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審批門頭牌匾(LED)只需“三步走”……

為了讓按下“暫停鍵”的商戶重新動起來

從現在起

審批門頭牌匾(LED)

只需“三步走”!


一起看看具體流程吧!


第一步


申請人與現場管片執法隊員簽定《門前五包責任狀》(必須法人簽訂,不得代簽)

便民!審批門頭牌匾(LED)只需“三步走”……


第二步


申請人準備審批材料到鄂爾多斯市政務服務大廳二樓F區F223、F224窗口進行審批

審批材料明細


1

申請表

2

申請單位營業執照(正副本複印件)

3

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4

房屋產權證明或租房合同(房屋所有人提供產權證;若租賃房屋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

5

實景廣告設置效果圖6張(近景2張、遠景2張、夜景1張、原狀圖1張)

6

《門前五包責任狀》

7

簽訂《廣告牌匾安全責任狀》(必須法人簽訂,不得代簽)2份(綜合執法局與法人籤,法人與廣告公司籤)

8

簽訂《承諾書》(申請人需承諾,在廣告牌匾的申請、設置及安裝過程中,符合各項規定和要求。安裝後,要對廣告牌匾進行定期的維護、清潔以及不定期檢查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9

施工設置安裝廣告牌匾企業資質證明及廣告牌匾製作說明

10

如其他加盟企業特殊行業需提供特殊行業許可證明


第三步


經工作人員材料預審、現場核查後


符合審批條件的,由工作人員出具《廣告牌匾批覆意見書》,並及時通知當事人到窗口領取。門頭牌匾審批完畢後,商戶開始設置廣告牌匾。


不符合審批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當即告知申請人該項申請不符合審批條件,並按照要求告知其不符合條件的原因及具體整改要求。


提交審批材料不齊全的,窗口工作人員當即告知當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如果提交材料需要實地核查的,在實地查看後,於3個工作日之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並進行二次遞交,如經實地查看,遞交材料不符合審批要求的,於3個工作日之內將審批資料退回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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