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處方藥只能開一週用量,慢性病需要長時間用藥,每週都得跑醫院掛號拿藥?

阿哈哈哈哈哈哈


對慢性病管理,各地作法不一樣。我們這把需要長期服藥的疾病稱為特殊病,不叫慢病。由於這些疾病可以住院治療也可以門診或自行服藥治療,為降低因住院而產生較高的治療費用,醫保部們對這部份病人實行門診費用定額報銷的管理方式。

我們這裡是這樣管理的:對特殊疾病患者,由個人申報,醫保局每季度審核一次,每年複審一次,審核通過的,享受門診治療或購藥定額補助待遇,比如高血壓患者,每月200元。醫保局在全市定點若干家特門藥店,患者每月去定點藥店在補助額度內自由選擇購買治療該疾病的藥物即行,不需要去醫院開處方。


枝葉關情8


不可以這樣開藥,不是每個外方藥吃了都適合,我有次開了一療程藥,回家只吃了一次就浪費了,幾百元的藥,吃了過敏。

小時候醫生開藥只開三天,藥物對症再從新開多幾天,吃好了就行了不是吃多了就好,看病情來定,不要過度消費。


蓮子281845645


醫療上所有的慢性病都是治不好的,這是醫療教科書上寫的。所謂的治療都只是賺錢的手段而已。每週來一次,都要掛號的吧?要是病情有變化又有藉口做檢查了吧?做了檢查醫生又可以拿提成了吧?醫院增加收入了吧?隨便找個藉口又可以加藥或者換藥了,不要幻想會換成便宜的!一切都是為了賺錢,不是為了治好


無所謂879465


這麼說吧,有些老人享受著低保,其實身體還算健康,拿著一疊醫保卡,和一張寫著各種常用慢病藥的收藥人名片,來指定開藥,然後拿去賣掉。如果放開不限量開,你有多少她都能給你開完拿走賣掉。你覺得呢?醫保政策有一定原因是被這樣的人搞壞的,真正需要看病開藥的人倒黴。


廣龍笑風


第一控制醫生多開藥拿回扣,第二防止患者多開藥回去賣,第三醫院也可以創收(不增加成本情況下多收掛號費)。


那不一樣


就恩替卡韋來說,就怕你開藥出去轉賣,醫院慢卡拿藥幾十(正大天晴正版藥),外面200,當然了現在國產仿藥也很便宜了,我都直接JD上買仿藥,懶得去醫院掛號拿(雖然現在4+7醫院也非常便宜了),就是不想跑。


頂過你肺


好像沒有這樣的規定,醫保病人慢性病開藥是一個月一次、離休幹部開藥是15天,並且是免掛號費的


王潤青2019A


慢性病處方是跟普通的隔出來的,寫個病情需要,開一個月或是一盒俺這是可以的,普通門診3天,輸液的,天天開,按國家規定走


盤古山的守夜人


辦個慢性病卡,可以開長期的藥。


葉湘倫ll


1.急三慢七,行動不便兩週,十大慢性病30天以內,超過的醫生付賬。

2.小醫院沒有檢查治療收入,醫院入不敷出,這樣可以極其輕度增加掛號費收入。

3.雖然慢性病,探索治療階段,需要隨時調整。

以上都是可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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