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检察院推行五个一机制确保案管业务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陇县检察院推行五个一机制确保案管业务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陇县检察院案管部门立足职能,探索建立五项机制,统筹推进案管业务和疫情防控,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一是落实好一个提示。积极学习传达最高检案管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和省市院疫情期间做好案件管理工作指示,疫情防控期间,案管部门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院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就案件受理、流转、审核及对外移送等相关事项,主动对接,提早沟通。

二是做好一系列防控。该院案管部门干警在进入办公室前进行测量体温、洗手消毒、佩戴口罩、护目镜,进入办公区后对案管中心入口及室内进行消毒处理,定时通风,并做好对来往的光盘、案卷文档消毒工作。并按防疫要求对公安、律师等确需来院当面办理业务的人员,进入案件管理大厅需自觉佩戴口罩并在单位防疫安检口配合完成防疫信息登记及接受体温检测,合格的按规定进行消毒后进入案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三是畅通一条收案渠道。针对受理、移送各类案件期间,做好移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安排专人办理,通过提前电话联系,错时送案,并通过电话沟通提前审查案件材料、法律文书等是否齐备,在保证案件不超过期限办理的同时避免人员扎堆、或长时间接触。在受理案件后,及时对接业务部门进行转交,做到了“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防疫期间共计受理各类案件7件9人,移送县法院4件4人,移送公安机关6件10人。

四是做好一次跟踪监督。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除在单位安检口完成防疫信息登记及接受体温检测消毒后,对其疫情期间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并制作《个人承诺书》,由取保候审人员签署,确保案管人员及案件承办人防疫安全,做好在尽量减少不必要接触的同时保障好案件的受理、流转,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同时做好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疫情期间案管部门坚持每日进行流程监控,统计每日即将到期的案件,将提示信息发送给办案部门,防止案件因疫情而出现超期,并坚持每日案卡规范性检测,确保检察数据准确无误。

五是开展好一场律师接待。该院案管部门借助微信、服务电话等畅通律师接待渠道,对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咨询,案管部门每日由专人在岗接听电话和上网查看律师网上注册、预约阅卷情况,利用网络审核律师提交的证件及辩护材料,防疫期间,共计电话接待律师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4次,当面接待律师阅卷1件,给律师制作电子光盘卷宗1次。

陇县检察院推行五个一机制确保案管业务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文字:李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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