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一直與父母居住,現想賣掉老房子,姐姐出來阻止,應該咋辦?

近期,張先生遇到了難事,自己一直和父母住在老房子,現在父親過世前了,自己想把房子賣掉再換套,多年沒聯繫的姐姐竟然突然上門阻止。

弟弟一直與父母居住,現想賣掉老房子,姐姐出來阻止,應該咋辦?

原來,張先生家是姐弟倆人,姐姐很早前就遠嫁了外地,而且因為一些家庭瑣事,很久都不與張家人聯繫了。張先生一直單身,為了贍養倆位老人,就一直與老人住一塊。住的房子是父母結婚後買的,登記在父母名下。幾年前父親過世,就剩張先生和母親相依為命了。現在,張先生覺得和母親居住的房子小了些,徵求母親同意,要賣掉換個更大些的。結果,這個消息不知道被哪位親戚告訴了姐姐,姐姐突然現身,非說房子也有她一部分,不讓張先生賣房。

其實,這套房子是父母婚後買的房子,產權落在父親名下,應屬於父母共有財產,有父親的一部分,也有母親的一部分。現在父親過世了,這套房產就涉及到了繼承,做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張先生母親、張先生、及張先生的姐姐,都有資格繼承屬於父親的那部分房產。

看來,這套房子要賣,張先生還要與姐姐協商一下。如果實在賣不掉,建議母親,如真想要把屬於自己的那部分房產留給張先生,還是早些去做個遺囑公證,省著以後又是羅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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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沒有立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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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姐姐同意放棄繼承權,辦理房產更名流程分四步

第一步:擬定一份母親和姐姐放棄房產繼承權,由張先生繼承房產的合同或協議,詳細描述房屋的自然情況,特別是產權證號、丘(地)號、房屋坐落和麵積等內容,需與產權證上的一致。

第二步:張先生、張先生的母親和姐姐,需要一起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第三步:張先生攜帶相關材料到產權交易中心做繼承更名。

第四步:新的不動產登記證(現在更名後發放的為不動產登記證了,以前是產權證)拿到手的3至5個工作日後,張先生再與房子的買家攜帶相關材料到產權交易中心進行更名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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