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何以一下子被舉國上下罵成“賣國賊”?

曾國藩何以一下子被舉國上下罵成“賣國賊”?

▲曾國藩像(熊瓊繪)

平定捻軍後,清廷上下都徹底鬆了一口氣,接下來的環節當然是論功行賞。

曾國藩因首倡河防之策而被授為武英殿大學士,並於同治七年(1868)七月二十日調任直隸總督。

在直隸,曾國藩對當地官場痛加整頓,“大加參劾”。在他接直隸總督印一年後,已結清同治七年以來的舊案一萬二千零七十四件,同治八年以來的新案兩萬八千一百二十一件。他在家書中告訴兒子:“吾自初二接印,至今半月……竟日無片刻讀書之暇。做官如此,真味同嚼蠟矣。”

就在曾國藩拼了老命,要將整頓吏治進行到底之際,“天津教案”打斷了他的吏治進程。


導火線:武蘭珍迷拐案

天津三岔口有一座西洋哥特風格的教堂,是1869年(同治八年)由法國傳教士建成的。法國人名之為“聖母得勝堂”(據說此名含有徵服者的炫耀之意),中國人則叫它“望海樓教堂”。教堂規模宏大,在附近低矮的中國傳統建築中顯得鶴立雞群。

教堂落成之後的第二年,同治九年,河北一帶出現嚴重旱災。這是令全社會各階層共同焦慮的大事。遠在保定的直隸總督曾國藩產生了不祥預感,擔心會發生什麼重大的禍變:“天氣亢旱,繞室憂皇,如有非常禍變者。”

有人把法國教堂建立和天旱不雨這兩件事聯繫了起來。“初七這一天,四鄉百姓進城赴廟求雨,行抵一處天主教堂,見房頂上聳立著高高的十字架,議論紛紛,以為久旱無雨,系天主教堂十字架之故。”

天津教案三十年後發生的義和團運動,其前奏也非常相似。當時華北各地發生旱災,人們同樣把災害的發生歸咎於教堂,聲稱“不下雨,地發乾,全是教堂止住天”。

中國傳統文化中的“老天爺”,和天主教所稱的“天主”,顯然很難和諧相處。洋鬼子的教堂尖頂如同利劍,直刺蒼穹,老天爺當然要生氣了。

就在這時,又一樁不幸的事件發生了。

教堂隔河相望,有一座由五名法國修女建起來的慈善機構,叫仁慈堂,百姓稱育嬰堂,收養了150多名棄嬰。1870年春夏之交,乾旱越來越嚴重的時候,育嬰堂內暴發了傳染病,三四十名兒童接連死亡。

按理說,修女來中國從事慈善事業,收養無家可歸的棄嬰,是大好事。但她們卻受到眾多中國人的懷疑。中國有句俗語:“無利不起早。”為什麼這些洋鬼子要萬里迢迢來中國大發慈悲?其中包藏什麼禍心?

和往常一樣,修女僱人把死去的孩子埋葬在河東荒地。受僱者埋得非常草率,薄薄的棺材很快被野犬扒開。鷹啄狗刨之下,殘缺不全的屍骸零落遍地,招來大量的人圍觀。一個流傳已久的謠言似乎因這個悲慘的場景得到了印證:這些孩子是因法國教士“採生折割”致死,傳教士剜走孩子的心,挖去他們的眼,用來做藥材,然後棄屍荒野。這就是西藥那麼靈驗的原因。

外國傳教士在中國挖眼剜心用來做藥或鍊金之類的說法,早就在中國流傳甚廣。有人說,明代利瑪竇等人來中國,沒什麼謀生手段,生活水平卻很高,因為他們會煉銀術,而煉銀之術,就是靠挖死人的眼睛。

天津教案發時,這類傳說已傳遍中國大小城市。當殘缺不全的兒童屍體暴露在荒野當中時,天津人認為傳說得到了印證。

恰恰在此時,一樁拐賣兒童案發生了。兩名人販子在天津靜海拐走一個姓李的小男孩,在西關被人查獲。

這似乎契合了挖眼剜心傳說的另一部分:長久以來,人們就在傳說,天主教堂一直在花錢僱人迷拐孩子,供作藥用。

頓時,民情洶洶,全天津議論此事。天津知府張光藻連夜和知縣劉傑會審,地方官動用肉刑,以致案犯很快承認自己迷拐孩子是為僱主藥用。

但案犯並沒“供出教民”。甚至連兩名人販的名字都沒審出來。案卷記載,兩名人販分別叫“張拴”“郭拐”。這顯然不是真實名字。

雖未真正破案,但官員把“從重從快”作為“平息民憤”的有效手段,人販被砍了腦袋。

隨後,署名天津府的告示張貼到天津大街小巷:

張拴、郭拐用藥迷拐幼童。詢明……是實,正法。風聞該犯多人,受人囑託,散佈四方,迷拐幼孩,取腦、剜眼、剖心,以作配藥之用。

這張告示成了天津教案發生的一個關鍵點。公文中正式聲明,迷拐幼童,用來配藥,是確有其事,且以“受人囑託”四字,將幕後主使明確指向教會、教士和修女。

這張告示反映了晚清官員階層對西方勢力包括傳教勢力的反感。

發佈告示的天津知府張光藻,進士出身,做過數任知縣。由於為官廉正,1870年(同治九年)初,剛在曾國藩推薦下出任天津府知府。張具有強烈的“樸素愛國主義”和捍衛儒教文化的本能。國人向來自認為居天下之中,是世界上最文明的族群,其他國家和民族都是未開化的蠻夷。然而基督教文化的個性也異常傲慢。傳教士們隨炮艦而來,以居高臨下的態度,粗暴地對中國傳統文化發起挑戰,企圖在中國的“每一個山頭和每一個山谷中都豎立起光輝的十字架”。這當然引起讀四書五經出身的中國官員的本能反感。

張光藻的告示,造成了嚴重的社會恐慌。天津人心惶惶,家家房門緊閉,把兒童藏在家裡。民間興起一股自發組織捉拿人販子之風。

這就又發生了作為引發教案直接導火索的武蘭珍迷拐案。

5月20日傍晚,一個叫武蘭珍的人在天津某村迷拐一位少年,被人捉住。在憤怒的鄉民“審問”下,案犯供述,他是受教堂中一個叫王三的教民指使才做的這個事。“伊系趙州寧晉(津)人,幫船戶拉縴來津,有教民王三將伊誘入堂中,付伊藥包,令其出外迷拐男女。”

法國鬼子提供迷藥,迷拐中國人挖心作藥,看來已有“鐵證”。讓這樣的禽獸在中國橫行,豈有天日?國人必須行動了!從此民情激憤,士紳集會,書院停課,反洋教情緒高漲。很多人跑到育嬰堂和教堂門口喧鬧,山雨欲來風滿樓,在天津的外國人個個心驚膽戰。

張光藻等官員認為事關重大,應請示駐紮天津專管中外交涉的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決定。崇厚也覺事情重大,於是派人與法國駐天津領事豐大業溝通,商定由人販子與法國傳教士公開對質。

5月23日(公曆6月21日)上午九點多,天津官員帶著“拐犯”武蘭珍來到天主教堂,“遍傳堂中之人,該犯並不認識”,把教堂裡所有人一一傳來,也並沒有找到王三其人。而且關鍵是教堂的建築結構與武蘭珍供述並不相同。武蘭珍說他進入過教堂,在哪裡與王三交接,然而堂內並無武蘭珍所說的柵欄、天棚,“該犯原供有蓆棚柵欄,而該堂並無所見,該犯亦未能指實”。顯然他沒有來過這裡。所謂迷拐傳聞更是遭到神父謝福音矢口否認。謝福音說,教堂收養棄嬰,乃慈善事業。拐賣兒童與教堂毫無關係。

雖然中國官員對天主教印象惡劣,但很多人對神父謝福音個人並無惡感,此人一貫謙遜誠懇,待人非常溫和。他的辯護很有說服力。事實上,教案發生後,天津知府張光藻曾在給朋友的信中說:“弟知謝某忠厚和平,似不肯做此等事。”

官員們面面相覷,案子無法再查下去了。然而,已激動起來的天津百姓卻不想不了了之。得知對質消息,早已有大批民眾前往望海樓,圍觀群眾達萬餘人。地方官員帶案犯離開之時,並未向百姓解釋教士的清白,也未發表任何安撫性講話。官員走後,情緒激動的群眾仍不願散去,不少人圍在天主堂門口,“見有教民出入則齊聲譏誚”。有些人還前往附近的法國領事館去找法國外交官算賬。“下午兩點鐘攻打開始。法國領事豐大業先生的窗戶被人用石頭砸壞。”

駐紮在這裡的法國領事豐大業40歲,本就是性格暴烈外向、易激動,又具有那個時期典型的駐華外交官居高臨下的態度,與中國官員打交道時常出言不遜。中國“暴民”威脅到自己的安全,令他無比憤怒,“他感到自己受威脅,便穿著制服帶著秘書西蒙離開領事館……前往崇厚的衙門。”

據崇厚彙報,豐大業“腳踹儀門而入”,出言不遜,破口大罵。崇厚滿面賠笑,“告以有話細談”,豐大業如同沒聽見,拔出手槍對著崇厚就開了一槍。“該領事置若罔聞,隨取洋槍當面施放,幸未打中。”崇厚嚇得跑到“後堂暫避”。

經衙門眾巡捕好言相勸,豐大業悄悄平靜了一點。崇厚奓著膽子從後堂走出,“復出相見”,豐大業又“大肆咆哮”,說:“爾百姓在天主堂門外滋鬧,因何不親往彈壓?我定與爾不依。”並表示要親自彈壓。崇厚則通報了“民情洶湧,街市聚集水火會已有數千人,勸令不可出去,恐有不虞”。

天津“水會”,又叫“火會”,是民間“NGO”組織(非政府組織),專為救火而設,其首領是地方紳士。他們也參與維持治安,急公好義,保衛鄉里。聽說中國大臣被法國人打了,紳士們不約而同鳴起水會銅鑼,會眾滿面怒容,手執刀槍,從四面八方如潮水般湧來,齊集三口通商大臣衙門外。

崇厚勸豐大業不要此時出去。豐的反應是不屑一顧:“爾怕百姓,我不怕爾中國百姓。”]怒氣衝衝,手持刀槍而出。

豐大業來到教堂前的浮橋,恰與前來處理聚眾事件的天津知縣劉傑迎面相遇。二人對話。法方資料說,豐大業要劉傑平息暴民,知縣答:“這不是我的事。”豐拔槍向劉開槍,打傷了他的跟丁高升。

中國民眾壓抑多日的情緒在這一瞬間被點燃。

“於是,人們的憤怒再也無法忍耐,如潮水決堤般迸發出來,一齊動手將豐大業、西蒙(豐大業的秘書)打死。”“眾眥皆裂,萬口齊騰,謂領事無狀若斯,曷共殛之。潮湧坌集,白梃如雨,豐大業登時倒斃。”

兩人死得很慘:“豐大業頭面被刀劈裂,腦漿迸流,覆被長槍匕首刺穿右脅,鋒鍔深入於腹。西蒙與兇徒力戰逾時,渾身寸磔。”

憤怒的人們又衝向法國教堂。

“暴動開始了,時在午後,謝神父和吳文生神父正在用膳,忽然城內四面鑼聲大作,救火隊員、搗亂分子手執刀劍,向聖堂衝來。

“群眾已經湧至天主堂前,此時二百餘名兇手衝過群眾,門緊閉,他們用力敲門。門將破,謝神父決定自己去開門,與群眾理論。初,群眾看見神父溫良可親,一時猶疑不知所措,但神父一張口說話,群眾就進入堂院裡大呼。謝神父與吳神父一同逃至聖堂中,將門關上,彼此念《赦罪經》。一門被武力推開,二人乃逃至更衣所,由窗門跳入領事館,藏在大石後邊,兇手追至,將二神父殺害。”

在教堂中,共有六名外國神職人員被殺死,至於被同時殺死的中國僕役等後來沒有具體統計數字。

場景相當恐怖。“謝、吳二司鐸被兇徒剖開胸腹,臟腑盡塗於地。兇徒等見六人俱死,即褫其衣履,將屍拋於三岔河中。復將領署與天主堂搶掠一空,舉火焚燬。”

憤怒的人群又衝往仁慈堂,報復修女們。

還有大量人流湧向早已逃散一空的領事館,扯碎大門上的法國國旗,將東西打得稀巴爛。領事館旁的公館、洋行,美國和英國的幾處講書堂也統統被砸得一塌糊塗。隨即人們將天主堂、仁慈堂及法商開辦的富昌洋行拆毀焚燒。事後查明,紛亂中共打死外國人20名(法國領事一人,隨員一人,法國教士和修女11人,比利時2人, “俄國之行路人被殺男女三名”,意大利人和英國人各一名)。

還有多名中國教民及教會的中國僕役被打死。當然,大量財物遭搶劫。這就是有名的“天津教案”。

巧合的是,教堂被焚燬後的第三天,5月25日下午兩點始,直隸全省大雨。曾國藩在當天日記中記載:“自去年四月亢旱至今,十三個月未得大雨。本日未刻起……”起初小雨,晚雨勢轉大,“燈後大雨”。曾國藩此時還不知天津教案的消息,日記中寫道:“大雨不止,為之快慰。”他哪裡知道,數百里之外的一場大禍,馬上就要把他拖到人生最大的一場挫折當中。


曾國藩調查“挖眼剜心”事件

震驚全世界的天津教案,死亡者眾多,更關鍵的是,法國高級外交官也死於此難。這在清王朝歷史上從未出現過。教案發生的第二天,5月24日,北京的八國公使聯合照會清政府外交事務的最高負責人恭親王。法國軍艦立刻出發,一週後的6月1日駛抵大沽,鳴炮示威。

崇厚立刻專折向慈禧彙報,並說事端太大,自己已處理不了,指名提請他的上司、直隸總督曾國藩前來處理。

此時,曾國藩正因工作辛苦而身體出了很大問題,患了眼病,還常嘔吐,後來又增加眩暈之症,且非常嚴重。“寅正起,頭大眩暈,床若旋轉,腳若向天,首若墜首,如是者四次,不能起坐。”“每登床則大暈,起坐則大暈。”以今天的醫學知識判斷,很可能是高血壓。每天日記頭一句都是“眩暈如故”,幾乎日日有請醫診治之語。

教案發生前一天,他剛向朝廷續了一個月病假。就在此時,26日,他接到慈禧的命令:

“曾國藩病尚未痊,本日已再行賞假一月。惟此案關係緊要,曾國藩精神如可支持,著前赴天津與崇厚悉心會商,妥籌辦理。”

這讓曾國藩陷入焦灼之中。首先是教案事端重大,自己身患重病,可能無法支撐。

此外,介入此案的後果非常嚴重。

如果處理不當發生戰爭,以清王朝國力,結果必是再次割地賠款。這是鴉片戰爭以來多次中外戰爭早已證明了的規律。要避免戰爭,勢必要和洋人妥協。

然而晚清以來,有一個規律性現象,就是在對外交往中,凡主張強硬甚至“蠻不講理”者,通常會獲得民眾的熱烈歡呼,被稱為“民族英雄”“揚我國威”。而主張和洋人“講理”“妥協”的,幾乎都會被罵賣國,被稱為漢奸,聲名盡毀。如郭嵩燾所評論:“一襲南宋以後之議論,以和為辱,以戰為高。”南宋以後,凡主戰者在歷史上都得美名,主和者都得罵名。所以鴉片戰爭以來,凡涉及夷務者,大多落不到好下場好名聲。

因此他的幕僚幾乎一致反對他接管此案。“阻者、勸者、上言者、條陳者紛起沓進。”幕客史念祖更給他獻了上、中、下三策,認為赴津辦案乃為下策:“謂畢生威望在此一行,國家大計尤關此舉。”“略一失足,千古無底。”幾乎可以確定,此事不論怎麼處理,都難以讓各方完全滿意。自己一世英名,很可能毀在此案上。

曾國藩有理由不介入此案。他雖是直隸總督,但職責範圍中並不包括外事,外事是由崇厚這個專管三口通商的專員專門負責的。曾紀澤說“此次洋務,本非大人(指曾國藩)專責”。曾國藩自己也說:“至中外交涉事件,臣素未講求。”上諭也說“(曾國藩)精神如可支持,著前赴天津”。如果他因病推辭,朝廷不會強迫他前去。

但稍一猶豫後,曾國藩還是決定接下這個任務。

曾國藩從來不是逃避困難的人。當初太平軍起,天下靡然,他以一介書生之身毅然奮起,創建湘軍。

他對待君主,一貫以誠自命,遇事不敢推諉。雖然患病,但既然未到瀕死程度,就應勉力為國分憂。他擔心的是如果朝廷派一個顢頇無能之輩,激化矛盾,引發戰爭,將再一次把中國推入災難的深淵。

6月初三日,曾國藩感覺身體勉強可以支撐,決定束裝就道。這次出門,他預感自己很可能病死天津,不一定能活著回來,所以在燈下給兒子們寫下了一份很長的遺囑。

他說:“餘此行反覆籌思,殊無良策。餘自咸豐三年(1853)募勇以來,即自誓效命疆場,今老年病軀,危難之際,斷不肯吝於一死,以自負其初心。恐邂逅及難,而爾等諸事無所秉承,茲略示一二,以備不虞。”案子難辦,我反覆思考也無好的辦法,可能會死於此事。我從咸豐三年創建湘軍以來,已下定為國犧牲的決心。現在已老,更不會怕死,不會自負初心。

曾國藩的遺囑與普通人不同,沒有什麼遺產分割之類的常見內容,重心放在對後代品性的期許上。

餘生平略涉儒先之書,見聖賢教人修身,千言萬語,而要以不忮不求為重。忮者,嫉賢害能,妒功爭寵,所謂怠者不能修,忌者畏人修之類也。求者,貪利貪名,懷土懷惠,所謂未得患得,既得患失之類也。忮不常見,每發露於名業相侔、勢位相埒之人;求不常見,每發露於貨財相接、仕進相妨之際。將欲造福,先去忮心,所謂人能充無慾害人之心,則仁不可勝用也。將欲立品,先去求心,所謂人能充無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忮不去,滿懷皆是荊棘;求不去,滿腔日即卑汙。餘於此二者常加克治,恨尚未能掃除淨盡。爾等欲心地乾淨,宜於此二者下功夫,並願子孫世世戒之。

6月初六日,曾國藩從保定起程。六月初十日,到達天津。

他馬上感覺到了紳士階層的強大力量。此時距教案發生已20天,但天津城的反教狂熱並未平息,百姓“尚激奮不已,滿城囂囂,群思一逞”。洋人死傷如此慘重,但天津民眾絲毫不覺得自己理虧,反而認為殺得還不夠多。

對於曾國藩的到來,天津紳民歡呼雀躍。曾國藩在當時普通中國民眾心目中,是扭轉乾坤的大英雄,也是中國文化的堅定維護者。天津紳士中很多人讀過曾國藩在平定太平天國時寫的《討粵匪檄》,有人還能背誦其中一些名句,如“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蕩盡。此豈獨我大清之奇變,乃開闢以來名教之奇變,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於九原”。他們相信,曾國藩和他們一樣,對天主教滿懷憤慨。

因此在曾國藩進城的路上,以天津縣四十八堡士紳為主的各派代表一百餘人,首先攔大轎遞上呈狀,神色激動甚至聲淚俱下地控訴天主教會殘害中國幼孩、挖眼剖心。接著,四起攔轎呈詞,每次都是幾十上百名地方頭面人物齊刷刷跪在轎前,大聲籲喊,“萬口一聲”。“每收一稟,其衣冠而來者,必數十或數百人”。旁觀百姓更是成千上萬,填街溢市,對曾國藩形成一股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

進了公館,剛剛坐定,各路官紳又紛紛進謁,七嘴八舌出主意。或建議曾國藩利用天津民氣正旺,一股氣把各國洋人全都趕跑。還有人“高明”地主張聯合俄國英國等國,專門對付法國。

這股情緒巨浪差點兒打了曾國藩一個跟頭。他在抵津次日《諭紀澤》信中說:“天津士民與洋人兩不相下,氣勢洶洶。緝兇之說,萬難著筆,辦理全無頭緒。”此種情況下要緝拿兇手,當然非常困難。

在中國社會各階層中,紳士是反教宣傳的中堅力量。許多中國人“未入教,尚如鼠。既入教,便如虎”。很多百姓信教之後,自恃有教會庇護,在紳士面前不再點頭哈腰。因此,凡教會勢力所及的地方,紳士無不強烈地感覺到失落,從而成了反教的先鋒和主力。

當時大部分中國普通民眾對天主教也充滿強烈反感。天主教入華之始,自認良民的人很少入教。傳教士所到之處,第一批敢吃螃蟹的往往是兩類人,一是重病患者或窮困至極走投無路之人,另一則是地方上的地痞流氓。有的傳教士到了被冷眼環視的陌生之地,也往往願意招收一些地痞流氓,起到保安作用,因此所到之地“不擇良莠,廣收徒眾”,形成“莠民以教士為逋逃之藪,教士以莠民為羽翼”的局面。

就是說,天津這個地方,地痞流氓很多,一入教,更是橫行鄉里。官員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敢與外國領事力爭。所以老百姓都非常氣憤。

曾國藩入覲慈禧太后時也當面提及這一點:“教堂近年到處滋事,教民好欺不吃教的百姓,教士好庇護教民,領事官好庇護教士。”

聽說曾國藩前來,天津百姓紛紛傳說,皇上“專調曾國藩來天津驅逐洋人”。這些愛國民眾終於有了主心骨,摩拳擦掌等著和洋人決戰,把中華大地上的所有洋人殺光,還我天朝上國的清淨。

曾國藩已預料到這種情況。為平息浮囂的民氣,前往天津路上他寫了文告《諭天津士民》,聲明不是為開戰而來:“出示彈壓,但言奉命查辦,決計不開兵端。”全體天津人有點莫名其妙,搞不懂曾大人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曾國藩的倒行逆施,引起了天津人民的極大憤慨,他貼出的告示,入夜便被人撕毀;還有人在告示所署‘曾國藩’名字上,掛一縷白麻,表示曾國藩為洋人披麻戴孝。”

但這道告示確實有效地剎住了鼓動戰爭的輿論,大家明確知道曾大人肯定不會和洋人開仗。

6月14日,曾國藩又走了一步棋。他聽從崇厚的建議,致信恭親王及總理衙門各官:“擬先將道、府、縣三員均行撤任,聽候查辦,亦可稍塞洋人之口。”

把三人撤職,一是曾國藩認為地方官確實有責任。天津知府未經詳細調查就發佈確認有人迷拐的告示,操之過急。天津教案發生前,天津百姓已喧鬧多日,情形日益緊張,地方官未採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特別是帶武蘭珍到教堂對質後,未立刻向圍觀民眾公佈對質結果,對教案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數事,應予以撤職。

另外,此舉也可讓法國人心平氣和地開始談判。天津教案的處理原則是讓法國人“消氣”,避免戰爭。法國公使已表明態度,要嚴懲中國地方官。這樣做可向法方表示中方認真處理此事的誠意:“該使要求之意甚堅,若無以慰服其心,恐致大局決裂。”

然而,撤掉三個很得民心的中國官員,令曾國藩更大失天津人心。難道大帥也變成了漢奸?

曾國藩這樣做,自有他的道理。他對彭玉麟分析說,中國也許能在某次局部戰爭中取勝,但從全局和長遠來看,根本沒有取勝之道:中國兵疲將寡,沿海沿江毫無預備,而諸國窮年累世但講戰事,其合從之勢,狼狽之情則牢不可破。我能防禦一口,未必能遍防各口;能幸得一時,未必能力持多年;能抵敵一國,未必能應付各國。在今日構釁洩憤,固亦匪難,然稍一蹉跌,後患有不堪設想者。

曾國藩一貫主張“明強”,就是在判斷分析形勢基礎上,才能決定是使強還是使柔。中國和西方軍事實力的差距太大,避戰顯然是明智的選擇。

至於將三名中國官員撤職,以向法方表示中國處理此案的誠意,則是基於曾國藩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形成的“誠信”外交觀。他把處理教案的核心,放到了查明“挖眼剜心”到底有無其事上。

曾國藩深知,教堂是否有主使迷拐和挖眼剖心之事,是此案之“關鍵”。他說:“總以武蘭珍是否果為王三所使,王三是否果為教堂所養,挖眼剖心之說是否確有證據,為案中最要關鍵,審虛則洋人理直,審實則洋人理曲。”

朝廷對曾國藩的這一說法也十分贊成,慈禧太后批示:“可謂切中事理。要言不煩。”

表面看,朝廷和曾國藩在這一點上有高度共識。然而,他們對這一“關鍵”的判斷其實是不同的。

曾國藩以前處理過揚州教案,他明白所謂洋人挖眼剖心應該並無其事。但慈禧太后和朝中一些大臣卻對謠言半信半疑。

曾國藩發出通告,誰要是親眼見到洋人挖眼剖心,或有確鑿證據證明洋人做過這樣的事,歡迎前來呈告。然而,一個人也沒有。

曾國藩又查問,既然天津城內迷拐傳聞如此之多,嚇得家家閉戶,那麼肯定有很多人家的孩子被拐走。查各官府檔案,有沒有百姓前來報案。

一家也沒有:詢之天津城內外亦無一遺失幼孩之家控告有案者。

只查到一個可笑的傳聞。據說在教案當時,有人從教堂地下室搜得被指證為“系嬰兒目珠”的兩瓶東西,交給崇厚,結果打開細看,“見瓶中所盛者,原系西產之圓頭蔥,醃收以供菹品者也”。原來是醃製的洋蔥。

經“連日細查釁端”,連續提取證人,曾國藩對挖眼剖心一事的真實性基本否定,因為沒有人能舉出實證,更別說有被挖的心、眼等器官出現。

迷拐一案也無實證。曾國藩詢問從仁慈堂裡“救出”的婦女、幼孩一百餘人,都供說“系多年入教、送堂豢養,並無被拐情事”。

6月23日,曾國藩上了《查明天津教案大概情形折》,力辯挖眼剖心之事的虛妄不實。

經多日調查,“教士迷拐”“挖眼剖心”等傳言,均皆毫無實據。湖南、江西、揚州、天門、大名、廣平教案,都出現過各種檄文和揭帖,或者說教堂拐騙丁口,或者稱教堂挖眼剖心,或者稱教堂誘汙婦女。事後證明,都是子虛烏有。

接下來,詳細分析天津教案的原因。首先他根據崇厚的意見,為西方人做了一些辯解。他知道這道奏摺肯定會發抄於外,洋人能看到:

蓋殺孩壞屍、採生配藥,野番兇惡之族尚不肯為,英法各國乃著名大邦,豈肯為此殘忍之行?以理決之,必無是事。天主教本系勸人為善,聖祖仁皇帝時久經允行,倘戕害民生若是之慘,豈能容於康熙之世?即仁慈堂之設,初意亦與育嬰堂養濟院略同,專以收恤窮民為生,每年所費銀兩甚巨,彼以仁慈為名,而反受殘酷之謗,宜洋人之憤憤不平也。

這些話,今天讀起來也許感覺在理,但在晚清敢說這樣的話,是需要巨大勇氣的。曾國藩知道如此為洋人說話,肯定會激起中國人的反感。因此為洋人說完話,曾國藩也要為中國百姓說幾句。他說中國人對外國人的強烈反感是因為有“五疑”:

第一,教堂的大門終年關閉著,看起來神秘莫測,而且房屋都修建了地下室,所以很容易被中國人懷疑是為了囚禁幼孩用的;

第二,有人到仁慈堂治病,結果就被勸入了教,留在那裡不回家,所以被中國懷疑是不是為藥所迷;

第三,傳教士為瀕臨死亡的人舉行洗禮,用水淋臉洗眼,讓中國人感覺非常詫異;

第四,教堂裡有不同的區域,有的母子同在教堂內,卻經年不得相見;

第五,今年教堂中死人過多,死者的胸腹先腐,於是浮言大起。

曾國藩總結說:

平日熟聞各處檄文揭帖之言,信為確據,而又積此五疑於中,各懷恚恨。迨至拐匪牽涉教堂,叢冢洞見胸腹,而眾怒已不可遏。迨至府縣赴堂查訊王三,豐領事對官放槍,而眾怒尤不可遏。是以萬口譁噪,同時並舉,猝成鉅變。

就是說,百姓們平時常聽挖眼剜心的傳言,又有這五種可疑之處,所以已非常懷疑憤怒。等到出現人販子拐人及嬰兒屍體殘缺等事,自然怒不可遏。等到豐大業對中國官員開槍,終於激起事變。

曾國藩精心撰寫這道奏摺,就是希望這次調查可以終止挖眼剜心的傳聞繼續流傳,以免再激起新的教案。

他說,天津教案不是特例。事實上,多年以來,各地教案都是因為這類傳言而起。

曾國藩請朝廷明降諭旨,宣佈從前反教檄文揭帖所稱“教民挖眼剖心戕害生民之說多屬虛誣”,“一以雪洋人之冤,一以解士民之惑”,以防日後再有這類謠言滋生。

這其實也是西方外交官的看法。鏤斐迪說:

我所擔心的危險倒是這場暴動的消息傳到遠離災難現場的地方,會對那裡的居民產生什麼影響。看來中國人極有可能理所當然地相信他們同胞們關於事變起因的傳聞,並認為將報復落到據說是幹了邪惡勾當的天主教徒頭上是有道理的。為了抵消在其他地方的這種影響,在我看來,要緊的是中國最高當局須正式告示,否認有關拐騙及其後發生的一系列殘忍行為的傳言的真實性。

應該說,曾國藩的奏摺有理有據地說明了歷來傳說的不實,既替外國人說了話,也為中國人說了話。如果這封奏摺得到廣泛傳播,無疑可起到促進中外雙方和解的作用。

但令曾國藩無法理解的是,內閣發抄奏摺時,居然將為中國人說話的“五疑”的關鍵內容刪掉。如此,這道奏摺就只剩下曾國藩專為洋人說話的部分了。

曾國藩看了《邸報》,目瞪口呆,既然要把奏摺公開,為什麼要斷章取義?他已預感大事不好。

果然,此折一出,朝野上下譁然,物議沸騰。曾國藩居然說天主教是“勸人為善”的宗教,說育嬰堂是“仁慈”之行,甚至還說什麼“英法各國,乃著名大邦”,是文明的國度。這實在太出格,太崇洋媚外了。鬼子之國,只能稱為鬼域,豈可稱為大邦?

曾國藩一下子成了人民公敵。想不到被人們寄予了無限期望的曾大人,竟然是這樣一個賣國賊!

曾國藩在十一月初一日給彭玉麟的信中寫道:

六月二十三日一疏袒護天主教……而發抄時內閣又刪去“五疑”一層,遂致物議沸騰。

北京城中,輿論的力量的確驚人,一場“反曾運動”猝然興起。就連先前以曾國藩為自豪的湖南人也不買賬,湘江士子衝入湖南會館,把曾國藩親筆題寫的牌匾砸得稀爛,還燒燬了曾氏手書的一副對聯,要求開除他的會籍。在京的湘籍官員更是聯名致書曾國藩,對他大加抨擊。甚至與曾氏交往多年的倭仁,也寫信表示絕交,朝野內外,一時“謗議叢積”。

曾國藩沒想到情勢如此洶洶,非常痛苦,在家書中說:

吾此舉內負疚於神明,外得罪於清議,遠近皆將痛罵,而大局仍未必能曲全,日內當再有波瀾。吾目昏頭暈,心膽俱裂,不料老年遘此大難。

這一段時期他寫給朋友的信中,無一不有八個字:“外慚清議,內疚神明”。曾紀澤回憶:“其時京城士大夫罵者頗多,臣父親引咎自責,寄朋友的信常寫‘外慚清議,內疚神明’八字。”

朝廷為什麼這麼做?關於如何處理天津教案,朝中一直有兩種激烈對立的觀點。

朝中直接與西方人打交道的一些人,如恭親王和總理衙門的一些主官,屬於開明派,對世界大勢有所瞭解。他們認為此案是中國方面理虧,所以只能退讓。

但更多的人卻不這樣認為。首先就是慈禧太后。她一直認為,教堂迷拐中國人做藥,是理虧在先,因此只要牢牢抓住這一點,找到教堂迷拐以及挖眼剖心的證據,就抓住了外國人的軟肋。

發動政變奪取政權時,慈禧才二十六歲,她沒受過良好的教育,對世界現狀也缺乏最基本的瞭解。政變中她親書的密諭現在影印公佈,不但字跡歪歪扭扭,200多字中,錯字多達16個。這證明她入宮前所受教育非常可憐。文化水平低決定了她相信迷拐及挖眼剖心之實有其事。

曾國藩如此富於邏輯性的彙報沒能打消慈禧的懷疑。她進一步通過秘密渠道,讓軍機大臣發密寄追問曾國藩到底怎麼回事:

竊臣承軍機大臣密寄—同治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奉上諭:“有人奏,風聞津郡百姓焚燬教堂之日,由教堂內起有人眼人心等物,呈交崇厚收執,該大臣於奏報時並未提及,且聞現已消滅等語。所奏是否有其事,著曾國藩確切查明據實奏聞。”

那些眼睛和人心不是說有確切證據嗎?難道是你們給毀了?她懷疑曾國藩查找不力,甚至為了順利結案,故意袒護洋人。

除了慈禧,滿族親貴大部分是堅定的排外主義者。同治六年(1867),惇親王奕誴就提出全部驅逐洋人。醇郡王奕??也完全贊同,而且提出六條辦法,主要就是由官方勸百姓攻打燒燬各地教堂。燒教堂,搶洋貨,殺洋商,沉洋船。這正是多年後義和團運動的思想原型。可見當時親貴們的知識結構和心態。

這次教案,奕??再次發表意見奏稱:“事之操縱固難,理之曲直自在,雖不能以之喻彼犬羊,正好假以勵我百姓。”從慈禧到其他親貴都認為,處理此案的關鍵是萬不可失去民心,因“民心”可用。民間對洋人的憤怒情緒,是可以倚重的重要力量。

對這種思路,曾國藩明確反對。早在1868年6月,他在致郭嵩燾的信中說:“來示謂拙疏不應襲億萬小民與彼為仇之俗說,誠為卓識。……明知小民隨勢利為移轉,不足深恃,而猶藉之以仇強敵,是已自涉於誇偽,適為彼(指外國)所笑耳。時名之不足好,公論之不足憑,來示反覆闡發,深切著明,鄙人亦頗究悉此指。”

就是說,統治者不應該憑著洶洶民意與外國開戰。百姓是隨勢利而轉移的,並無定見,他們在自身沒有危險時,熱衷於低成本愛國。但一旦有事,他們往往並不敢往上衝,因此並不足以依恃。鼓動排外熱情來對抗外國,只能被人家笑話。辦理外交,不能汲汲於個人名聲,不能被無定見的輿論裹挾。

然而醇郡王奕??的建議,得到大學士李鴻藻和倭仁的大力贊同。朝中的清流此時都站到了曾國藩的對立面。就是在這些力量的推動下,中央在發佈曾國藩奏摺時,做了這樣的處理。

朝廷這樣做,可以把曾國藩貼上賣國軟弱的標貼,將民眾對朝廷的仇恨轉移到曾國藩身上:是曾國藩軟弱,而不是朝廷軟弱。這樣就可以不失民心。朝廷仍然是正確的,只是他曾國藩沒有辦好。

所以隨後所發的上諭亦含有責備曾國藩之意:和局固宜保全,民心尤不可失。曾國藩總當體察人情向背,全局通籌,使民心允服,始能中外相安也。


疆臣新領袖李鴻章

曾國藩投入巨大精力,調查挖眼剜心一事,結果卻受到輿論如此猛烈攻擊。

在抓捕“兇犯”方面,曾國藩進展也不順利,多次受到朝廷批評。

天津教案發生後,另一個重點是緝兇嚴懲。這是清政府承認必須做的。

案發後,外國政府強烈要求緝拿真兇,清政府也下諭旨明確指示:“外國之人無故被害若干,皆須切實查明;嚴拿兇手以懲煽亂之徒,彈壓士民以慰各國之意,尤為目前要務。”曾國藩也認為“拿兇為最要關鍵”。所以他一邊調查事實真相,一邊開始搜捕兇手。中國司法習慣以命抵命,曾國藩認為“查出二十一人,一命抵一命,便可交卷”。

然而天津教案爆發之時,場面異常混亂,參與者達上萬人之多,事後想確認死者身上的致命傷到底是誰所致,絕非易事。且行兇者被民間目為英雄,無人出面檢舉,所以“緝兇之說,萬難著筆”。儘管曾國藩想盡辦法,還是隻抓獲十餘人,且在嚴刑之下,均堅不吐供。

就在曾國藩承受各方巨大壓力時,法國外交官又提出非常不合理的要求。法國公使羅淑亞宣稱,一定要殺掉天津知府、知縣和陳國瑞這三名官員,否則發動戰爭。外國人一直認為,中國官員在貫徹條約、保護在華外國人方面表現不力,因此想通過這個案子殺一儆百。

但中方無論如何不能答應。對大臣生殺予奪這一極為重要的權力,不可能由外國人操縱。更何況三名地方官罪不至死。曾國藩堅持不肯答應法國的要求。

法國人於是加大戰爭威脅。7月26日,法國水師提督都伯理到天津,外國軍艦一艘艘駛來。“外國軍隊的龐大艦隊眼下已在天津附近。六艘炮艇—法國和英國各三艘—已經停泊在天津河道;一艘法國小型護衛艦在白河口的沙洲外面,英國和法國海軍中隊的旗艦,以及其他一些艦艇,則在煙臺靠泊。此外,北德意志的兩艘小型護衛艦和俄國北太平洋艦隊的部分艦隻,將於近日抵達煙臺。”

重壓之下,曾國藩舊病復發。26日下午崇厚來到曾國藩行館,傳達羅淑亞的最後通牒,聲稱到次日(27日)四時,清方如無切實回答,法國公使及所有在京法國人將一併撤往上海。曾國藩大受刺激,“昏暈嘔吐,左右扶入臥內,不能強起陪客”,“歷三時之久,臥床不起,據醫家雲脈象沉重”。

28日,曾國藩自度病體不支,又一次想到他的學生李鴻章。他希望朝廷命李鴻章帶兵來天津,一方面可武力震懾法方,表明中方的備戰決心,另一方面,有著豐富外交經驗的李鴻章還可做曾國藩的助手,直接幫助他處理此事,了此一段殘局。因此與崇厚密商後,曾向朝廷建議:“若令李鴻章入陝之師移緩就急,迅赴畿疆辦理,自為得力。”在同一天致李鴻章信中,曾國藩更是發出“四顧茫茫,自閣下外,未知巨艱更將誰屬”的感慨。崇厚也專上一折,說“曾國藩觸發舊疾,病勢甚重”,請再派重臣前來幫辦。

就在李鴻章還未前來之時,7月26日,兩江總督馬新貽遇刺身亡,兩江總督位置出缺。八月初四日,對曾國藩已非常不滿的慈禧太后下旨,令曾國藩調補兩江總督,以李鴻章補授直隸總督。

接到東下天津的命令,李鴻章十分興奮。

如前所述,“剿”捻結束後,朝廷一度“揚曾擱李”,居“頭功”的李鴻章僅獲協辦大學士虛銜。朝廷還命李鴻章入陝協助“剿回”,與極難相處的左宗棠打交道,李十分不願,消極應付,百般拖延。不料此時接到東調命令,可謂天遂人願。李鴻章在致丁日昌信中十分高興:“在陝本為贅疣,藉此銷差,泯然無跡,一意驅車渡河。”

對於天津教案,他在局外觀察已很久。早在曾國藩動身赴津前,就曾寫信給他,請這位“熟悉夷情”的老部下出主意。李鴻章作為門生舊故,當然義不容辭,迅速回復,判斷法國方面必定要求以中國官員抵命,而中國政府對此點肯定不能同意。如發生戰爭,必因此而起。所以他勸告老師,還是要做一定的軍事準備:“固不必張皇六師,致人疑釁,但防備不可不嚴,可否酌帶勁旅護衛。”應該說,李鴻章的判斷相當準確。他敏銳地意識到,如果軍事出現緊張,他有可能被老師調到天津附近。

因此接到命令,他開始向河北方向進發。同時通過書信給老師提各種建議,準備充當老師的得力助手。

結果,還未到達河北,他就接到直隸總督的任命,一下子接替老師,成了天下疆臣領袖。

機遇似乎格外垂青李鴻章。上次通過“剿”捻,他已接替老師的軍事權威。這次接手處理天津教案,他可能在外交舞臺取得核心位置。梁啟超評論:“李鴻章當外交衝要之濫觴,實同治九年八月也。彼時之李鴻章,殆天之驕子乎,順風張帆,一日千里,天若別設一位置以為其功名之地。”

李鴻章很快就於12日趕到保定,隨後便逗留觀望,徘徊不前。因為他不想一下子陷入到這個混亂局面中。給朝廷的奏摺中,他情詞堂皇:直豫晉交界處間有遊勇滋擾教堂,同時也為防陝西土匪回竄,必須暫駐保定以佈置後路。同時還說自己身體不好,要先“調養肝疾”。

李鴻章深諳為官之道,他對曾國藩坦言,自己不願“初政即犯眾惡”。因此想讓曾國藩在這個爛泥塘中先給他理清基礎,特別是解決好緝拿兇手這個最難的問題,自己再下水。

緝兇此時正處於最關鍵階段。接到兩江總督的任命,曾國藩本可藉此脫身,但朝廷又命他:“刻下交卸在即,務當遵奉昨日諭旨,嚴飭地方文武員弁將在逃首要各犯盡數構獲。”要他把緝兇的事辦好才能離開。曾國藩也主動在奏摺中陳明不會推卸責任:“目下津案尚未就緒,李鴻章到津接篆以後,臣仍當暫留津郡,會同辦理,以期仰慰聖釐。”

嚴命之下,加大辦案力度,到8月19日,已拿獲疑犯80多人。但如何定出兇犯仍極為困難。曾國藩感到“若拘守常例,實屬窒礙難行,有不能不變通辦理者”。所謂“變通辦理”就是凡群毆中下了手的人,不論他毆傷何處,均視為正凶;本人拒不供認,但有多人指證者,也據以定案。最後,終於擬定正法者20人,軍徒者25人。

平時以“誠”字自命的曾國藩,不得不以這種辦法定讞殺人,內心痛苦可想而知。這也是他“內疚神明”的原因之一。事後,曾國藩偷偷發給每名人犯家裡“恤家銀”五百兩,以為安慰。

至於天津知府張光藻、知縣劉傑,最終未如法國人要求處死。這是因為在處理天津教案過程中,普法戰爭打響,法國節節敗退。曾國藩在7月6日(公曆8月2日)就已聽到這個消息,他在給曾紀澤的家書中稱:“聞布國與法國構兵打仗(此信甚確),渠內憂方急,亦無暇與我求戰,或可輕解此災厄。”果然,不久法國便通過赫德之口透露:“中國若能切實拿犯,將來府縣之事自易辦理。”因此兩名地方官由部議定罪,發往黑龍江軍臺效力。

曾國藩此前曾囑幕僚匯銀三千兩,作為兩名地方官在獄中生活之資。及至二人被判“從重改發黑龍江效力贖罪”,曾國藩又籌集白銀一萬餘兩,作為“到戍後收贖及一切路費”,以彌補自己的遺憾。

曾國藩經手的津案辦理,至此告一段落。(摘自《曾國藩傳》,張宏傑著,航一文化、民主與建設出版社2019年1月出版)來源: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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