業,已通過整改驗收的,要加大管控力度,確保汙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未完成升級改造的,全部停產整改,不得恢復生產。


七、塑料加工企業,使用原包料的,要加大管控力度,確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使用再生料的企業,減少生產負荷50%以上(以生產線計)。未通過升級驗收的不得生產。


八、包裝印刷行業,使用油性油墨的全部實施停產;使用水性油墨的企業加強管理,確保汙染物達標排放。


九、鋼網、犁刀生產加工企業,加大汙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監管力度,確保汙染治理設施正產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


十、磚瓦窯行業,未完成整改的不得恢復生產;完成整改企業要加強汙染治理設施的管理,最大程度降低汙染物排放。


十一、施工工地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和“兩個全覆蓋”要求,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十二、適時增加機械化清掃、灑水、霧炮作業頻次,減少道路揚塵汙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