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老師投訴?爸媽學會這三招,邁出做好家長的第一步

孩子被老師投訴?爸媽學會這三招,邁出做好家長的第一步


某天一大早,我育兒群裡的一位寶媽就著急地跑來提問:老師反應說孩子在幼兒園吃飯時總是動來動去,在家裡也是如此,經常需要提醒他要坐好,這算是多動症嗎?要怎樣幫孩子改掉這習慣?

我回她說:這麼大的孩子,吃飯動動不是再正常不過嗎,哪兒就說得上多動症了?

那位媽媽說:我自己也一直覺得孩子動動很正常,孩子做自己喜歡的事其實也很安靜的。但老師說了好幾次,說他坐沒坐相,糾正多次還是改不了,這不,早上送他過去又被班主任反映,唉!以前小班老師還說他活潑開朗呢!這弄得我都不知道怎麼辦了,總不能讓老師天天盯著娃,天天跟我說他好動、坐不住吧,搞不好沒問題都被說出有問題來。

另一位媽媽,馬上表示深有同感:我孩子老師也是每天投訴,還讓孩子坐老師邊上,方便老師盯著……理會老師吧,覺得孩子本身也沒多大問題,不理會吧,老師對你娃這麼上心也是負責任,又擔心以後老師不關心了孩子了。

孩子在幼兒園因為這樣那樣的事被老師投訴,這很可能是所有新手“家長”都會面臨的問題,而且以後還會一直遇到同類問題——上小學、初中、高中,老師都可能向家長反映孩子的一些不佳表現,要求教育孩子,幫孩子改正。

遇到老師投訴,父母到底該怎麼辦——理還是不理,怎麼理、理到什麼程度,可能是幼兒園寶爸寶媽學習和老師合作的第一課,找到恰當的方法,未來十幾年面對老師的投訴都能做到淡定從容,反之,則很可能在孩子整個幼兒園和學校學習階段,都不得不反覆糾結。


理還是不理?——學會區分老師投訴的合理性


我們得承認,老師也是和我們一樣的普通人,有自己的專業,也有自己的侷限,她對孩子的投訴,既可能恰如其分,也可能是把一樁小事的嚴重程度給過分誇大了。孩子的教育,是父母和老師的合作,老師的話不是不得違抗的“聖旨”,父母也不是事事都必須“聽老師話”的小學生,作為家長,我們需要有自己的思考,學會分辨老師投訴的合理性,之後再決定是否按照老師的要求來“糾正”孩子

如果孩子在幼兒園做一些影響到教學和生活秩序的事

,比如打罵小朋友、故意毀壞玩具、別人午睡他故意吵鬧、別人吃飯他跑來跑去,老師向家長反映,希望家長在家教育好孩子,父母當然必須配合。

但如果孩子的表現既不影響別的小朋友,也不破壞幼兒園的基本規則只是在老師看來不那麼好,比如不是那麼喜歡跟大家一起玩、午睡時躺在小床上大睜著眼睛不睡覺、吃飯有點慢、吃飯時坐得沒有別的小朋友那麼端正,我想,父母就不需要把事情看得太嚴重,馬上去告訴孩子:你這樣做不對,必須得想辦法,必須得改。

十幾年前,我家大寶上幼兒園的第一年,我們自己也遇到過一件類似的事。他上幼兒園時才一歲多,剛剛開始說話,有些話還說得不太清楚,一位老師就約我們去談談,說孩子口齒不清是因為“舌繫帶”過短影響發音,需要做個小手術,把“舌繫帶”給剪開一點點。這可把我們這對新手爸媽給嚇到了,而且這個小手術的做法,讓人想想都疼。回到家,我們趕緊查資料,發現事情完全沒有那麼嚴重,對剛剛開始說話的孩子,發音不清楚是必經階段,不需要矯治。

經過這件事,我們就學會了應對老師“投訴”的第一招:自己搞清楚問題,判斷老師投訴的合理性。(幸運的是,孩子長這麼大,我們只遇到過一位這樣“完美主義”的老師。)


怎麼理?


——該糾正孩子的,糾正孩子;該和老師溝通的,去和老師溝通



經過“區分合理性”這個步驟,我們就可以把老師的投訴分成兩類——必須理的和不需要理的。於是處理方法也就自然呈現出來:必須理的,我們去教育孩子;不需要理的,我們去和老師溝通。我們認為,所有真的影響到幼兒園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的事,都在“必須理”的範圍內,因為它們反映出孩子適應幼兒園和學校規則的能力,這種能力培養不起來,孩子未來在幼兒園和學校,會給老師製造很多麻煩,也會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

比如打罵小朋友,如果父母在幼兒園階段沒有及時糾正孩子的此類言行,很可能等到孩子上小學之後,就得不斷接到孩子欺負同學、和同學打架的投訴。

相對的,所有並不影響幼兒園的教學和生活秩序,僅僅是看起來表現不那麼“優秀”的事,在我們看來,都不需要“理”。

比如孩子午睡時不吵不鬧,但就是不睡覺,父母並不需要把孩子教育到每天都能乖乖睡著的程度,因為他並不影響別人;孩子吃飯時說幾句話、坐得沒那麼端正,父母也不需要讓他變得一吃飯就不說不動。孩子還小,當然不可能在所有的事情上都表現得那麼“完美”,在諸如此類的事情上過度要求孩子,既會壓抑孩子的天性,也會讓父母、老師陷入一刻不停地“管教”孩子的深坑。

當然,所謂“不需要理”,我們指的是不需要按照老師的要求刻意去糾正孩子,並不是對老師的投訴不理不睬,那樣既不禮貌,也有失家長的本分。更適當的做法,是去和老師充分溝通,表明自己的想法,並儘量和老師達成共識。

這可能是部分父母感到困難、糾結的地方:老師都投訴了,我去跟老師說不用管,老師會不會認為家長不負責任、不配合、不好溝通,從此就不管我們家孩子了?我覺得不必先做這樣的預設,只要我們對老師抱善意的假設——老師這樣說也是為孩子好,老師是可溝通的,並且採用良好的溝通方式——溫和、理性、誠懇、沒有敵意,和絕大部分老師達成有效的溝通都並不困難。

比如老師說我家大寶口齒不清需要矯治那件事,我們查到資料之後,專門去見了老師,跟老師說:非常感謝您這麼關注孩子,我們也很重視,特別去查了資料,資料上說孩子這種情況是階段性的,再大一點就好了,所以我們覺得不急著去做手術,您也先不要著急糾正孩子說話,咱們再觀察觀察,實在不行,咱們再想辦法。老師也表示理解,這件事也就到此為止了。當然,後來孩子說話也沒有任何問題。

掌握和老師溝通的態度和尺度,學會和老師有效溝通,對父母來說是特別重要的功課,既可以在個別老師對孩子提出專業度不是特別足夠、不是特別適當的要求時,有效保護孩子,也可以避免在和老師溝通時唯唯諾諾或對立抗拒——這兩種狀態,都既被動又無效。


理到什麼程度?
——該管的,管到位;不用管的,不搖擺,不糾纏


家有倆娃,做了十幾年家長,我特別理解文章開頭那位媽媽的顧慮:父母和老師老是盯著“孩子吃飯時不太坐得住”之類小事,孩子會不會沒問題也被說出有問題來?這種可能性不但有,而且非常大。總是告訴孩子你這裡那裡不好,這叫“負面期許”;對孩子表達的負面期許過多,就是一種“洗腦”,會讓孩子把這些負面標籤內化為對自己的認知,認為“嗯,我就是這樣”;對自己的認知又會影響到孩子的行為,“反正我就是這樣的,我就繼續這麼做吧。”——一個效果完全負面的教育過程就這樣完成了。所以,對老師的投訴“理到什麼程度”,是新手家長需要掌握的另一個技巧。

我的建議是:如果老師投訴的事確實應該管,那麼父母一定要找到有效的方法,管到位。比如孩子在幼兒園老是打小朋友,肯定是非管不可,父母不但要答應老師,“我們想辦法幫孩子改”,還要真的做到。如果做不到,老師也只能不斷投訴了,因為只有老師管,基本上很難奏效。父母也需要理解,一個不停破壞幼兒園和學校規則的孩子,真的會讓老師非常頭疼。

如果老師投訴的事其實沒有那麼嚴重,不必管,那麼父母的態度也要始終一致,不搖擺,也不糾結。前提當然是和老師溝通好,達成共識。但我們也得承認,並不是每一個老師都能理解和接受父母認為“不用管”的意見,尤其是一些比較“完美主義”的老師,或者在自己家裡就是每天因為各種小事不停“管孩子”的老師——幼兒園和小學老師大部分是女性,這種情況會比較常見,有的老師會把職業角色和生活角色分清楚,在幼兒園和學校用“專業”的方式對待孩子,但也有個別老師會用比較“個人化”的方式對待孩子,把用於自家孩子的、可能未必完全妥當的方式用於學生。

如果我們沒有和老師溝通好,老師還是就這件小事反覆投訴,考驗我們做父母的技巧的時候就到了。有的父母是原本自己覺得不用管,但老師一投訴,就又搖擺起來,“要不我還是管管吧”,於是就去管孩子,發現不太管用,又糾結起來,回過頭來埋怨老師,“老師也是,這麼點事兒幹嘛老說啊。”這麼一搖擺糾結,其實就等於讓孩子長期處於父母和老師的負面期許中了。

我們的建議是:不必徹底糾正孩子那些算不上什麼問題的小行為,但幫助孩子學會在幼兒園和在家,使用不同的策略。比如吃飯時可不可以動,父母可以告訴孩子,“爸爸媽媽覺得你這樣沒什麼不對,所以在家吃飯時,你可以坐得隨意一些,但在幼兒園,老師要照顧那麼多小朋友,可能會擔心你動來動去會打翻飯菜、碰灑湯水,所以你在幼兒園最好能坐得端正一點,這樣老師就不擔心了。”我想,跟幼兒園中班以上的孩子講這樣的道理,如果孩子不是驕縱無度,他都能明白,並且願意嘗試去做。可能有的父母擔心,如果允許孩子在家和在幼兒園不一樣,會不會教會孩子“見人下菜碟”?

我們覺得不會,適應環境,是孩子社會能力的一部分,孩子需要慢慢學會區分不同場合的不同規則,理性地掌控自己的行為。舉個例子,我家從不要求孩子做家務,打掃清理的事,都是爸爸媽媽在做,但在學校做值日,兩個孩子都會認認真真、踏踏實實,從來不想辦法逃避,也不會隨意敷衍。

來總結一下,遇到老師投訴時,新手家長可以嘗試使用這三招:區分老師投訴的合理性;該糾正孩子的,糾正孩子;該和老師溝通的,去和老師溝通;該管的,管到位;不用管的,不搖擺,不糾纏。

我相信,能熟練運用它們,不但能避免很多大小煩惱,也可以邁出做好家長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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