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媳婦打工,掙點錢,太難啦

最近在家,除了工資,沒有收入了!工資都上交了,真的沒錢啦!

媳婦說,幫她幹活,整理卷子,一天給100元。我不幹,太少了啊!我要一天500!哥我是高工啊!這還是友情價啊!最後,一番合同談判後,雙方本著友好互助的方針,達成一致:甲方每天給乙方200元。乙方幫甲方工作,完成甲方指定相關工作!

可是,今天我完成工作了,甲方領導居然不認可,拒付!我是不是該去仲裁委員會告她啊!

給媳婦打工,掙點錢,太難啦!

給媳婦打工,掙點錢,太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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